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原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归陕西省司法厅、劳教局管辖,听命于陕西省政法委、“610”办公室,是中共在陕西省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四大黑窝”之一。该劳教所有四个中队:一队,二队,三队(教育中队),四队(生活中队),每个中队都非法关押着法轮功学员。为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了残酷的迫害,部分学员被迫害致病、致残甚至致死。
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虽然早已解体,但它迫害法轮功的累累罪恶仍然记录在案!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零一三年底十四年间,在陕西省政法委、“610”、司法厅、劳教局的支持和纵容下,枣子河劳教所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法西斯政策,对非法关押劳教的上百名法轮功学员通过实施酷刑折磨、身心摧残、高强度劳役等手段,旨在达到强逼法轮功学员“转化”和实现劳教所高经济效益的罪恶目的。
枣子河劳教所,位于宝鸡市凤翔县一个偏远的山沟里,这里交通不便,人烟稀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就在这座四面围着铁丝网、四角设置监控岗楼的劳教所里,关押着全陕西省被非法劳教的男性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七日开始,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被秘密转移到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劳教所(又名陕西秦岭铜厂或虢镇砖瓦厂)的三、四大队继续迫害。由于虢镇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枣子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延续,所以,本文在综述十四年来两个劳教所对法轮功的犯罪事实时,就以《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事实》为标题进行整理和陈述。
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本文所收录整理的只是在明慧网上曝光的部份迫害真相。据初步统计,十四年间,陕西省男性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86人(次)被非法关押在原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表一),有410人(次)遭受过32种酷刑折磨(表二),有21人被致伤、致残,12人被迫害致死。从本文揭露的血淋淋的迫害事实完全可以证明,同陕西省女子监狱、陕西省渭南监狱、陕西省原女劳教所一样,原枣子河劳教所也是一座无法无天、人性泯灭的人间地狱!
一、十四年间枣子河劳教所至少迫害致死12名法轮功学员,21人被致伤、致残
1、十二人被迫害致死
◎姚景民,男,六十一岁,陕西汉中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四日,姚景民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半。姚景民此时已经超过劳教年龄,但枣子河劳教所还是将他留下,并把他分到邪恶的四中队(生活中队)進行两次隔离迫害。姚景民因坚决不放弃修炼,一直被隔离在昏暗的“小房子”里,同几名吸毒犯关在一起。恶警指使西安吸毒犯张宏伟等人对他进行残酷的毒打折磨、恐吓迫害,长期不让姚景民睡觉,强迫他长时间保持蹲姿单腿点地。两个多月的隔离迫害,使姚景民全身严重浮肿,脚趾甲全部都变成黑色,脸部已严重变形,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有时昏迷不醒。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劳教所才通知他的亲属,将他用担架抬出劳教所,接回勉县家中一周后含冤去世。
◎陈建生,男,四十九岁,西安市工商银行职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九月,陈建生为抗议劳教所的残酷迫害而绝食,恶警杨建斌、杨亚龙、张伟龙、王金龙等人指使吸毒犯充当打手,更加残酷的迫害他。恶人将他绑在“死人床”上,对他强制灌食,陈建生经常被摧残的满鼻、满嘴都是血。恶人还有意将超浓食盐水(水中仍有未溶化的食盐)灌入他体内,使他嘴唇干裂,流血不止,胃部灼烧剧痛,直至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吸毒犯谷爱民将自己的尿液掺入点滴中,给被绑在“死人床”上、身体不能动半分的陈建生打入,致使陈建生在极端痛苦中离世。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吴新明,安康市汉阴县法轮功学员,男,四十岁左右。吴新明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六年三次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酷刑折磨,身体被极大摧残。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吴新明被第三次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劳教所指使恶人将他五花大绑,强迫他“转化”,吴新明绝食反迫害。他们便以“挽救”为名给他插胃管往胃里灌浓盐水、辣椒水、洗衣粉液,吴新明被折磨的生不如死。恶人看他不妥协,又搞出一种酷刑继续残害他,把他身体固定起来,用一条电线不停的抽打他,身体上下被打的体无完肤。由于长时间的摧残折磨,吴新明的身体彻底垮了,开始咳嗽气喘,大口大口的吐血,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他,被折磨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二零零八年六月,劳教所怕吴新明死在所里,才通知当地来人将他接回。接回不久,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吴新明抛下了一双年幼儿女和年迈的父母含冤离世。
◎周清田,男,六十多岁,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区委的退休人员。周清田于二零零二年在枣子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被狱警指使的吸毒犯残酷毒打。警察还指使恶人葛振贵用钢针扎他的十指,使这个六十多岁的花甲老人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摧残。加之后来被西安市公安局的迫害,周清田于2004年9月含冤离世。
◎王文胜,男,五十七岁,韩城矿务局机电总厂职工、渭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王文胜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二大队的恶警魏启明、胡新启等把王文胜关进隔离室,指使吸毒犯、抢劫犯张涛等对王文胜下黑手,不让他睡觉,用棍子敲击他身体各个部位的骨节,用脚踩他的胸部,用烟头烫他的腿部,用鞋跟敲他的脚踝,使他脚部异常肿大。冬天,他们强把王文胜的双脚放到结了冰的水盆里。他们不顾王文胜健康状况的严重恶化,常常逼迫他干活干到后半夜,不让睡觉。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迫害下,王文胜的身体彻底垮了。枣子河劳教所怕他死在二大队,二零零三年二月才急忙通知单位将他接回。骨瘦如柴的王文胜当即被送到韩城市矿务局医院紧急救治。王文胜被摧残的十分虚弱的身体,一直无法康复,于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彭东,男,二十九岁,汉中市蚕业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彭东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二年六个月。在劳教所,因拒不转化,四中队指导员冯喜尧与牢头狱霸密谋,对彭东进行高压迫害,将彭东绑架到隔离室、绑在“死人床”上用刑两天。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彭东还被强迫背负一百多斤的沙袋,几乎休克。二零零二年法轮功师父生日那天,彭东被关在黑屋子里罚跪一天。特别恶劣的是,恶警强逼彭东去干接触有害物质、严重损害身体的加工活。酷刑折磨加上身体中毒,彭东于二零零五年年六月二十八日,突然口中流血、含冤离世。
◎王小斌,男,咸阳市彬县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六日被彬县公安局拘留,后来非法判一年半劳教,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教育中队进行迫害,二零零二年八月期满回家;二零零四年,再次被非法劳教,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期满回家。两次非法劳教、遭受摧残,身体十分虚弱的王小斌回家后得知:曾经与自己相依为命的老母亲已经在自己被迫害期间因为无人照顾,而于二零零四年八、九月份离世,王小斌悲愤万分。面对无法接受的残酷现实,再加上他两次在枣子河劳教所经受的各种迫害、折磨,使他于二零零五年年底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王小斌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含冤离世。
