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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原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乐国遭恶报被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据二零二二年五月七日辽宁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原局长刘乐国,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刘乐国是辽宁省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刘乐国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此人在辽宁省公安系统长达二十多年。曾任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大连市副市长,大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大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二零一九年退休。

刘乐国为了向上爬,执行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死了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令,不遗余力地大面积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上任的第一年,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排名中国大陆前四恶。大连“610”全国城市排名前十恶。二零一四年大连各市区法院对4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刘乐国下令:所有上诉都被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维持原判。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获知刘乐国任职大连公安局局长四年多时间内,大连公检法绑架法轮功学员714人,非法判刑173人,迫害致死12人。

表1:2013~2017年刘乐国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统计表

年份 绑架 判刑 死亡
2013 133 9 1
2014 109 46 3
2015 128 34 1
2016 230 36 3
2017 114 48 4
合计 714 173 12

刘乐国任职期间部份恶行:

一、迫害升级,“执行年”把46名好人判刑送入监狱

二零一三年,中共提出废除劳教制度后,表面上看劳教所解散了,可是中共并没有停止迫害,对法轮功的迫害由劳教转为判刑。二零一三年,大连公检法司狼狈为奸,打压律师,欺瞒家属,偷偷地开庭,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庭审)23人。

二零一四年,大连基层法院开展“执行年”专项活动,准备审结一批执行难案。他们不干正事,真正的违法案件他们不执行,却不断地践踏法律,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大连各市区法院对4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因一审严重违法,当事人家属强烈要求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大连市副市长刘乐国却下令:法轮功案件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中级法院法官何云波也扬言,二审即使请律师也不开庭。

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刘乐国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

表2:2014年大连地区4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法院法官 公诉人 非法刑期 上诉情况
1 车中山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6年 上诉
2 朱成乾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5年9个月 上诉
3 王守臣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4年6个月 上诉
4 裴振波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5年6个月 上诉
5 潘秀清(女)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5年3个月 上诉
6 史占顺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4年6个月 上诉
7 白如玉(女)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4年6个月 上诉
8 于波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4年 上诉
9 郭松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4年 上诉
10 郭立华(女) 中山区法院审判长梁永国、代理审判员程鑫、陪审员王莉军、书记员姜银铃 5年 上诉
11 佘 钺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6年 上诉
12 曲 滨 中山区法院审判长是陈向真(女),审判员是梁永国和高松(女),书记员是尹明燕 6年 上诉
13 刘新颖(女) 中山区法院梁永国 5年半 不详
14 黄桂英(女) 中山区法院 4年 上诉
15 李 红(女) 中山区法院 3年半 不详
16 王语丝(女) 西岗区法院 6年 上诉
17 侯银柱 西岗区法院审判长:李铁铮 陪审员:李丽 崔海燕 刑事庭长:安德宪,林文涛,夏德彬书记员,张烈院长李辰章 3年 不详
18 王仁果 沙河口区法院 3年 不详
19 马冬梅(女) 沙河口区法院法官:李边疆 6年 上诉
20 张诚君(女) 沙河口区法院法官:李边疆、吴红岩 3年 不详
21 安祥宇 甘井子区法院法官:娄玉珍 5年 不详
22 张晓丽(女) 甘井子区法院 法官:卢明利 公诉人:赵辉 7年半 上诉
23 许 丽(女) 甘井子区法院法官娄玉珍 4年 上诉
24 王德发 甘井子区法院法官:卢明利 公诉人:刘忠林 5年 上诉
25 丛树勋 旅顺口区法院 4年 不详
26 叶树辉 开发区法院 4年 不详
27 李淑芬(女) 开发区法院 3年 不详
28 郝跃珊(女) 开发区法院审判长:王俊华 4年 上诉
29 刘清涛 开发区法院法官:王前,公诉人:吴嶙 5年 上诉
30 于媛敏(女) 开发区法院 3年 不详
31 刘凤娟(女) 开发区法院 4年 不详
32 马瑞田 金州区法院法官王忠卫 公诉人:高鑫 8年半 上诉
33 夏元新 金州区法院审判长王忠卫 公诉人:王海、高鑫 7年 上诉
34 秦玉兰(女) 金州区法院审判长:杨惠超 检察官:刘冬雪、高杰。 3年半 上诉
35 韩学明 金州区法院法官王忠卫 公诉人:高鑫 3年 上诉
36 马爱兵(女) 金州区法院法官王忠卫 公诉人:高鑫 3年 上诉
37 周会敏(女) 金州区法院 不详
38 王淑兰(女) 4年 不详
39 董 选(女) 3年 不详
40 徐明华(女) 庄河市法院院长温连生,庭长于强 3年 上诉
41 于淑凤(女) 普兰店市法院 3年 不详
42 吴桂芬(女) 普兰店市法院 4年 不详
43 周传业 沙河口区法院 4年 不详
44 李道蓉(女) 上诉
45 杜龙平(女) 上诉
46 丁肇华(女) 大连市法庭 4年

