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张宝国被非法“取保到期” 警察企图继续构陷
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张宝国被非法取保一年到期,但锦州市菊园派出所警察称,还要把构陷张宝国的案卷递交到凌海市检察院,而且曾经交付的五千元押金也没退还。
张宝国和妻子孙丽娟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河南公安和锦州公安合谋绑架,后孙丽娟被一审、二审法院诬判五年;张宝国被劫持到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到了家中。
相关人员信息:(区号:0416,邮编:121000)
1)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
局长:姬志 办2124781、7101609、2576086、2129038
局长办:2133135
副局长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国保大队:办7101648,Email:jzlhqga@163.com
副大队长:刘亚男
2)锦州市菊园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凌湖锦苑1号
所长:魏志伟 2846110办
副所长:赵若骢 18304054406
警察:金鑫龙 1834168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