◎薛军利,男,四十六岁,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生前住西安市三桥警察学院家属院。二零零一年,薛军利被绑架且被非法劳教。在枣子河劳教所四大队期间被恶警冯喜尧用胶皮棍毒打,也遭到恶警怂恿的犯人毒打,身体被摧残的极度虚弱。加之后来的“洗脑”迫害,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份含冤离世。
◎高世远,男,五十岁,延安市延川县关庄镇关家沟村法轮功学员。曾于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九年三次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及虢镇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高世远遭受了毒打、强制灌食,强制劳动等迫害。尤其是二零一零年四月,警察公然唆使一帮劳教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高世远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并且在一天之内三次群殴,直到三人遍体鳞伤。高世远内脏严重受损害,身体十分虚弱。被染上肺结核。加之后来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的迫害、折磨,一直不能康复。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下旬因为肺结核迅速恶化而含冤离世。去世时仅五十岁左右。
酷刑演示:毒打(群殴)
◎葛昶,男,四十六岁,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大杨镇西让村人,原北京中关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葛昶到天安门广场证实法。随后被关押至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在此期间,他被二大队警察指使吸毒犯殴打,被罚长时间面壁站立,被强制洗脑、强制劳动。从劳教所出来后不久,因为帮一个法轮功学员搬家而再一次被迫害,又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生活中队迫害,葛昶在被关进隔离室遭受毒打等酷刑。两次劳教,使葛昶身体被极大伤害、落下内脏受损的残疾。加之葛昶后来又被非法判刑一年,经受牢狱折磨,使身体非常虚弱的葛昶在流离失所中,被染上了肺结核,一直不能康复。于二零一七年下半年肺结核开始恶化,二零一八年三月初离世,年仅四十六岁。
◎佘程邦,男,五十三岁,安康市汉阴县优秀高中教师、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他和汉阴县几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人员从北京非法押回后,作为“重点人物”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四队(生活中队)。在此期间,恶警为了逼迫他放弃信仰,用脚踢他的心脏,用重拳狠狠击打他的两肾。佘程邦被背铐吊在暖气管上,只许双脚尖触地,遭受吊铐的酷刑长达二十七个日夜。在枣子河劳教所期间,佘程邦的心脏、肾脏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成为他长期染病和后来离世的重要原因。二零零三年,身体虚弱的佘程邦从枣子河劳教所回来后,被剥夺了教学资格,只能在学校做临时工,一家人经济紧张,只能勉强度日。后来佘程邦又被非法判刑、遭受迫害、折磨。佘程邦身体被摧垮、染病,病情日益加重,只能躺在床上,不能进食,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份含冤离世。家中只剩下年迈的母亲(父亲在他被迫害时悲愤离世)和孤苦的妻子,拉扯一个十几岁刚刚上初中的孩子。
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张广田,男,榆林市神木镇呼家圪台村农民。曾两次遭绑架,二零零七年三月,因为张贴“法轮法轮功好”等条幅,被神木国保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被非法劳教期间,有一次,恶警把张广田吊起来毒打。有个恶警故意冲着张广田下巴左边使劲一拳,把左边牙齿全部打掉;紧接着又朝张广田下巴右边使劲一拳,把右边牙齿全部打掉。从此,张广田健康严重受损,虚弱的身体久久不能恢复。张广田于二零一八年春含冤离世。
2、二十一人被迫害致伤致残
二零零一年2人:渭南市学员李海军被劳教所的吸毒犯李耀平将四根肋骨打断;西安市学员张明亮被毒打折磨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二年5人:西安市学员孔令新被毒打的口吐鲜血、生命垂危;渭南市学员张建民被打得满嘴只剩三颗牙,几年了只能進流食;宝鸡市学员冯自清被绑在“死人床”上五天,遭脚踩、棍打,被放在不装玻璃的窗口冷冻,两腿被冻烂,不能行走;安康市学员张显斌和铜川市学员陈文革被踩踏和重物击打,内脏严重受伤,陈文革的两腿失去了知觉、多日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三年1人:陕北学员马福建被摧残折磨的心、肝、脾、肺、肾所有脏器全部衰竭,只剩下一口气才被家人接回家。
二零零四年1人:汉中市学员余利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无法行走,嘴脸青紫,背臀瘀血,胸膜严重积水,咳嗽不止,便血不停,生命垂危。
二零零五年1人:宝鸡市学员王辉被摧残的精神失常,神志不清,生活上不能自理。
二零零八年3人:榆林市学员张广田的牙齿被恶警全部打掉;咸阳市学员袁光武被二大队王大队长用手铐高高挂在窗户上拷打两个月后,不能动、不能走、不能吃饭,剩下皮包骨头,生命垂危;咸阳市学员谢良超,在劳教所一大队被折磨的皮包骨头。
二零一零年6人:高世远、赵福锁、丛学林三人被打的遍体鳞伤;宝鸡市学员汪日胜被“拔大筋”等酷刑摧残的胳膊严重损伤,精神恍惚;西安市学员冯新成被酷刑折磨的肋骨断裂、手指变形;成都法轮功学员宿刚被“拔大筋”等酷刑折磨的浑身筋骨损伤,疼痛难忍,不能行动,生活不能自理,并感染了结核病、生命垂危。
二零一二年2人:西安市学员王永利被毒打得满头是血、满脸鞋印、头部肿大,又被施以“拔大筋”酷刑,致使王永利生活不能自理;汉中市学员陈宝汉被打的遍体鳞伤,不到二个月时间,陈宝汉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二、枣子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的邪恶手段
1、用经济利益操纵迫害
陕西省“610”办公室规定,劳教所每接受、关押一名法轮功学员,就给拨款一万元作为迫害经费;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就能得到十万元的奖金。如此邪恶的奖励政策,就使干警们个个犹如地狱中的小鬼,对法轮功极端仇视,对法轮功学员狠毒至极。劳教所所长张世禄,多次召开针对法轮功的“揭批大会”、“批斗会”,开公诋毁、诬蔑法轮功,挑动仇恨,鼓励、纵容恶警们和其他劳教人员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例如:一大队指导员杨某,原来是劳教所管理科科长,他狂妄至极,在所内会议上狂言:“不转化就加教期(劳教时间),再不转化就无限期关押,最后枪毙!”例如:教育中队(三队)中队长吕连科,推行株连式强化“互监”的迫害制度。就是每个法轮功学员由几个“互监”(即“包夹”)跟随、形影不离的监督着,若发现法轮功学员间说句话,“互监”就得受罚、挨打。吕连科整天坐在办公室的监控器前严密监视并督促“互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若不得力,“互监”必遭其唾骂或殴打。
例如:原为二大队指导员的胡新起,是二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策划者。曾与恶警魏启明一起策划和实施用手铐吊挂法轮功学员,并指使动劳教人员残酷殴打、“加大力度整”法轮功学员。胡新起因迫害手段残忍,后被晋升为劳教所政治部副主任。
例如:生活中队(四中队)指导员冯喜尧,心狠手辣,曾和劳教所“610”办头目杨军一道密谋策划,把全队法轮功学员吊挂在窗棂上、铁钩上,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按在水缸里浸泡。冯喜尧因此被授予“二等功”,生活中队则被授予“集体三等功”,冯喜尧也晋升到劳教所“610”办(又叫转化办),成为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成员。
2、买打手强化迫害
劳教所为了强逼法轮功学员“转化”,对每名学员安排三名“包夹”。因为本所的劳教人员不够用,所以,枣子河劳教所就以每人800元钱从陕西周至县等其它劳教所买来一批吸毒犯充当打手。这些人身强力壮、心肠狠毒,常下黑手、致人内伤,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极其惨烈,身体损伤十分严重。
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迫害最严重的几年中,枣子河劳教所对新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搞“三分钟转化”。就是把新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关進一个没有光线的小黑屋,在恶警指使下,让几个吸毒犯手持木棍等凶器对学员毒打。打完后问:“墙是什么颜色?”如果回答是白色,就继续打;直到人承受不住了,按他们的意愿回答“墙是黑的”才停打。然后再问:“法轮功是什么?是不是×教?”如果回答“不是”,就得被打的半死,许多人因此被打残。从二零零四年起,凡是被新绑架入枣子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先关進一间不到十平方米的小号内遭受毒打迫害。小号里面由三名吸毒人员包夹着一名法轮功学员,四个人都不容许和其他人来往。四个人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个小号中,里面只有一个马桶,臭不可闻。小号没有窗子,小号的门二十四小时被从外面拴着,外面的人就不会知道里面的情况。小号没有监控,这样吸毒犯怎么行恶、打人、甚至打死人也不会有人知道,也不会有人管,也不会留下吸毒者的罪证。
