【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二零二二年五月底,一群强盗般的警察撬开防盗门,闯入53岁的昆明市女法轮功学员杨小明的家,入室抢劫,并且绑架了因遭迫害而双目失明的杨小明。目前杨小明下落不明。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来,杨小明经常遭警察骚扰,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独自一人艰难度日。她所在辖区为昆明市东陆派出所。
杨小明一九六九年生,她自幼体弱多病,因双眼疾病,无法就学,小学毕业,就休学在家待业。一九八四年开始在昆明医学院后勤服务发展中心物业管理科工作。
一九九五年底,杨小明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学法炼功、读《转法轮》和法轮大法其他书籍,杨小明人生当中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迷团一个个解开了,从此人变得精神振作,心态平和,身体也健康了。一九九八年,杨小明与丈夫结婚,生活一直幸福美满。
工作单位参与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弟子后,杨小明坚持向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教人重德向善的高德大法!电视上都是欺骗造谣的谎言。”学院专门成立了一个迫害杨小明的“专案小组”,逼迫杨小明骂师骂法,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迫害小组成员之一的是部门领导秦德勇。
杨小明不配合,他们就将黑手伸向杨小明的父亲和丈夫,以停发她父亲的退休工资和丈夫下岗(失业)相要挟。更卑鄙的是,他们竟逼迫杨小明70岁的父亲跪在地上求杨小明放弃信仰。
由于杨小明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在杨小明得知自己怀孕不到半个月,秦德勇竟找到杨小明的丈夫单位的领导,向杨小明丈夫施压,如果杨小明不做人流,就要开除她丈夫的党籍,并让他下岗(失业)。在他们的威逼下,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丈夫无奈,只好忍痛把杨小明拉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幼小的婴儿未出生就夭折。
被非法拘留二十一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杨小明与几个朋友到昆明市下马村一个熟人家做客,被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到马村派出所,非法审讯后,还不准杨小明回家,并通知学院保卫科的人把杨小明带到学院总务科办公室,非法关押了一夜。
第二天,学院领导又问杨小明还炼不炼法轮功。杨小明对他们说:“我信仰真善忍没错,我上熟人家做客,是我的人身自由,又没有违法,你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到了下午五点多钟,他们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将杨小明送到昆明凉亭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所里,杨小明被迫每天从早到晚拣辣子,拣不完不准睡觉。每天还要交六元钱的伙食费,十五天,共交了九十元钱。期满那天,又将杨小明非法转到海埂警察培训基地,非法关押了六天,每天让杨小明家里拿一百元生活费,共交了六百元,前后非法关押了杨小明二十一天。
这一切对于很少经历过挫折的杨小明的丈夫实在是无法承受,于是他提出和杨小明离婚。为了不再牵连他受苦,杨小明就同意和他协议离婚。就这样,杨小明原本幸福的家庭被迫害得“夫离子丧”。
杨小明与丈夫离婚没多长时间的一天,秦德勇让手下的人把杨小明叫到总务科办公室,秦德勇就趁机溜到杨小明家里,在无任何搜查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杨小明的家,并拿走了杨小明的大法资料。当时只有她父亲一人在家,她父亲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一气之下跑到总务处把杨小明叫出来,二话没说,对杨小明拳打脚踢,把怨气全发泄在女儿身上。
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一年秋末冬初,为了使民众不再受谎言所欺骗,杨小明和许许多多法轮功学员一样,印制、散发真相资料。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抓捕,抄家后送五华看守所关押了三十天,然后就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里,恶警对杨小明进行强制洗脑、强制“转化”,杨小明被恶警的伪善所蒙骗,听信了他们的谣言,附和了邪恶的要求。于二零零三年被所外执行半年。回到学院后,杨小明被安排到绿化组工作六个月,每个月只发给杨小明六十六块一毛四的工资。
杨小明在劳教所一年半期间,学院后勤服务发展中心让杨小明父亲每年交九千零十二元钱,说是保杨小明在劳教所期间的工龄,并要求两次交齐,后来只返还了五千多元钱给杨小明。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两名便衣警察(其中一名姓刘)来骚扰杨小明,问她是否到过某某家,杨小明回答了他们,他们就用手铐来铐她。杨小明不从,警察便将她打翻在地,杨小明的膝盖当时就青了一大块,之后警察用手铐铐住她的双手,将她拖到医学院保卫科。
再被非法劳教三年 暴打致眼失明
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上午九点,杨小明正在上班,在花园里浇花水,昆明市医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610主任)陈玲及两名便衣警察(其中一名姓刘)拿出一份劳动教养通知书给杨小明看,叫杨小明签字。通知书上诬陷杨小明“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对杨小明劳教三年,杨小明当场拒绝。
两个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就上来打杨小明,花园里的人都目睹了这一恶行。然后警察将杨小明拖到一辆车上,直接绑架到昆明市强制戒毒劳教所。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杨小明在昆明市强制戒毒劳教所三大队被非法关押的三年里,遭受了多种酷刑,电棍击打、野蛮灌食、性虐待、打嘴巴、暴打、不给睡觉、罚站、罚蹲。暴打使杨小明的眼睛被打残,脚背打伤,连续多天被罚站,每天站十七、十八个小时。
二零零五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三大队副队长刘先敏、吴静和警察周枣兰唆使犯人罗媛惠、张静、王艳红、刘乔丽、赵昆利五人暴打杨小明,先打嘴巴,然后把杨小明踢倒在地,将杨小明的头用力向水泥地上砸,杨小明的后脑被砸起鸡蛋大的一个血肿,犯人们还对杨小明拳打脚踢,把杨小明打得浑身是伤。
之后,杨小明两眼刺痛,睁不开眼。从那以后,杨小明的左眼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右眼看东西也模糊不清,后经过医院专家鉴定为一级残疾。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底,杨小明被非法劳教期间,昆明医学院人事科、保卫科人员到劳教所给杨小明送来了一份学校开除杨小明工职的文件,叫杨小明签字,杨小明拒绝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十一一日下午,犯人施燕、魏红毒打杨小明。杨小明的左脚被打得皮开肉绽,流了很多血,还缝了针,杨小明的衣服裤子也被打得破烂不堪。
酷刑演示:暴打
杨小明曾三次绝食抗议戒毒劳教所警察及犯人对杨小明的暴行,遭到野蛮灌浓盐水。集训组长张静多次将杨小明的双手绑在身后,再用脚踢杨小明的阴部,出现血肿,使杨小明五、六个月停了月经。警察张红梅用电棍打杨小明的两个手掌,使杨小明的双手肿了一个多月不能动。
二零零九年三月,杨小明从劳教所回家后,没有了工作,生活靠近八十岁的工人老父亲微薄的收入和她仅剩的一点积蓄度日。一年以后,在她父亲的强烈要求下,社区给杨小明安排在昆明医学院花园里打扫公共卫生,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此后,杨小明已双目失明无法工作,生活更加艰难。
如今,双目失明的杨小明又被劫持,目前下落不明。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