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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梅森市市长颁发法轮大法日褒奖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今年的五月十三日是第二十三届世界法轮大法日,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来临之际,俄亥俄州梅森市市长(Barbara J Spaeth)颁发褒奖宣布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为辛辛那提“法轮大法日”。

图:俄亥俄州梅森市市长(Barbara J Spaeth)颁发褒奖宣布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为辛辛那提“法轮大法日”

鉴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俄亥俄州法轮大法修炼者和支持者将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了文化和国界,为包括俄亥俄州在内的全世界数百万人带来了更好的健康身体和内心的平静;和,

鉴于,法轮大法是古老功法,又称法轮功,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国首次向公众介绍;和,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提高身心的整体修炼,包括静功练习和坚持真、善、忍的原则;和,

鉴于,俄亥俄州的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在众多社区活动中提供法轮功功法指导和文化传播;和

鉴于,在(疫情)大流行后的艰难时期,法轮大法的打坐修炼及其有益健康的功法为寻求平和与康复的人提供了选择;和,

鉴于,俄亥俄州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珍视信仰自由,而中国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自一九九九年以来,面对共产主义政权的残酷迫害,还在继续和平地捍卫自由;和,

鉴于,今年,即 二零二二年,是全世界和平呼吁终止中共政权在中国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的二十周年;

因此,我,俄亥俄州梅森市市长,芭芭拉·斯贝斯,谨代表梅森市议会,在此宣布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为梅森市的“法轮大法日”。

 

(原文: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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