这些吸毒犯受恶警的指使、纵容和包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肆无忌惮。他们把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袁光武当作他们练飞脚的“对靶”踢打;往法轮功学员王小明额头写骂法轮功的字,往他头上洒尿;欺凌宝鸡市学员杨占堂,强制他在大庭广众面前跪地给劳教人员磕响头,以此来侮辱杨占堂的人格;他们在毒打、折磨安康市学员吴新明的同时,给他强灌辣椒水、浓盐水、洗衣粉水,使他咳嗽气喘、大口吐血。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吴新明,被折磨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
枣子河劳教所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许打人,但是可以打法轮功学员,并且打了还有奖。吸毒犯何卫卫就是因为殴打渭南市法轮功学员张国林而被任命为组长的,并且劳教所许诺要给其三个月的减教奖励。吸毒人员弋鹏飞,他力大强壮,一拳就能将人打伤。在二大队时凭着殴打法轮功学员当上组长,后调到一大队时又在队长朱党旭的指示下连续殴打法轮功学员张国林,因此被评为“文明学员”。
二零一一年,虢镇劳教所三大队设立所谓的“安全组”,成员由三大队队长郑海鹏和警察智军挑选的年轻力壮、心狠手毒的劳教人员组成,成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队”。这些恶人声称:他们打人是“合法”的,是队长和管教警察叫打的,打人越多,教期减的越多越快。西安市学员冯新成因拒不转化,多次被“打手队”恶人群殴毒打,并对他施行了“拔大筋”的酷刑(就是两只手各抓被害人的一条腿,用脚踩住被害人的身体,用力往两边劈开,劈成一字形,用膝盖顶后腰即肾部),致冯新成当即肋骨断裂。
3、滥施酷刑草菅人命
十四年间,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86(人次)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摧残(见表1)。最少有410(人次)经受了32种酷刑折磨(见表2)。其中:“打柴胡”、“拔大筋”等酷刑都能使人当场致残、窒息、休克。在被非法关押的上百名法轮功学员中,最少有124(人次)被毒打、踢踩,最少有70(人次)人遭受铐刑(及吊背铐),最少有35(人次)被捆绑在“死人床”上灌食、折磨(其中有13人被多次绑上“死人床”)。
咸阳市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马明海,在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的五年中,两次被绑上“死人床”、累计23天,被摧残性灌食、被殴打,被关单人禁闭一年零四个月,不让见阳光,不让家人见面。
延安市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曹化山,两次被非法关进劳教所。因拒绝写所谓的“悔过书”,被绑架到隔离室每天遭受酷刑折磨。他曾绝食四十多天,被两次绑上“死人床”用刑、灌食,曹化山是四大队当时受迫害最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
西安市新城区原辅导员陈敏敢,曾四次、累计六年半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他多次遭殴打,曾经被铐双手、身体悬空吊在废旧的暖气管道上,被绑在“死人床”上十五天,终年关禁闭、不见阳光,长期不让睡觉。
安康市汉阴县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佘程邦,在枣子河劳教所四队(生活中队)期间,恶警为了逼迫他放弃信仰,用脚踢他的心脏,用重拳狠狠击打他的两肾,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久久不能康复。
酷刑折磨使许多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身心被摧残,造成严重后果。有的肋骨被打断,牙齿被打掉,口吐鲜血、遍体鳞伤;有的被折磨的脏器衰竭、骨瘦如柴、奄奄一息:有的被摧残的精神失常,神志不清。最为严重的是,枣子河劳教所不仅将姚景民、吴新明、陈建生三位学员直接迫害致死,同时使最少九名学员因摧残严重、落下疾患,无法康复,在后来相继离世。特别需要一提的是,西安市学员薛军利、延安市学员高世远、咸阳市学员葛昶和王小斌等都因为在枣子河劳教所被迫害时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所以他们离世时都不到五十岁(详见本文之二)。
4、包庇凶手掩盖罪行
枣子河劳教所的恶警及吸毒犯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使许多学员生命垂危。对此,劳教所的领导者不是去制止、惩治行恶者,而是掩盖罪恶、逃避责任。
二零零一年,宝鸡市学员段发春被酷刑折磨的多次昏死过去,劳教所怕出人命,才让其家属接回。二零零三年一月,渭南市学员王文胜被折磨的身体彻底垮了,枣子河劳教所怕他死在二大队,于二零零三年二月才急忙通知王的单位将他接回。二零零三年下半年,陕北法轮功学员马福建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时,劳教所才通知马的家人,马福建的家人坚决要劳教所给个说法,一大队的恶警全部躲了出去,僵持了一个上午也没结果,马福建的家人只好带着他愤愤离去,至今马福建生死不明。二零零三年十月,安康市汉阴县学员吴新明被毒打摧残致生命垂危,劳教所怕人死在所里面,就通知汉阴县公安局去接人。结果汉阴县的警察把吴新明扔在返家的途中,吴新明差点死在半路上。二零零八年,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袁光武被折磨的剩下皮包骨头,生命出现危险时,狱警派一陕北吸毒犯将袁光武背出劳教所大门,扔在石板上了事。后袁光武被妻子和妹妹接回。
就这样,枣子河劳教所把那些被摧残的生命垂危的法轮功学员推出去,他们以为那怕出所不久死在家里,他们都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汉中市学员姚景民在被折磨的生命垂危,劳教所将他用担架抬出劳教所,被家人接回勉县家中一周后去世。二零零六年六月,安康市法轮功学员吴新明在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中,被酷刑折磨的大口吐血、生命垂危时,劳教所怕吴新明死在所里,才通知当地来人将他接回。不几日年仅四十岁的吴新明含冤离世。但是,劳教所及其上级对姚景民和吴新明的死若无其事、不闻不问,他们认为只要不死在劳教所就与他们无关。
然而,当法轮功学员真的被迫害死在劳教所时,这些领导者不是去追究凶手的罪责,而是包庇真凶、掩盖罪行。例如: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西安工商银行职工、法轮功学员陈建生,在被强制打点滴(输液)时,吸毒犯谷爱民将自己的尿液掺入点滴中,致使陈建生在极端痛苦中死去。这是一桩明目张胆、故意杀人的刑事犯罪!但是,劳教所不去报案,检察院也不追究。为掩盖罪行,劳教所仅让陈建生的亲人看了一眼陈的脸,就匆匆火化了遗体。杀害陈建生的凶手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至今逍遥法外。
三、遭枣子河劳教所关押、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分类统计
据初步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三年年底的十四年间,陕西省男性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86人(次)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表一),最少有410人(次)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过三十二种酷刑折磨(表二)。
图1:1999~2013年枣子河劳教所每年新关入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
表一:1999-2013年枣子河劳教所每年新关入法轮功学员名单
年份 | 每年新关入法轮功学员名单 | 人数(人次) |
1999 | 【西安市】陈敏敢;【宝鸡市】张振东、汪建文、林小民、单生、段石宝、段宝军;【咸阳市】葛昶;【延安市】高世远 | 9 |
2000 | 【西安市】王彤、孙建军、白忠伟、李党、贺亦成、宋智、刘冲;【宝鸡市】张保旺、谢新昊、石朝辉、王小明、谢良斌、强小宜、卢光明、王干生、李小彦、席栓省、强孟生、杨鑫、汪引文、孙建军、杜锋、郑春来、李文军、秦扶勇、李硕夫、姚文辉、徐小勇、李长生、张小龙、庞岭、冯自清、鲁海军、段发春、孙栓银、吴言语、杨润祥;【咸阳市】马明海、马杰、袁光武、袁辉武、张国清、陈登高、陈亮、刘杰、马明勋、高寿海、谢良超;【汉中市】彭东、朱显中、陈青、丛学林;【渭南市】卫普云;【铜川市】张小伲、甘振年、陈文革;【延安市】曹化山、韩涛;【榆林市】折建忠;【安康市】张显斌、袁来潮、闫传友、佘程邦;【不明市】徐敏、秦英昌、韩新民、邓晓祥、 | 67 |
2001 | 【西安市】刘殿勋、张明亮、孔令新、薛军利、陈敏感、杨明辉;【宝鸡市】王明才、任军先、蔡拉锁、王小明、唐金让、薛军礼、仆江华;【咸阳市】吕怡忠、王小斌;【汉中市】刘恩恭、杨伟、王剑、郑春来;【渭南市】王文胜、李海军、张建民;【榆林市】阎振远;【安康市】吴新明、邝东亮 | 25 |
2002 | 【西安市】周清田;【咸阳市】王平创、葛昶;【汉中市】余利、张恩平、刘继红;【延安市】高世远 | 7 |
2003 | 【西安市】刘卫东、刘俊义;【咸阳市】吕怡忠、陈天键;【汉中市】姚景民、陈宝汉、敬利华、张建中;【安康市】吴新明;【陕北学员】马福建 | 10 |
2004 | 【西安市】李昭、陈建生;【咸阳市】马明海、李堂堂、王小斌;【不明市】常洪基 | 6 |
2005 | 【西安市】陈敏敢、崔西干;【宝鸡市】王洲义、王明义、王辉、郑仕俭、毛鸿超;【咸阳市】秦英昌;【汉中市】郑可民;【渭南市】李哲、郭长青、张国林、张建民;【延安市】杨勇;【安康市】弥建新;【外省市】李学贻(甘肃临夏)、王忠卿(河南巩义)、 | 17 |
