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吉林省蛟河市白石山镇法轮功学员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被最终非法判决,分别为五年、五年半、七年(或七年半,尚需核实)。目前,她们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女子监狱。
两年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晚,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被白石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毒打;朱明兰当时被打得半边脑袋疼,山福莲的耳朵被打后长期疼。随后,她们被非法抄家、构陷。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白石山镇森林派出所警察又到刘甲兰、朱明兰家非法抄家,并把她俩带到派出所非法审讯,要她俩承认居民楼里的真相资料是她俩发的。从下午两点,警察非法扣押她们到第二天早上凌晨一点,才把她俩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罗宁和政法委的李建军开车把刘甲兰、朱明兰、山福莲等劫持去舒兰市检察院,办“取保候审”。每个人都由两个检察人员问话,朱明兰说,在派出所所写的全部作废,当时她被警察打得不知道说啥、写啥了,要求重新立案。
检察院人员问朱明兰你认罪不,她说不认;还问,在她家搜的书怎么回事,对法轮功的评价等,企图以此构陷她。检察院人员问刘甲兰你认罪不,刘甲兰说不认;问她在她家搜出来的两本真相册子和一个条幅怎么回事,刘甲兰说是自己看的。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朱明兰、刘甲兰到舒兰市检察院,控告警察打人。副院长张凤双表示,警察打人不对、得查。朱明兰、刘甲兰要求撤销警察对她们的构陷,被告知案子特殊,案子已送吉林市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舒兰市法院以短信方式通知朱明兰、刘甲兰等人已对他们立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吴俊芹、山福莲的丈夫荣根祥,被镇派出所董凌志等人骗去测核酸,录指纹,被非法关押到吉林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被吉林省舒兰市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庭审是秘密进行的,家属根本都不知道。
二零二一年八月,山福莲的丈夫荣山根被释放回家。另外,吴俊芹被非法判四年半。
值此前,家属一概不知被非法关押的家人的情况,直到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家人接到长春女子监狱打来的电话,被告知,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已被劫入长春市女子监狱。
由于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等认为无罪,不服判决,她们上诉。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家人收到最终非法判决——朱明兰五年,刘甲兰五年半,山福莲七年(或七年半,尚需核实)。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 原文:吉林蛟河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已被非法判刑入狱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