◎王仁国在海外发表文章遭非法判刑

王仁国

大连税务专科学校教师王仁国被大连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三年,遭单位无理开除。原因是二零一三年八月王仁国在大纪元网站发表文章,被中共当局扣上“颠覆国家安全罪”的罪名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宪法赋予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王仁国在海外大纪元发表文章,被中共当局扣上“颠覆国家安全罪”的罪名完全是违背宪法的。

二、执行江泽民灭绝令 大连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含冤离世

刘乐国任职期间,执行江泽民的灭绝政策,对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至少有1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

◎大连程富华被迫害致死 生前控告江泽民

大连市中山区69岁的法轮功学员程富华老太太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受到残酷的迫害,身体胸部以下到脚都肿胀很大,生活难以自理,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含冤离世,生前控告江泽民。

程富华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程富华老人再次被大连中山区昆明街派出所绑架、构陷,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绝食反迫害,被队长及狱警实施株连全监室人员严管的迫害,故意激起其他人迁怒于她。

程富华被迫害得非常严重,全身浮肿,整日昏迷,无法行走。二零一六年一月底,程富华家属被通知到看守所接人,交了接人押金后的家属在看守所的大铁门外,翘首顾盼,见到办案警察把奄奄一息的程富华背出了大门。

全肿的两腿

肿大的双脚
胸部下全肿的腹部双腿双脚

程富华到家几天后,家属才得知:在出看守所大铁门前,办案人员为了推卸责任,曾问程富华:“我们送你去医院?”程富华摇摇头,又有气无力地说:“只要放我回家就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又是录音又是录像的。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因诉江遭迫害 耿仁娥含冤离世

大连甘井子区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耿仁娥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保外就医”仅87天,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早上五点含冤离世。

耿仁娥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二零一五年七月因诉江被骚扰、绑架,办取保回家。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大连市中山区国保警察跨区从家中绑架,被非法羁押于大连姚家看守所。

耿仁娥被大连中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家属一直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多方打听也没有耿仁娥的消息。

耿仁娥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矫治集训监区,后转入七监区,在这期间遭受酷刑迫害,昼夜不让睡觉和上厕所,还罚站,遭到包夹犯人的打骂,导致大出血,后监区的队长问家属要了二万元钱,说是治病,花了六千元,看人不行了,为了推卸责任,退给家属一万四千元钱。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监狱以保外就医为名,叫家属把人接回当地医院继续治疗。当时家属被告知,最多活四个月。

出狱后,耿仁娥被直接送到当地医院,门槛费花完后回家,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再次入院,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三、疯狂打压报复依法诉江的大连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各地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纷纷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反人类的首恶绳之以法。从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已收到逾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的实名诉讼状副本。其中,大连市控告人数5097人,控告案例数3295.大连地区对诉江法轮功学员进行报复性迫害。

◎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冤判上诉中级法院后遭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六年,袁晓曼因为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非法关押。在刑事拘留期间,法轮功学员不向警方妥协,坚持信仰。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

袁晓曼的儿子在美国呼吁释放自己的母亲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袁晓曼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及五千元罚款,袁晓曼不服,立即提出上诉。

大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非法维持原裁决。

四、迫害不择手段

◎张国立在大连看守所遭药物迫害

张国立在重症监护室
图为张国立脚腕被脚镣铐磨留下的伤痕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38岁的张国立被金州先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为抵制迫害他开始绝食,狱警教唆犯人天天殴打张国立,将他四肢用手铐铐住,一天七、八次摧残性灌食,灌的东西有胡椒粉、辣椒面、冰毒等,导致他精神恍惚,出现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尿失禁、全身皮疹、臀部大面积褥疮溃烂、鼻腔口腔全是凝血、心律每分钟150多次、心脏剧烈疼痛……他多日无法睡觉,幻觉中全身都是蛆虫在爬。

八月十一日,回家后,他不能进食,不能说话,一阵冷,一阵热,冷时浑身打冷战,热时叫往身上倒凉水,全身器官衰竭。有时身体内发痒,叫家人用拳头捶他后背,有时不清醒,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这种反常状态很象用毒品后的反应。父母极度悲伤,把张国立送到庄河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庄河公安部门指派警察在医院监控。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早,张国立在大连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肾功能失调,米水难进,原体重一百五十斤,只剩六十斤左右。医生指使护士强行给他打不明药物,致使他心脏疼痛,心跳加速,头和身体剧烈抽动,脸部变形,眼泪不断地流。停药后,他小便失禁、尿血、便血块,心脏疼痛、呼吸困难,不断地淌口水,多次摔倒。警察说他是装病,用警棍电他,狱警王大队长打他耳光。他出狱时被迫害得无法行走。

结语

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大连市公安局王立科、杨耀威、刘乐国三任公安局局长相继落马。法网恢恢善恶有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已经被捕入狱,推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执行人王立军、薄熙来已经被判刑;中共六一零头子李东生被逮捕。大清算已经开始,神目如电,谁也逃脱不了正义的大审判。

王立科


刘乐国


杨耀威

(原文: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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