2006 | 【西安市】宋智、冯新成、李学贻;【宝鸡市】王干生、汪建文、杨占堂、孙建军;【汉中市】丛学林;【延安市】曹化山;【安康市】吴新明 | 10 |
2007 | 【西安市】黄根进;【咸阳市】王平创; | 2 |
2008 | 【西安市】陈敏敢;【宝鸡市】尚永发;【咸阳市】袁光武、袁辉武、谢良超、曹俊义、吕怡中;【榆林市】张广田、呼忠厚 | 9 |
2009 | 【宝鸡市】党虎娃、唐金让、赵福锁、艾绍成、张建民;【汉中市】陈宝汉、刘伟、丛学林;【延安市】高世远 | 9 |
2010 | 【西安市】冯新成;【咸阳市】薛建选、秦英昌 | 3 |
2011 | 【西安市】王永利、刘卫东;【宝鸡市】汪日胜、王明生;【外地学员】宿刚、李金龙 | 6 |
2012 | 【西安市】涂腾(涂松山)、李晓辉、谢晶;【汉中市】陈宝汉、王剑 | 5 |
2013 | 【榆林市】李旭鹏 | 1 |
小计 | 186 |
表二:1999-2013年枣子河劳教所遭受各种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分类统计表
编号 | 酷刑名称 | 按年份分段统计名单 | 合计(人次) | |||||
1999-2000 | 2001 | 2002-2003 | 2004-2013 | |||||
1 |
|
葛昶、宋智、徐小勇、林小民、佘程邦(5) | 王文胜、张建民、张显斌、张小龙、杜锋、高寿海、席栓生、佘程邦、陈文革、徐小勇、林小民、王桐、王明才、李海军、曹华山、袁光武、冯自清、张小伲、葛昶、王明才、陈敏敢、邝东亮、王干生、徐敏、唐金让、薛军礼、仆江华、韩涛、薛军利、李文军(30) | 曹华山、袁光武、鲁海军、冯自清、席栓省、张小龙、孙栓银,张显斌、姚文辉、秦扶勇、强孟生、李长生、李硕夫、庞岭、张振东、吴言语、葛昌、孔令新、周清田、陈文革、吴新明、朱显中、石朝辉、汪引文、王小明、谢良斌、任军先、高寿海、张小伲、刘继红、丛学林、马明海、陈宝汉、敬利华、张建中、陈敏敢(36) | 常洪基、张国林、王辉、陈敏感、冯新成、杨占堂、吴新明、李堂堂、王忠卿,李哲、李学贻、张广田、呼忠厚、袁光武、袁辉武、尚永发、高世远、赵福锁、丛学林、冯新成、汪日胜、宿刚、王明生、王永利、李金龙、陈宝汉、涂松山王剑(28) | 99 | ||
22 | 打耳光、打嘴巴 | 强小宜、李文军(2) | 2 | |||||
33 | 脚踢、踩踏 | 佘程邦(1) | 王文胜、张小龙、杜锋、张显斌、陈文革、孙栓银、席栓省、王干生、李文军(9) | 曹华山、袁光武、鲁海军、冯自清、席栓省、张小龙、孙栓银,张显斌、陈文革、张建中(10) | 王明义、袁光武、陈宝汉(3) | 23 | ||
44 | 手铐、脚镣 | 强小宜(1) | 邝东亮、吴新明、李党、张小龙(4) | 邝东亮、陈敏敢(2) | 7 | |||
55 | 铐刑(铐在某处) | 强小宜、宋智(1) | 佘程邦、徐敏、高寿海、李党、贺亦成、孔令新、薛军礼、席栓生、林小民、冯志清、杨润祥、段法春、王明才、秦扶勇、徐小勇、张小龙、李长生、强孟生、姚文辉、鲁海军、孙栓银、吴言语、张振东、庞岭、李硕夫、汪建文、杜丰、唐金让、葛昌、袁光武、彭东、陈青、陈文格、曹化山、韩涛、张显斌、仆江华、徐敏、秦勇昌、韩新民(40) | 邝东亮、陈敏敢(2) | 袁光武、王剑(2) | 45 | ||
66 | 戴背铐 | 张小龙、杜锋、王明才、冯自清(4) | 4 | |||||
77 | <href=”#140″>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href=”#140″> | 马明海、宋智、张小龙、鲁海军、冯自清、彭东、谢良超、强小宜(8) | 马明海、张小龙、杜锋、曹华山、袁光武、冯自清、张显斌、陈文革、孙栓银、席栓省、邝东亮、鲁海军、卫普云、甘振年、卢光明(15) | 曹华山、袁光武、鲁海军、冯自清、席栓省、张小龙、孙栓银,张显斌、陈文革、彭东、陈敏敢(11) | 陈建生(1) | 35 | ||
88 | 长时间吊拷 | 徐小勇、林小民、强小宜(3) | 吴新明、刘冲(2) | 张广田(1) | 6 | |||
99 | 吊背铐 | 佘程邦(1) | 冯志清、佘程邦、徐敏、高寿海、席栓生、陈文格、徐小勇、林小明、王桐、王明才、李海军、张显斌、杨明辉(13) | 14 | ||||
110 | “架飞机” | 吴新明(1) | 1 | |||||
111 | “打柴胡”(注:1) | 吴新明(1) | 1 | |||||
112 | “拔大筋”(注2) | 冯新成、汪日胜、宿刚、王永利(4) | 4 | |||||
113 | 捆绑刑、 | 邝东亮、吴新明(2) | 孔令新、张建中、吴新明(3) | 吴新明(1) | 6 | |||
114 | 长时罚站、罚跪、体罚 | 葛昶、彭东(2) | 张显斌、张小伲、葛昶、王干生、韩涛(5) | 王辉、冯新成、杨占堂、陈敏敢,李堂堂,王忠卿,李哲、冯新成、汪日胜、宿刚(10) | 17 | |||
115 | 坐“沙发”(注3)、坐“小板凳”、“熬鹰”(注4) | 马明海(1) | 马明海、马福建(2) | 李学贻(1) | 4 | |||
116 | 蹲“兵马俑”(注5) | 吴新明、张显斌、姚景民(3) | 冯新成、汪日胜、宿刚(3) | 6 | ||||
117 | <href=”#49″>摧残性灌食</href=”#49″> | 高世远、马明海、宋智(3) | 马明海、鲁海军、习栓省、张小龙、张显斌、孙栓银、冯自清、曹华山、袁光武,卫普云、陈文革、张小伲、甘振年、卢光明(14) | 高世远、马福建(2) | 曹华山、吴新明(2) | 21 | ||
118 | 关禁闭 | 马明海、彭东、徐小勇、林小民、强小宜(5) | 张小龙、杜锋、高寿海、席栓生、佘程邦、陈文格、徐小勇、林小民、王桐、王明才、李海军、曹化山(12) | 孔令新、陈敏敢(2) | 19 | |||
119 | 关小号 | 曹化山(1) | 王文胜、卢光明、马明海、袁光武、李党、张小龙、吴新明(7) | 张显斌、李党、彭东、强孟生、姚景民、陈宝汉、敬利华、陈敏敢(8) | 陈敏感、宋智、李学贻(3) | 19 | ||
220 | 电击 | 徐小勇、林小民(2) | 张小龙、杜锋、冯志清(3) | 5 | ||||
221 | 锥刑 | 秦福勇(1) | 周清田(1) | 2 | ||||
222 | 火刑 | 王文胜(1) | 1 | |||||
223 | 暴晒 | 袁辉武(1) | 1 | |||||
224 | 高强度劳役 | 高世远、葛昶、宋智、彭东(4) | 王文胜、张显斌、杨明辉(3) | 张恩平、刘卫东、敬利华(3) | 张恩平、袁辉武、陈敏敢、高世远、王永利(5) | 15 | ||
225 | 寒天冷冻、浇凉水、吹冷风 | 袁光武、王文胜(2) | 鲁海军、冯自清、敬利华、张建中(4) | 尚永发(1) | 7 | |||
226 | 睡潮湿、冰冷地板 | 马明海、韩涛(2) | 2 | |||||
227 | 不许睡觉 | 宋智(1) | 王文胜、高寿海、席栓生、佘程邦、陈文格、徐小勇、林小明、王桐、王明才、李海军、陈敏敢、王干生、袁光武、杨明辉、吴新明(15) | 强孟生、马明海、姚景民、陈敏敢(4) | 张恩平、王明义、冯新成、李学贻、汪日胜、宿刚(6) | 26 | ||
228 | 不许上厕所 | 宋智(1) | 马明海、吴新明(2) | 袁辉武(1) | 4 | |||
229 | 不许喝水 | 高寿海、席栓生、佘程邦、陈文格、徐小勇、林小明、王桐、王明才、李海军(9) | 9 | |||||
330 | 不许洗澡 | 马明海(1) | 1 | |||||
31 | 不许晒太阳 | 马明海(1) | 马福建、陈敏敢(2) | 3 | ||||
332 | 往头上洒尿 | 王小明(1) | 1 | |||||
小计 | 40 | 199 | 98 | 73 | 410 |
注:1、“打柴胡(针)”:用膝盖猛击被害人大腿外侧,使受害人大腿内侧青肿发紫,一般人最多只能承受两下。
2、“拔大筋”:两只手各抓被害人的一条腿,用脚踩住被害人的身体,用力往两边劈开,劈成一字形,用膝盖顶后腰即肾部。
3、“坐沙发”:强迫被害人背靠墙,两膝弯曲成90度,臀部悬空。
4、“熬鹰”:关小号,一天二十四小时坐在小凳上,不准睡觉,两眼直视前方,抬头挺胸不准低头。
5、蹲“兵马俑”:被害人长期蹲姿、单腿点地。
四、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高世远(延安市法轮功学员)因去北京证实法,被延安公安警察绑架,并将他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高世远是陕西省第一个被非法劳教迫害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在这里,他被强制洗脑,强制灌食,强制劳动。经历了两年的磨难,他才走出劳教所。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葛昶(咸阳市学员)义无反顾地走出来去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鸣冤。随后被邪党关押至枣子河劳教所迫害一年左右。在此期间,他被二大队警察指使吸毒犯殴打,被罚长时间面壁站立,被强制洗脑,被强制劳动。
◎二零零零年,马明海(咸阳市学员)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在劳教所,马明海受到非人的折磨,被关单人禁闭一年零四个月,不让见阳光,不让家人会见。他因抗议劳教所的残酷迫害绝食一个月,恶警让“包夹”强行将他手脚用绳子捆绑在“死人床”上十一天,强行灌食,致使马明海全身浮肿,不能下地行走。因不配合“转化”,马明海被延期劳教六个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宋智(西安市学员)被西安航天研究院和阎良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阎良区看守所关押,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劳教所恶警将宋智双手左右分开分别铐在铁窗上,呈十字形长达七、八天,白天晚上不许合眼,上厕所都受限制。宋智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达十次左右。警察指使犯人多次殴打他并被强制做奴役。
