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法轮功学员郭秀海,二零二零年七月因讲真相被警察绑架,后被长乐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十个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八分监区,每月只允许消费一百元。
郭秀海女士,现年五十九岁,是永泰县卫生局退休职工。她曾患有严重的乙肝等多种病症,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康复,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幸福。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郭秀海多次遭到骚扰、抄家、绑架、关押等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下午,郭秀海在县城吉祥小区给两名年轻人讲述法轮大法真相,结果遭两人恶意举报。当晚,十几个警察上门非法抄家,并绑架郭秀海夫妇,郭秀海的丈夫被审问后放回,郭秀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返回家中,但只拿回手机。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早上七点多,四、五个警察趁郭秀海丈夫上班之机,在小区门口将他截住,逼迫他返回住处,打开房门,另外四个警察直奔郭秀海。在夫妻均被围困的同时,警察再次非法抄家,郭秀海的丈夫再次被非法扣留一天。郭秀海则被劫持到异地闽清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后转至福州第二看守所;七月二十九日被永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据悉,郭秀海此次遭劫,是因为警察在二月份抢走她的iPad微信上发现她给两个朋友发了真相视频链接。
在看守所,郭秀海不报数、不背监规,每晚被罚站值班两个小时,她被迫害得出现高血压症状,胸闷气短。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日,家人为她请到北京维权律师,并于当日上午八点多,在福州第二看守所会见郭秀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长乐区法院对郭秀海非法庭审。两名律师为郭秀海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认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本案最大的违法就是无视司法程序的正当,由此直接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辩护中提到,法轮功是个“群体”还可以,但法轮功根本没有组织。法轮功学员都是个人自愿的修炼行为,没有人下命令,也没有人愿意接受其他人的命令,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对真、善、忍的理解去修炼,根本就没有什么组织管理。很多人都是在家里读法轮功的书,自觉提高道德水准,在社会中做好人,有些学员早上到公园里与其他人一起炼功,也没有人规定谁非去不可,也没有人规定谁不能去,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组织。并指出,公安部全面认定邪教时根本不包括法轮功。
据悉,对于律师义正词严的辩护,全场鸦雀无声,法官与公诉人面面相觑,场面尴尬,片刻沉默之后法官提出继续审理。
郭秀海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传播法轮功和讲清真相都不违法。自己所说的都是事实,让民众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所做的只是为人们提供了解法轮功真相的途径,不被封锁信息,还人们以知情权,让受蒙蔽的民众做出善恶的选择后能有美好的未来。
然而中共的法官,不敢忤逆党意,最后非法判郭秀海三年零十个月。
(郭秀海遭迫害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福州市郭秀海女士被非法庭审 律师强力辩护》)
福建女子监狱: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1号,邮编:350109
电话:0591-83663603
( 原文:福建永泰县法轮功学员郭秀海遭诬判被劫持入狱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