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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诉江公民是严重的侵犯人权

文: 石铭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据明慧网近期报道,山东德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志强一家多人去年向最高检递交了对江泽民的控告书,但却遭到江泽民余党不断的恶意报复。

李志强的儿子李宗泽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在单位被绑架,李志强妻子柳月红在去要儿子时也被绑架,同时市委宣传部还直接命令李宗泽单位解雇他,单位领导被逼无奈,流着泪解除了李宗泽的工作。据悉李志强的哥嫂近日也因诉江被绑架。李志强的妻姊柳月萍也在同一天被绑架,被迫害致吐血才放回。一家六口因诉江都遭到了绑架迫害,至今李志强及哥哥李志勇仍被非法关押。

期间一百多名乡邻联名上书要求无罪释放李志强,司法局以律师年审要挟为李志强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当时李志强还在上大学的儿子李宗泽只得替父申冤,做父亲的辩护人。

据明慧网消息,最近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伟被中共双塔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仅仅是因为他根据自己遭受迫害的事实向最高检察院申诉冤情、控告元凶江泽民。此前姜伟曾遭受十一年的冤狱迫害。辽宁省朝阳市任曼等多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近日被双塔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到十一年不等。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二零一五年河北法轮功学员至少一千六百八十五人遭迫害,其中因诉江遭迫害的七百九十九人,占百分之四十八。

针对当前大陆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绑架迫害,大陆法学教授、著名律师张赞宁这样说:“公安局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因为他们控告江泽民也好、控告什么人也好,这是他们的权利。只要不是栽赃陷害,都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我曾经在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时候,在法庭上当庭指控江泽民犯罪,因为他侵犯了宪法三十六条的规定,迫害公民信仰的自由。法轮功他没有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山东德州等部分省市公开践踏宪法迫害诉江公民是严重的践踏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违宪违法的行为,阻止诉江阻挡不了江泽民犯罪集团被清算的命运,也挽救不了中共解体灭亡的结局。

迫害诉江公民是严重的侵犯人权,不但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引起了世界各国及人权机构关注。目前海内外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要求停止迫害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场迫害已经引起了普遍关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政府及议会机构和国际组织都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和活摘器官的恶行,声援诉江,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

逾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控告江泽民和国际社会逾百万人举报江泽民声援诉江大潮,已经把中共江泽民集团推到了解体灭亡的前夕,也就是说中共的解体灭亡已成定局。许多中共内部一些人也在想办法与江泽民集团切割,不愿背上迫害法轮功的黑锅。江派的余党继续迫害,只能被彻底清算,疯狂迫害只能加速其灭亡的到来。

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周本顺、张越等人参与迫害法轮功,注定了他们的可悲下场,江泽民、曾庆红等迫害元凶也即将落入法网。善恶到头终有报,这是从古至今的天理,做恶者就要偿还,谁也逃脱不了。奉劝至今仍在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悔过自新。如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只能是葬送自己的前程与生命,做中共江泽民集团的陪葬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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