◎二零零零年,枣子河劳教所强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悔过书”,把冯自清(宝鸡市学员)、曹化山(延安市学员)、袁光武(咸阳市学员)调到生活中队进行高压迫害。生活中队的犯人也面临着相当重的压力,恶警命他们白天要不停的大声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并扬言如果哪个组的人不写“悔过书”就要给犯人加刑期。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要他们读那些胡言乱语给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听。宝鸡市学员张小龙、鲁海军、冯志清等因拒绝写“悔过书”被绑在“死人床”上多日,曹化山也被绑架到隔离室每天遭受严重折磨摧残。
◎二零零零年,恶警冯喜尧暴虐的用电棍电击徐小勇、林小民(宝鸡市学员)。二人因为站出来理论,被陆续关进生活中队恶警私设的三楼秘密隔离室吊挂多日。在那个没有人知道的秘密隔离室,恶警冯喜尧、刘志琪、张伟龙、侯北成指使犯人对他们大打出手。
◎二零零零年,枣子河劳教所一大队张队长在队内会议上公开宣读侮蔑法轮功的材料时,强小宜(宝鸡市学员)据理与其争论。恶警就叫四、五个劳教人员把强小宜关在一间黑房子里,用两副手铐把强小宜的手铐起来吊挂在铁窗上。当被问及:“你是转化还是不转化”时,强小宜坚定地回答:“我就只跟着师父走!”于是,强小宜被两脚离地、吊挂三天。手铐在手腕上被铐的很紧,手铐慢慢完全陷进到肉里,手指由正常颜色慢慢变成酱紫色再慢慢变成黑色,手慢慢失去知觉,到最后完全没有任何知觉,强小宜双手几乎残废。因为强小宜没有“转化”,所以又被非法加期三个月劳教。
◎二零零零年,劳教所为强迫谢良超(咸阳市学员)、强小宜(宝鸡市学员)“转化”,警察将他们绑在“死人床”上折磨一个多月。
◎自二零零一年开始,枣子河劳教所对新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搞“三分钟转化”。很多人都被打的半死,不“转化”的人往往被打残。张建民(渭南市学员)就被打得满嘴只剩三颗牙,几年了只能進流食,吃饭非常困难。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年七月二十三日,张显斌(安康市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期间,被生活中队恶警冯喜尧、刘志琦、候北成、张伟龙、徐海军、王永华等人指使的劳改犯疯狂迫害。张显斌被严刑拷打,被二十四小时监控,被强制进行高强度体力劳动。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六十三岁的卢光明(宝鸡市学员),因为坚决不“转化”,被强行隔离在阴暗潮湿的房间,两个多月不许离开。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和陕西省劳教局局长到枣子河劳教所检查法轮功学员被“转化”的情况时,原咸阳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马明海利用陕西电视台记者采访他的机会,当着省劳教局局长孙忠臣的面,发表严正声明:他被劳教所欺骗、胁迫,他之前所说所写的违反修炼人原则的话不是发自内心的,声明全部作废。同时,揭露枣子河劳教所恶警对他的迫害。于是,马明海被劳教所恶警非法强制封闭隔离,强行捆绑在“死人床”上十二天,不许马明海上厕所、不许洗澡。马明海绝食后,被强行灌食,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库房,睡地铺,由三名吸毒犯“监护”,不许出库房。狱警扬言:如不“转化”永远不许出来。
◎二零零一年五月开始,枣子河劳教所为了强制“转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所长张世禄、政治部副主任胡启新、转化办主任杨军的策划、指挥下,恶警魏启明、窦广庆、侯伯成、朱西林、王文龙、陈超恩、吕连科、王志钊、杨亚龙、王翔、王文辉、侯海飞等人,使用罚站、剥夺睡眠、殴打、泼冷水、扇耳光、以及“绑死人床”、“坐沙发”、“打柴胡”等酷刑,残酷迫害在押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五月中旬,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一大队的13名法轮功学员拒绝接受强制“转化”,集体绝食七天。这13名学员有:宝鸡市学员鲁海军、习栓省、张小龙、张显斌、孙栓银、冯自清、卢光明,延安市学员曹华山,咸阳市学员袁光武,渭南市学员卫普云,铜川市学员陈文革、张小伲、甘振年。于是,警察将他们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不许上厕所,并给每个人指派三名劳教吸毒人员监督。直到五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仍被分别隔离在不同房间内、不许外出。
◎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活中队恶警冯喜尧在大会上宣布延长法轮功学员张小龙教期十个月,其他法轮功学员为此表示强烈不满,纷纷站出来指责冯喜尧严重侵犯公民的权利。随后法轮功学员遭到了进一步的迫害。恶警冯喜尧、张伟龙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目地,对包夹犯人说:“只要不把人整死,用什么手段都行。”“包夹”们为了得到减刑的奖励,极其残忍的毒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真相,讲善恶必报的天理,犯人头子罗新民无奈的讲:“你们法轮功是真正的好人,我们是真正的坏人。警察让我们打你们,我们没办法。”实际上,恶警见有些犯人不卖力就用警棍打他们。就这样,警察将张小龙、杜锋关在生活中队的狭小禁闭室行刑四十九天,二人被绑上“死人床”,让吸毒犯张有理站在他们身上踩,不停的毒打用刑。张小龙、杜锋关还遭到恶警冯喜尧暴虐的电棍电击;高寿海、席栓省、佘程邦、陈文格、徐小勇、林小明、王桐、王明才、李海军等人也因站出来评理,被陆续关进生活中队恶警私设的三楼秘密隔离室吊挂起来、两脚不能着地多日。在那个没有人知道的秘密隔离室,恶警冯喜尧、刘志琪、张伟龙、侯北成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严刑拷打、折磨,不让睡觉,不让喝水。犯人李耀平将李海军四根肋骨打断。
劳教所又把冯志清、曹化山、袁光武调到生活中队进行高压迫害。恶警冯喜尧把冯志清背铐起来多日,后绑在“死人床”上,并用电棍长时间电击,又指使犯人对其进行不择手段的迫害长达二十多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以后,恶警冯喜尧、刘智奇、侯北成、张伟龙等从劳教人员中挑选出吸毒犯、曾是少管犯的恶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雒新民、葛振贵、汪军娃、张有理、张平社、刘英哲等则是最邪恶的打手。例如:二零零一年年六月——七月,雒新民秉承恶警冯喜尧的旨意,极尽所能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将佘程邦、徐敏、高寿海等人用背铐吊在暖气管或窗子的护栏上,让这些学员只双脚尖触地,迫使他们“转化”;汪军娃将法轮功学员秦福勇(宝鸡市学员)用被单包住拿针扎;葛振贵将法轮功学员张显斌、陈文革、孙栓银、席栓省等绑在“死人床”上,用脚踩、用棍打;张有理对法轮功学员张小龙、杜锋进行毒打;犯人葛振贵、张平社等曾经以给曹化山治痔疮为名对他大肆迫害,曹化山被绑架到秘密隔离室每天遭受严重的酷刑折磨;张小伲及二大队葛昶(咸阳市学员)坚修法轮功不转化,警察让吸毒劳教人员殴打、体罚他们;刘英哲充当邪恶打手,每天让恶人读诬蔑法轮功文章,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
◎二零零一年五月,王明才(宝鸡市学员)在三楼(空房)被枣子河劳教所恶警上背铐吊起来,两脚不能着地,让其他犯人严刑拷打、折磨,不让睡觉,不让喝水。
◎二零零一年七月,刘冲(西安市学员、大学生)在枣子河劳教所的“强制转化”中,被恶人魏启明用手铐吊在水管上,脚尖点地,吊了三天三夜。
◎二零零一年八月间,四队(即生活中队)中队长魏启明指示劳教人员史春宏等殴打邝东亮(安康学员)、陈敏敢(西安学员)等。用手铐将邝东亮铐起来,两脚离地吊着。魏启明亲自动手将邝东亮绑在床上“背班”;劳教人员张晓兵殴打陈敏敢,不让陈敏敢睡觉;魏还与恶警胡新启指示劳教人员对年已55岁、头发全白的法轮功学员王文生进行了灭绝人性的迫害,恶人只许王文生睡一、两个小时的觉,用塑料鞋底的棱子击打他的脚踝骨,致使王文生的小腿肿得像面包一样。
◎二零零一年八月间,在枣子河劳教所恶警的指示下,劳教人员罗军歧对法轮功学员王干生进行殴打,罗军歧抓住王干生的头发将头连续在墙上撞击且拳脚相加;恶警窦广庆也曾指示劳教人员王显民、王天喜对法轮功学员王干生进行殴打、体罚,每天只许王干生睡一,两个小时的觉。
◎二零零一年八月,枣子河劳教所教育中队指导员王志钊以恶警杨亚龙、王文辉为左膀右臂,掀起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狂潮。王指示恶人将吴新明(安康市学员)用手铐吊起,毒打了四天三夜,并给吴口中灌脏水。恶警唆使所里的吸毒犯对吴新明轮番式的殴打和谩骂,把吴新明站着捆绑在恶警的办公室中,用木制的长板凳甩起来狠狠的打他,吴新明门牙被打掉几颗,吴新明内脏被打伤,使吴新明两个月都直不起腰。恶人看吴新明毫不妥协,便愈加疯狂的迫害他,用了关小号、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种种邪恶的手段。
◎二零零一年八月,西安市霸桥区法轮功学员张明亮被非法劳教、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张明亮拒不转化,邪恶的管教就派了两个犯人专门逼迫他放弃“真善忍”修炼。管教向两个犯人许诺:如果能使张明亮放弃修炼,就给两人减刑。犯人为了减刑,就使劲全力毒打张明亮,不给张饭吃、不让睡觉,张明亮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新一轮的迫害开始了。恶警强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收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傅怡斌杀人事件。这是一起严重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恶性事件。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拒绝收看。随后,李党(西安市学员)、张小龙(宝鸡市学员)被关在恶警私设的阴暗潮湿的行刑室里遭受高强度迫害,两人被戴手铐长达两个月并被强制洗脑;当恶警指使犯人大声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时,遭法轮功学员冯志清、高寿海二人坚决抵制,恶警将他二人绑架到隔离室,被戴手铐多日进行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枣子河劳教所恶警魏启明、汪军卫指示劳教人员刘昌义对法轮功学员郑春来(汉中市学员)、谢新昊(宝鸡市学员)进行迫害,四天四夜不让他们休息,并进行强制洗脑、体罚。
