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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中级法院法官刘世宇的恶行及面临的恶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刘世宇,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法官,至少是从二零零九年开始就在审理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件了,直至今天。即使不是主审,也是迫害案件判决结果的重要责任人。十几年来,法轮功学员上诉的案件经刘世宇主审后没有一件是打回地方法院重新审理的,都是未公开审理,维持冤判,草率结案。

下面仅举两例:

二零零八年六月,浙江省余姚市和慈溪市1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走了多台电脑、复印机和大量的真相资料等,然后有七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劫持到宁波市看守所和余姚市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二月,余姚市法院非法开庭,给法轮功学员编造所谓的犯罪证据,法轮功学员当场揭露邪恶,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在场的法官、审判长无言相对,草草收场。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余姚法院第二次开庭,按照事先内定的结果,非法重判了这七名法轮功学员,整个过程的时间只有二十分钟左右。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不服,上诉,但都被驳回,主审法官刘世宇。

已累遭十一年冤狱的六十四岁法轮功学员李彩萍,因在墙上书写“法轮大法好”,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又被抢劫、抄家、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初,李彩萍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李彩萍依法上诉,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宁波中院维持冤判,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被劫往杭州市女子监狱。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刘世宇。

刘世宇为了一己私利,执行江氏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不敢主张司法公正,不敢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昧着良心,盗用法律的名义,暗箱操作,以莫须有的罪名“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法轮功学员。

刘世宇实际上是被邪党毒害很深,被眼前利益冲昏了头脑,是被邪党洗脑后又被“610”操控的木偶人,他认为是在执行命令,上级会为他撑腰,他根本认识不到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承担责任,更认识不到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是历史上最邪恶的审判。人在世间,追求名利,这没有错,但要取之正道,如果见利忘义,进而多行不义,换取功名,此人必自毙,只是时候未到而已。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各级法院也积极参与其中,假借法律名义对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失去人身自由,身心受到摧残,也使他们的家人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在邪党不遗余力打压法轮功,不法人员作恶的同时,也频频传出作恶者遭厄运的消息。据明慧网《迫害法轮功 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1)》一文不完全调查统计,截至二零一八年,在邪党迫害法轮功19年中,有20784人参与迫害而遭厄运,遍及各阶层,包括中央、省市各级官员、“610”头目、公安局长、科长、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居委会主任乃至平民百姓等。其中法院、律师类有338人遭恶报,其中作恶者本人遭恶报的299人,在299人中,有23人殃及到39位亲友遭恶报;检察院遭恶报有118人;全国各地有超过1600名“610”主任离奇死亡。近一两年来,政法系统官员也频频遭厄运。

一、法官遭厄运实例

1、洪亚军,甘肃秦安县法院庭长。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法院原定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非法秘判法轮功学员尹亚峰,洪亚军曾扬言要判十几年。五月九日洪亚军的母亲突然发病,洪亚军送其母到天水市第一医院抢救,结果抢救无效死亡,洪亚军随之倒地当场暴死,年仅四十八岁。此事轰动整个秦安县城及周边。

2、杨东升、朱新政、陈东洋,河南鲁山县法院庭长(副庭长)。二零一一年八月,鲁山县法院八个庭长及副庭长从郑州培训返回途中,在河南郑尧高速公路发生惨烈车祸,包括杨东升、朱新政、陈东洋在内的三个庭长(副庭长)当场死亡,另外七人不同程度受伤。

3、刘宏,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二 零一零年四月,刘宏驾车违章撞坏了一位女士的车,还要女士赔他六千块钱,女士要找交警评理,刘宏说:不用找,我说了算。女士急得哭了 就给丈夫打了电话。她丈夫也不知道刘宏是高级法院院长,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气得举起拳头就要打,结果刘宏往后一倒退,脑袋正好摔倒在马路牙子上,送医院不几天就死了。

4、吴业平、曹树会,安徽省无为县法院副庭长。因为在处理刑事案件中,收受贿赂,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落马,被开除公职,一被判刑一年四个月,没收赃款并处罚金共计四十九万元。

5、梁根生,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法院院长、邪党党组书记。二零一七年六月被查,二零一八年七月,被冀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诈骗罪向冀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6、叶伟平,武汉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涉嫌职务违法被查并被留置。二零二一年三月,被免去武汉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7、郭丛林,山东潍坊寿光市法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十月,因有严重问题立案调查。

8、黄宗殿,山东省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二一年五月,落马被审查。二零二一年十月,其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9、程平凡,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邪党书记、院长,涉嫌严重违法被审查。