◎二零零一年,生活中队教导员冯喜尧,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从来就没有手软过,其人脸色阴沉,曾用鞋底子扇打法轮功学员强小宜的嘴巴;和杨军一道密谋策划,把全队法轮功学员吊挂在窗棂上、铁钩上,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按在水缸里浸泡。因其迫害卖力,警衔升了一级。
◎二零零一年,袁光武(咸阳市学员)在枣子河劳教所四中队时,多次遭到狱警指示那些吸毒人员、抢劫、盗窃犯的毒打、吸毒人员张建忠每晚集训时,都要对袁光武進行毒打,把袁光武当作练飞脚的“对靶”。后又调往一中队进行迫害。一中队教导员辛满岐袁光武达到“转化”目的,把袁光武秘密关小号,绑在“死人床”,并让姚姓吸毒犯和另一个抢劫犯二十四小时看管,不让睡觉,大冬天不给盖被子,接了袁光武的小便后,又倒進袁光武的裤子里。四中队教导员冯喜尧,非法剥夺袁光武接见家人的权利,为此勒索了袁光武家属三千元。二零零一年九月,袁光武被迫害的全身长满了疥疮,恶警就一直逼迫袁光武睡在床板底下的水泥地上半年之久。四中队“教育干部”侯北成为了报复拒绝“转化”的袁光武,趁中午人多之时,借口晒疥疮,不给袁光武穿一丝一线,强迫袁站在操场上,对袁光武进行人身羞辱。
◎二零零一年,恶警大队长侯伯成指示劳教人员冯涛、孙利平、杨伟迫害咸阳辅导站长法轮功学员马明海。连续十七天不让马明海睡觉,并殴打体罚,‘坐沙发’(两腿半蹲,背靠墙,屁股悬空)。
◎二零零一年,张显斌(安康市学员)、徐敏因给生活中队全体干警写了“善良的人们请来了解法轮功真象”一信,而受到酷刑折磨。恶警张伟龙指使犯人马洪涛、刘英哲对张显斌、徐敏进行毒打,致使他们身体受到严重内伤。随后,把二人背铐着吊起来挂在窗户上残害多日。
◎二零零一年,宝鸡市学员唐金让、薛军礼、仆江华等也都遭到犯人毒打;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明才(宝鸡市学员)也遭受背铐酷刑多日;段发春(宝鸡市学员)被折磨的多次处于昏迷状态,后劳教所怕出人命才让其家属接回;恶警也指使犯人对杨润祥(宝鸡市学员)进行各种高压迫害。
◎二零零一年,韩涛(延安市学员)被恶警魏启明指使的劳教人员罗军歧、杨骏、马骏残酷地殴打致伤。韩涛每天被只许睡一、两个小时的觉,并要每天鼻子贴墙站着,被迫害的常常昏过去。警察只允许韩涛睡在地铺上,还授意犯人在地上灌水,韩涛在湿地睡了一个多月。劳教人员张晓兵曾将韩涛打伤。
◎二零零一年,薛军利(西安市学员)在枣子河劳教所四大队期间被恶警冯喜尧用胶皮棍毒打,也遭到恶警怂恿的犯人毒打。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份含冤离世。
◎二零零一年,枣子河劳教所四队中队长朱西林不仅指示恶人对李文军(宝鸡市学员)进行殴打,朱西林还亲自动手殴打李文军几个耳光。朱西林还指使恶人将宝鸡市学员孙栓银、席栓省等绑在“死人床”上,用脚踩、用棍打。
◎二零零一年,西安法轮功学员、西安交通大学成教学院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杨明辉出去发自焚真相传单被人举报,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在劳教所,杨明辉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做奴工,不让睡觉,被吊铐(把人用手铐吊起来只有脚尖点地)。
◎二零零二年元月,劳教所一中队为了强逼法轮功学员“转化”,曹华山(延安市学员),袁光武(咸阳市学员)及宝鸡市学员鲁海军、冯自清、张小龙被恶警指使的葛振贵等恶人绑上“死人床”,用脚踩、棍打等残酷折磨。鲁海军、冯自清被绑在“死人床”上五天,将二人放在不装玻璃的窗口冻,冯自清两腿从上到下被冻烂,不能行走、被打得没有一点好的地方,谁见了都心疼的流泪。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张显斌、陈文革、席栓省、孙栓银因拒绝学习诬蔑法轮功的书籍,恶警冯喜荛、刘志琪指使恶人将其四人捆绑在隔离室的“死人床”上多日,被吸毒人员葛振贵、张平社对其疯狂折磨与毒打,且不让上厕所。其中张显斌、陈文革被绑九天,无论白天黑夜都能听到对他们的打骂声。恶警见其二人拒绝悔过,指使犯人对他们下毒手,声称只要不打死,就没事。张平社、葛振贵给他们二人戴上安全帽后拉倒一个地方,全身用布盖住,然后站在他们身上往死里踩,并拿重物向他们全身击打,使二人内脏严重受伤,多日生活不能自理。陈文革被折磨得两腿失去了知觉,需要别人给脱衣服,上厕所要两个人人扶着,吃饭连碗都拿不起来。
◎二零零二年四月以后,被绑架到生活中队的法轮功学员首先就得关进隔离室被酷刑折磨,这就是生活中队所谓的“入所教育”。宝鸡市学员姚文辉、秦扶勇、强孟生、李长生、李硕夫、庞岭、张振东、吴言语,咸阳市学员葛昌,西安市学员周清田都受到了这种非人的毒打与折磨。
◎二零零二年四月,枣子河劳教所教育中队强迫孔令新(西安市学员)给其他同修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被孔令新拒绝,教育中队警察就把孔令新关禁闭六天。孔令新仍不屈服,恶警又用绳子把孔令新绑在隔离室木板床上数天,连大小便都不允许。恶警以减教为诱饵鼓动数名吸毒、盗窃案劳教人员去殴打折磨孔令新,摧残的程度可以说是惨无人道。本来刚强健壮的小伙子被打得口吐鲜血、生命垂危。枣子河劳教所恶警王翔曾亲手撕了一个被罩,骂骂咧咧的拧了一根粗绳,将孔令新捆在床上7天7夜不能动弹。
◎二零零二年五月底六月初,劳教所按照江泽民到西安后的邪恶指令,发起了一轮对法轮功学员加大迫害的猛烈攻势。劳教所教育中队指导员陈超恩指使、纵容警察和恶人残酷毒打法轮功学员。陈超恩曾对法轮功学员说:“我不给你们下手,人家就会对我下手。”陈挑选了吸毒犯马红星、梁永明、杨军辉、程富忠、张忠安和流氓犯张志民,分两批对法轮功学员吴新明(安康市学员)、朱显中(汉中市学员)及宝鸡市学员石朝辉、汪引文、王小明、谢良斌、任军先等进行毒打,强迫写“三书”,给亲人写“悔过信”。为掩人耳目,陈将黑窝移至大院南楼三层教育科的四个空教室(无桌凳),由恶人带着自己的“分子”(听命、伺候恶人的人),几个人围着一名学员施暴。他们用“驾飞机”、“蹲兵马俑”、“打柴胡(针)”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吴新明;吸毒犯程富忠、张忠安往法轮功学员王小明额头写骂法轮功的字,往头上洒尿,毒打使王小明屁股肿得近一个月不能走路。
◎自二零零二年以来,枣子河劳教所一中队一直为西凤酒厂生产手提袋和外包装袋等奴工产品,强迫法轮功学员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的干活。为了给劳教所创收,恶警根本不把法轮功学员当人看,完成不了他们给定的任务,恶警就指使恶人殴打、谩骂法轮功学员。做的时间长了,学员们的手都被磨破,手上被纸袋子划的都是一道一道的血口子,就这样还得天天干活。二零零七年,有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仍被强迫干活。
◎二零零二年九月,张恩平(汉中市学员)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劳教所为了逼迫他放弃信仰,三次调换监室,利用劳教所人员黑吃黑、牢头称霸的恶劣管理方式和恶劣环境给他施压,强制劳动,分拣垃圾。张恩平每天都要从早七点干到晚上十点,身体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张显斌(安康市学员)因向邪悟的帮教者讲法轮功真相,被再次劫持到隔离室遭受迫害七天。在此期间,恶警指使犯人孙新平、桑景伟等人对其进行毒打折磨,每天不让坐,单腿点在那里并且每天都要写思想汇报。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邝东亮(安康市学员)被魏启明指派的一个吸毒犯叫去。去了之后,并没有见到魏启明本人,吸毒犯带邝东亮到楼下一个小房间。里面两个吸毒犯不由分说,抓住邝东亮的两个胳膊把手铐就给他带上。邝东亮问他们:“这是干什么?”他们说:“魏队长让你清醒一下,好好尝尝专政铁拳的厉害。”说着就把邝东亮戴着手铐的双手高高的举起,两人把邝东亮身体抬起来,将手铐的中间部分挂在上面突起的钢管上,这时邝东亮的脚尖刚好能惦着一点地面。挂好后,他们突然松开了手,由于身体的重量往下压,手铐就往手腕上的关节狠狠的刺去,钻心的剧痛使邝东亮当时就晕了过去。
◎二零零二年,恶警刘志琪、冯喜尧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强制法轮功学员购买诬蔑法轮功的书籍,强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必须在写的思想汇报中骂师父、骂法轮功。李党(西安市学员),彭东(汉中市学员)不配合邪恶的指使,相继被绑架到隔离室进行高压迫害。彭东被绑在“死人床”上多日;张显斌因不愿购买诬蔑法轮功的书籍,被强制进行“洗脑”。
◎二零零二年,咸阳市学员高寿海、葛昶及铜川市学员张小伲坚修法轮功,拒绝“转化”。警察为了拿到“转化”奖金,唆使吸毒劳教人员对他们殴打、体罚。
◎二零零二年,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刘继红、丛学林遭到枣子河劳教所中队副指导员吕连科指示的流氓打手张志民,刘宝剑的毒打。
◎二零零二年,强孟生(宝鸡市学员)解教前,因为坚决拒绝签答诬蔑师父和法轮功的试卷而被关進小号,每天只睡三个小时。恶警派恶人薛卫斌迫害,薛某每天辱骂、殴打六十多岁的强孟生,不许他睡觉。由于强孟生拒不转化,后来被延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高世远(延安市学员)去咸阳市看望法轮功学员高寿海(高寿海和他曾经一块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没有找到本人,却被高寿海所在单位的保卫科绑架。高世远又一次被非法关押至枣子河劳教所。因为他绝食数月的抗争(被摧残性灌食),劳教所才不得不释放他。