10、朱建英,原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及法官王新耀落马被查。

11、宋世旭,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二级调研员。二零二零年七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梁冬花,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同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

12、初鲁宁,原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随后网传他于27日从家中跳楼自杀身亡。

13、魏聪明,四川省西昌市法院院长。二零二一年五月,魏与该法院刑一庭的三名法官何爱东、段必发、谢松甫,大约在同一时间被审查。

14、李学武,辽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副院长。二零二二年六月,因受贿被逮捕,年仅五十岁左右。

15、韩继伟,吉林蛟河市法院邪党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二二年六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6、罗筱玲,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邪党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二二年六月,湖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罗筱玲立案侦查。

根据明慧网对恶人恶报信息的不完全统计,除上文中只列举的邪党法院法官遭厄运的例子,在宣传、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参与迫害的高官遭厄运的实例也不断出现。

二、检察院遭厄运实例

1、胡志雄,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几年前的一天早上,他上班坐电梯,还没进办公室突然暴死。

2、赵国亮,原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落马被查。

3、步延胜,原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二一年七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起诉,被开除公职。

4、宫国臣,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前副检察长。二零一九年被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二零二零年被判刑。

5、郭长鹏,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二一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6、王大春,广西北海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市政法委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逮捕。

7、刘志忠,辽阳市检察院前副检察长。二零二一年落马,主动投案。

8、李启凡,黑龙江佳木斯市检察院前检察长。二零二一年九月,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三、其他政法官员遭厄运实例

1、马晓晖,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邪党党组副书记、杭州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开除公职。

2、褚孟形,原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五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3、邵占维,原浙江省宁波市委政法委书记,在北京参加“两会”期间,心脏病突发猝死,终年五十八岁。

4、陶诚华,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原邪党党组书记、主席。二零二一年一月,因违规干预司法、收受贿赂等诸多问题,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杭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当庭宣判陶诚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二百万元。

5、赵应华,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公安局长。二零一九年七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赵振宏,原河南省许昌市政法委书记,落马被查。

7、谢友仓,原河南省襄城县六一零主任,猝死。

8、沈德明,苏州监狱邪党党委书记、监狱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9、赵金成,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二零二一年十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0、沃岭生,前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二零二一年七月,退休三年后落马。

11、彭建平,原湖南湘乡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三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2、策划“天津事件”的中共市委书记张立昌病死、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宋平顺畏罪自杀,副公安局长武长顺获刑。

13、王来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庭审。

14、王大伟,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二零二二年二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5、句轶旺,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二零二一年黄历十一月因心梗突然死亡。

16、叶国兵,前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17、于爱荣,原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8、龚道安,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二零年八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9、李寅秋,原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落马被开除公职。

20、彭杰原,原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落马被查。

21、翟化夫,原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局长,得癌症死亡。

22、杨建军,辽宁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兼邪党党委书记、沈阳市副市长。二零二一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3、程建东 原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维稳办副主任。二零二二年五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以上列举的遭厄运的中共政法系统官员,只是冰山一角,实际恶报实例相当多,只是还被邪党刻意封锁、掩盖着。这些遭厄运的政法系统官员,表面上看是中共邪党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其实也是为了满足个人私利,追随江泽民邪恶犯罪集团竭力迫害法轮功所受到的天理报应。他们在任职期间背离人类道德,违反正常法律规定,相互勾结,对按“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刑,有的被迫害致家破人亡,给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其罪业深重。

可叹的是,许多人包括法官刘世宇在内,并没有从成千上万的恶报事实中吸取教训,仍然在追随邪党无度地做恶。每一个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背后就可能有数个乃至数十个邪党官员及不明真相的人在充当着“恶人”的角色,在有意或无知中毁灭着自己的未来,实在可怜又可悲!中共邪党是一个邪灵,它存在的终极目的是毁灭人类。目前,对邪党有清醒认识的国家越来越多,彻底清除邪党邪灵的局面正在形成。天灭邪党是历史的必然。

在此将这些遭厄运的信息列举出来,并没有想报复谁,其目的在于制止迫害、维护善良、支持正义、唤醒良知。在此也奉劝法官刘世宇及那些至今执迷不悟仍在追随邪党为邪党卖命的人,应该清醒了!不要在明知错误的执法中一错再错下去,二十三年了,时间不会总有,明天很可能就没有醒悟的机会了,不要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受到惩罚,要知道你们迫害的不仅是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更可怕的是你们断绝了自己及家人的未来。你们不仅仅要面临人间法律的制裁,还有更可怕的天理报应——人类大淘汰。先是人世间的瘟疫、灾难找上门,然后就是无休止的地狱赎罪,那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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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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