◎二零零三年三月开始,枣子河劳教所“转化办”头目杨军,为了强迫马明海“转化”,把马明海非法关押在“心理咨询室”,指使三名心狠手辣的吸毒犯和刑事犯冯涛、孙利平、杨伟对马明海进行包夹,强迫马明海每天“学习”诋毁法轮功的黑材料,对马明海毒打,施以“坐沙发”之类的体罚折磨。连续十七天,每天只许马明海睡不到两个小时,最后导致马明海不能入睡、精神紊乱。迫害一直持续到六月底。
◎二零零三年四、五月份,在所谓的“春雷行动“中,枣子河劳教所副中队长杨亚龙,直接主持了对西安市法轮功学员陈敏敢的迫害。杨看中了流氓打手张志民,张在杨的授意下对陈敏敢进行了一系列的迫害。陈敏敢曾经被铐双手,身体悬空吊在废旧的暖气管道上;上过“死人床”十五天;终年关禁闭、被隔离,不见阳光,长期不让睡觉;至于劳教所恶警、恶人殴打他,更是司空见惯。
◎二零零三年,教育中队的法轮功学员不愿再消极承受恶人的非法迫害,集体不承认所谓的“转化”,明确表示坚修法轮功。结果,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全部拉上教育队三楼一间黑屋子里,关上灯、在黑暗中用棍子、拳脚疯狂殴打,惨叫声不绝于耳。情况持续了一个小时。当时教育中队的指导员吕某就是这起事件的主谋和元凶。
◎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刘卫东(西安市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其中,前半年是在西安市国安草滩看守所的招待所内被非法监视居住,后被劫持到在枣子河劳教所,在第一中队天天被强制洗脑、强逼干奴工。
◎二零零三年十月,吴新明(安康市学员)被汉阴“610”主任张宗银、和国保大队长夏锦秀等绑架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不法人员用两寸粗的木棍打吴新明,竟把木棍打断。对他肉体上的长期摧残和折磨,致其内脏都被打坏,吴新明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劳教所怕人死在所里面,就通知汉阴县公安局去接人。本来他妻子和孩子在县城租房住,但汉阴县“610”张宗银和一帮警察却把奄奄一息的吴新明送到离县城几十公里外的大山里的老家,人还未送到就将他扔在半路上掉头走了,吴新明差点死在回家的路上。他的父母都七十多岁了,看着自己的儿子被摧残到如此状况,老泪纵横,哭诉无门。回家后吴新明又开始学法炼功,很快身体又恢复完好,老人家才看到了希望。
◎二零零三年十月份,陈宝汉(汉中市学员)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进所的当天夜里陈宝汉就被关押在生活中队严加看管。随后,陈宝汉被连打带骂的关进了小号。在警察的唆使下,以张红伟为首的几个恶人开始对他体罚、折磨加毒打,强逼陈宝汉“转化”。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敬利华(汉中市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被关小号,不让睡觉;在冰溜子吊的多长的大冬天,被扒光衣服,恶人从他头顶一盆接一盆倒冷水,使敬利华浑身哆嗦,上下牙齿咯咯的直响;吸毒犯和警察打骂、强迫敬利华看诬蔑法轮功的光殜和书籍;加长劳动时间,苦役折磨。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马福建(陕北法轮功学员)被关進枣子河劳教所。马福建因拒绝转化,恶人欲将马福建关進小号、秘密迫害。马福建知道他们这一套,坚决不配合,不進小号。恶徒就将他关在一大队三组内,整个三组的法轮功学员都被疏散到其它组。马福建开始绝食反迫害后,恶徒用指头粗的管子给他插管灌食,故意弄的他口、鼻、胃中全都出血,连吸毒人员都觉得惨不忍睹,这种野蛮灌食持续了三个月。三个月下来,马福建的食管、声带已经完全被长期反复的野蛮插管灌食破坏,几乎丧失了发声说话的能力。从这以后,马福建就不能发声说话了。因为马福建拒绝配合邪恶的一切活动,他在枣子河劳教所的两年时间几乎没嗮过一次太阳,整天被关在号舍内坐在小板凳上。为了反迫害,马福建从二零零五年四月开始,逐渐减少進食量,每天由吃六个馒头减少到最后只喝一碗稀饭。六月时,他彻底绝食,一米七五身高的他只有五十多斤的体重,全身看上去只有骨头,十分可怕。恶警让医生给他打了一次吊瓶就再不敢继续了。因为他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劳教所害怕他死在所里,让马福建的家人给他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根据劳教所医生的诊断,当时的马福建的心、肝、脾、肺、肾所有脏器已经全部衰竭,也就是说只剩一口气了。家人见到他时,马福建说话极其困难,基本不能发音。马福建的家人坚决要劳教所给个说法,后来一大队的恶警全部躲了出去,僵持了一个上午也没结果。马福建的家人只好带着他愤愤离去。至今马福建生死不明。
◎二零零三年,张建中(汉中市学员)在枣子河劳教所生活中队遭受迫害。指导员冯喜尧经常采用各种酷刑折磨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因张建中不写诋毁法轮功的恶语,恶人就命令四个吸毒犯大冬天给他床上倒凉水,把张建中绑在床上,不停的用棍棒、拳脚毒打。在饥寒交迫、酷刑折磨的11天中,张建中一直对吸毒犯讲法轮功的美好和善恶有报的天理。有一天,一个多次被判刑、劳教而不悔改的吸毒犯对张建中说:“你被共产党这么折磨,还在讲救度我们的话,真没见过你这么好心的人,看来法轮功必成,李大师竟教出这么好的徒弟,真了不起!”
◎二零零四年初,有一位咸阳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因为不“转化”,惨遭迫害。有一天,西安的恶人、犹大陈斌到枣子河劳教所作诋毁法轮功的演讲,全部在押人员都被集中到礼堂开会。而这位抵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却被留在号舍内,恶警指使几个吸毒人员将他四肢绑在床上,嘴里塞上毛巾,然后進行毒打,连续殴打了两个多小时,看人已经奄奄一息时才放手。等其他人中午回来时,发现这位学员浑身是伤,到处是血,已经不能动弹。
◎二零零四年初,王小斌(咸阳市学员)第二次被绑架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张恩平(汉中市学员)因为未按要求写污蔑法轮功的作业,连续一周遭受白天长时间劳动、晚上十二点睡觉、凌晨两点被叫起床“谈心”的摧残折磨。狱警王伟、王新伟、杨亚农、王××轮番对张恩平“谈心”,软硬兼施。为了强逼张恩平“转化”,警察采用了株连全监号的普通劳教人员的恶劣手段,让全监号都因张恩平不“转化”而每天很晚才准睡觉,以激起群体对张恩平产生怨恨,给张恩平施压。
◎二零零四年四月,余利(汉中市学员)从枣子河劳教所出来时,已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无法行走,嘴脸青紫,背臀瘀血,胸膜严重积水,咳嗽不止,便血不停,生命垂危。
◎二零零四年,法轮功学员常洪基因高血压、心脏病卧病在床,不能动弹。恶警朱党旭派人将常洪基拖進办公室,对其進行拳打脚踢。常洪基因病不能起床报数,朱党旭就对其动手殴打,强迫他站起来报数。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陈建生(西安市学员)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当陈建生的家人去劳教所要求会见时,恶警竟让他的家人骂师父、骂法轮功,如不骂则不让会见,并威胁说:如果陈建生不“转化”,他的家人将一并受到牵连和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王明义(宝鸡市学员)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在枣子河劳教所,警察指派吸毒人员谷爱民、王鹏两人包夹王明义。二人受侯姓大队长和刘姓副大队长的暗示,强制王写“三书”、学习劳教所人员守则等等。王明义不配合他们,他俩就对王拳打脚踢,不许去食堂用餐,上厕所限制时间,晚上不让睡觉等。
◎二零零五年,张国林(渭南市学员)被恶警朱党旭指使的吸毒人员何卫卫、弋鹏飞连续殴打。
◎二零零五年八月,法轮功学员王洲义的儿子、宝鸡铁路电机段职工王辉,因为替父亲申诉,遭眉县公安局、“610”人员严新社、徐有平、陈宏贵等抄家、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和父亲王洲义一同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警察指使吸毒人员对王辉进行包夹、打骂、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并对他进行精神摧残,最终造成王辉精神失常。王辉被送回单位后,被单位除名。王辉一直神志不清,生活上不能自理,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只能依赖父母生活。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连枣子河劳教所的吸毒犯、盗窃犯都称之为“败类”或者“鳄鱼”的犹大陈斌,在枣子河劳教所礼堂做邪恶的“转化”报告、诽谤法轮功,遭到法轮功学员陈敏敢的驳斥。陈敏敢站起来说:“你说的不对!”劳教所“转化办”主任杨军就立即让恶人将陈敏敢拖出去关在小号殴打。
◎二零零五年,犹大陈斌到劳教所做了邪恶的“转化”报告后,劳教所发起了一个月的残酷“攻坚战”。劳教所“610”办的恶警杨军、魏启明、冯喜尧就用吸毒犯折磨、摧残法轮功学员。被残害的西安市学员有陈建生、陈敏敢(第三次被劳教)、崔西干;宝鸡市学员有郑仕俭、王洲义、王辉、王干生(第二次被劳教)、孙建军(第二次被劳教);还有其它市的学员杨勇、王忠卿、李堂堂、王小斌、郭长青等。
◎二零零六年五月,西安市学员宋智(被非法劳教一年一个月)、冯新成(非法劳教一年)被关押到枣子河劳教所。在恶警杨建斌授意下,宋智被关小号,不准下楼打饭长达半年;恶警王伟授意劳教人员杨国纲、侯红社、苏平、张立营等人对冯新成进行威胁、体罚、殴打。苏平和其他劳教人员企图用毛巾堵住冯的嘴,然后用用棍棒毒打,被冯新成正念抵挡。后苏平在恶警王伟的授意下每天只准冯睡三个小时,并体罚冯新成整天站军姿不准动,这种迫害持续将近一月。
◎二零零六年,曹化山(延安市学员)再次被劫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迫害。为了反迫害,曹华山绝食四十多天,遭到残酷的野蛮灌食。
◎二零零六年,杨占堂(宝鸡市学员)在劳教所受尽了犯人的打骂、欺凌,甚至于敲诈、勒索。杨占堂曾被一个叫张永强的劳教人员强制在全组人员面前跪地哭着给他磕响头,以此来侮辱杨占堂的人格。
◎二零零六年,李学贻(西安市学员)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二大队劳教一年。在那里,在警察杨建斌、杨亚龙的安排、授意下,李学贻遭受“熬鹰”的酷刑,关小号,每天二十四小时坐在小凳上,不让睡觉,两眼直视前方,抬头挺胸不准低头。还有三个吸毒犯包夹,他们可以任意打骂。李学贻遭受此折磨长达五十天左右。警察杨建斌、杨亚龙、王金龙还直接参与了对陈敏敢(西安市学员)、李堂堂(咸阳市学员)、王忠卿(河南巩义学员)、王辉(宝鸡市学员)、李哲(渭南市学员)的殴打、体罚、精神折磨等迫害。
◎二零零八年,榆林市法轮功学员张广田和呼忠厚都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到枣子河劳教所。有一次,恶警把张广田吊起来毒打。有个恶警故意冲着张广田下巴左边使劲一拳,把左边牙齿全部打掉;紧接着又朝张广田下巴右边使劲一拳,把右边牙齿全部打掉。其实这是利用专业手法,故意打掉张广田的牙齿。从此,张广田身体健康严重受损。呼忠厚在那里也遭到了多次的毒打折磨,身体健康严重受损。
◎二零零八年,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袁光武和弟弟袁辉武被绑架到枣子河劳教所,各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枣子河劳教所,袁光武要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二大队人称“小王队长”所指示的姓马的吸毒人员、带岗组和各组长对袁光武进行群体毒打,其中一个陕北年轻劳教人员用脚在袁光武的头上狠踢猛打,其他的人在袁光武头部、腹部、腰部用脚不断踢、踩、踏。后,袁光武又被“大王队长”用手铐高高挂在窗户上。就这样,不断的折磨拷打两个月后,袁光武不能动、不能走、不能吃饭、剩下皮包骨头,生命出现危险。狱警派一陕北吸毒犯将袁光武背出劳教所大门,扔在石板上,袁光武的妻子和妹妹含泪将他接到凤翔县,第二天才回家。到家后,亲邻见状,都不敢看袁光武,手捂着脸从他家跑出去。
◎二零零八年,袁辉武(咸阳市学员)在劳教所遭受各种折磨,长期被迫做奴工产品,一天最长要干十六、七个小时,而且生活条件十分恶劣;长期被吸毒犯、盗窃犯等各类人犯所管制、欺压,凌辱、毒打,不让上厕所,不许说话;夏天被在太阳下高温暴晒;劳动强度成倍的增加,节假日得不到休息,家属探视会见权被剥夺等。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陕西咸阳渭河电厂法轮功学员谢良超,从咸阳渭城分局戒毒所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一大队,谢良被迫害的皮包骨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十一时,宝鸡市凤县“610”办公室再次指使恶警闯入尚永发的家中,以笔录为由,把尚永发骗至县公安局、后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一日,尚永发的家属去枣子河劳教所探视他,发现他的头后部有血包,前额有伤疤,右手背被冻伤。家属问他因由,尚永发流泪不语,十分悲惨。
◎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的刘伟(汉中市学员)家人给的五百元现金和张建民(宝鸡市学员)家人给的数百元现金,均被那些恶警和打手用哄骗、威胁等手段占为己有。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劳教所二大队全体人员都到不远的一家药材加工厂去干活,这个活又脏又累,还伴有大量灰尘和有毒气体。那天刚好是恶警胡新奇带工,到现场后,他强迫拒绝干活的陈敏敢(西安市学员)、高世远(延安市学员)坐在他所规定的地方不许走动。当陈敏敢拒绝这种迫害安排时,此恶警恼羞成怒,把吸毒的劳教人员(组长)叫来,唆使他们殴打陈敏敢,并扬言一切后果他来承担,还说像陈敏敢这种行为就是坐到期了也别想走。二零一零年元月九日十一时左右,陈敏敢的妻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陈敏敢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延期一个月劳教,借口是“他们不服从管理”。
◎二零一零年四月上旬的一天,被非法关押在虢镇劳教所三大队的赵福锁(宝鸡市学员)、丛学林(汉中市学员)及高世远(延安市学员)三人拒绝走操。副大队长郑海鹏根本不问原因,在操场上公然唆使劳教所内恶人殴打三位法轮功学员,并且在一天之内三次群殴,直到高世远、赵福锁、丛学林三人遍体鳞伤才罢手。在三人被殴打期间,三大队其他狱警们对此暴行视而不见,事后也无任何处理。高世远、赵福锁、丛学林三人行使正当权益要求劳教所处理打人者和幕后指使人时,遭到劳教所拒绝。
◎二零一零年六月期间,狱警和普犯用哄骗、威胁等手段将被非法关押在虢镇劳教所三大队的宝鸡市法轮功学员艾绍成家人来看望时给的现金一千五百元私吞。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冯新成被西安和宝鸡“610”、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劳教,劫持到虢镇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因为拒不“转化”,多次被“打手队”恶人群殴毒打,并对他施行了“拔大筋”的酷刑,致使冯新成肋骨断裂、手指变形。冯新成还经常被罚站、罚蹲、不让睡觉。后来,冯新成因伤残不能跑操经常被恶人群殴。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王明生(宝鸡市学员)被劫持到虢镇劳教所后就遭到打骂。一月二十六日,被多人殴打。行凶人:张三毛、滕平等,值班干警:教导员田录平,二中队长胡进超;三月三日,王明生因走操又遭到群殴。行凶人:张三毛、白云、张少冲等,值班干警:马云,智军。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冯新成因病不能跑早操被群殴。行凶人:滕平、张三毛等;晚上,冯新成又被群殴,行凶人:滕平等,值班干警:郑海鹏,康小峰。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晚跑操,冯新成又被滕平用皮带抽打。丛学林上前制止,也被滕平等多人殴打。值班干警:李小超。
◎二零一一年,汪日胜(宝鸡学员)、宿刚(成都法轮功学员)坚信法轮功,多次被“打手队”恶人群殴毒打,并对他们施行了“拔大筋”的酷刑。还经常对他们罚站、罚蹲、不让睡觉。致使汪日胜胳膊严重损伤,精神恍惚;宿刚浑身筋骨损伤,疼痛难忍,不能行动,生活不能自理,并感染了结核病。劳教所不给治疗。宿刚绝食反迫害被强行灌食,几近生命垂危。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饭后,王永利(西安市学员)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不应受迫害,拒绝出操及做奴工。恶警郑海鹏和康小峰值班,指使犯人迫害王永利。殴打王永利的劳教人员有袁建文、叶雄雄和崔自清。王永利始终不屈服,郑海鹏知道后,让窦军传话给王永利让他考虑一晚上。四月二十三日早,窦军见王永利仍不出操,在操场用自己的平板鞋打王永利的头,把王永利打倒在地上,崔自清也上前殴打。这时王永利已经被打得满头是血,脸上都是被打的鞋印,头部肿大。王永利被拖回一组,但仍不屈服。早饭后,在袁建文的指使下,犯人们用“拔大筋”刑罚迫害王永利。这次迫害,致使王永利一周多时间生活不能自理,一月多时间进食困难,身体明显消瘦。管理科恶警还逼王永利拖着被打伤的身体去工地“活动活动”。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陈宝汉(汉中市学员)提出申诉,要求恢复被非法开除的职务,遭汉台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九月二十六日,陈宝汉被再次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关押于虢镇劳教所。在虢镇劳教所所长杜浩岳的安排下,陈宝汉被直接关入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大队长荔战生、副大队长郑海鹏指使包夹折磨陈宝汉,伸手就打,抬腿就踢,打得陈宝汉遍体鳞伤,不到二个月时间,陈宝汉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晚八时许,王剑(汉中市学员)被罚铐室外一个小时(原因不详)。在此期间,王剑遭到劳教人员任景春无故殴打,在场的大队长高翔不予制止,事后也未予处理。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早八时许,劳教人员黄寅刚在操场公开殴打王剑。王剑将此事向当值干部(郑海鹏大队长)汇报,但不予处理。事后,黄寅刚嚣张的说:“打就打了,咋也不咋,谁也咋不了我,干部是咱供养的!”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晚五时许,劳教人员车小文以陈宝汉、涂松山(西安市学员)的《年终总结》不合要求为由,殴打陈宝汉和涂松山。晚六时许,因涂松山要求向干部反映情况,遭到车小文的拒绝,并在黄寅刚的指使下,车小文伙同孙亚鹏殴打涂松山达二十分钟,致使涂松山左眼视觉、左耳听觉受到影响,事后车小文说:“是大队长(高翔)叫打的!”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中共不法人员再次绑架李旭鹏(榆林市学员),将其秘密关押到虢镇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虢镇劳教所解体,剩余教期无法执行,陈宝汉才被家人接回家中,这是陈宝汉第三次被非法劳教。陈宝汉是最后一个离开虢镇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长期的迫害,使陈宝汉父亲悲愤离世,
( 原文:原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