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二零二二年五月,江西省赣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恶报被查。万凯长期在公安任职,曾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抚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西省公安厅中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是江西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万凯任江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期间,江西省有7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84人被绑架。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杜茶莲含冤离世,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张莉(张丽)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十万元。
万凯参与迫害法轮功部分恶行:
一、万凯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期间恶行
1、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江西省南昌市恶党市委头目新上任之时,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八时左右,中共恶警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江西省女子监狱、江西豫章监狱附近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去黑窝近距离发正念、营救同修的。恶警对他们进行单独关押、审问,后大部份陆续放回。
非法审问期间,警察、恶徒把陈金娥、钟涛(六、七十岁)法轮功学员关入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把严精华(四、五十岁)关入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并扬言一定要“转化”她,并对三人进行非法抄家。
据悉江西南昌公安、国保统一行动,以保证所谓“七城会”的进行,从四月十九日开始,采取蹲点设防的办法对江西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视。先后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三十余人中,有的法轮功学员已回到家中,还有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转至女子劳教所。
2、陈玉莲被非法劳教两年
江西南昌莲塘镇法轮功学员陈玉莲(女,60余岁),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在南昌市系马桩菜市场附近,向世人派发神韵光盘救人,被非法劳教二年,非法劫持到江西女子劳教所关押。
3、吴井军被非法判一年劳教
二零一一年,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吴井军被非法判一年劳教,被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4、江西南昌刘勇、廖晓林、万金莲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对刘勇等三位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之前没有公布开庭时间、地点,没及时通知家属,由四个法警及几个工作人员押解被害人到庭,由副庭长赖红宇宣判,非法判刘勇七年,廖晓林(残疾人)一年半,万金莲一年。整个开庭过程不到十分钟就草率收庭。
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南昌法轮功学员刘勇、廖晓林、万金莲三人,先后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国保大队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期间受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折磨。
5、江西新建县夏玉珍被劫持到省女子监狱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法轮功学员夏玉珍二零一零年年底被绑架,新建县法院二零一一年五月对她非法判刑四年半;夏玉珍提起上诉,但南昌市中级法院未经二审,将夏女士秘密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夏玉珍与女儿曾淑芳在新建县流湖乡沙坛庙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便衣恶警跟踪、绑架。 十一月二十一日,新建县流湖派出所、北郊派出所、新建县国保大队、北郊居委会一行十余人,在夏玉珍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强行撬门而入,翻箱倒柜。抢走一台激光打印机、两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刻录机,以及空白光盘若干,金子与现金若干。
母女俩后被非法关押在新建县看守所。曾淑芳因惊吓过度,一度癫痫病复发。
6、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陈冬梅被强制绑架劳教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下午,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陈冬梅被南昌市国保大队和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的恶警强制绑架劳教两年。当时,陈冬梅已出现“肺炎”状态,劳教所拒收,但绑架的恶警却再三强行要求劳教所接收,这又一次充份暴露了共产邪党的残忍本性。
7、江西南昌市新建县法轮功学员熊美英遭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熊美英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被强制非法劳教一年。
二、任抚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恶行
1、抚州市法轮功学员周红梅被非法判刑
周红梅,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出生,江西省樟树市人,现住抚州市。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警察查获周红梅随身的大法资料。四月九日被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刑事拘留,四月十一日非法搜查周红梅的三处住宅,搜出了许多大法资料和器材以及制作好的大法书籍。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周红梅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
2、抚州市崇仁县的聂梅香被非法判刑一年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的法轮功学员聂梅香,女,现年五十一岁,约二零一七年十月初被绑架,后被非法秘判刑期一年。
三、任江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期间恶行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万凯任江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期间,江西省有7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84人被绑架,1人含冤离世。
姓名 | 省份 | 市 | 区 | 判刑年份 | 非法刑期 | 罚金 | 警察抢劫勒索 | 年龄 |
耿德成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月湖区 | 2019 | 3年 | 10000 | ||
高银凤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5年 | ||||
陈文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9年6个月 | ||||
胡蜜桃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不详 | ||||
曹根秀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7年 | ||||
藤茶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7年6个月 | ||||
陈玉莲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8年 | ||||
胡火妹 | 江西省 | 西昌市 | 2019 | 1年6个月 | ||||
温燕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1年8个月 | ||||
刘永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4年 | ||||
夏明金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2年 | ||||
滕茶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7年6个月 | ||||
严锦华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5年 | ||||
曾引郎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19 | 4年 | 10000 | |||
李小春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19 | 3年10个月 | 10000 | |||
徐珍花(徐珍华) | 江西省 | 鹰潭市 | 余江县 | 2019 | 4年 | 罚金两万、三万、四万不等 | ||
魏青兰 | 江西省 | 鹰潭市 | 余江县 | 2019 | 2年零几个月 | 罚金两万、三万、四万不等 | ||
潘水财 | 江西省 | 鹰潭市 | 余江县 | 2019 | 3年零几个月 | 罚金两万、三万、四万不等 | ||
夏转生 | 江西省 | 鹰潭市 | 余江县 | 2019 | 3年零几个月 | 罚金两万、三万、四万不等 | ||
李雨太 | 江西省 | 鹰潭市 | 余江县 | 2019 | 3年 | 罚金两万、三万、四万不等 | ||
胡明 | 江西省 | 鹰潭市 | 余江县 | 2019 | 5年 | 罚金两万、三万、四万不等 | ||
艾国祥 | 鹰潭市 | 贵溪市 | 贵溪市法院 | 2020 | 2年 | |||
蔡报欣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1年6个月 | ||||
蔡建 | 江西省 | 新余市 | 2020 | 刑期不详 | ||||
陈宝芝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缓刑5年 | 50000 | 28000 | ||
邓桂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 | 66 | |||
方平兰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1年6个月 | 5000 | |||
范路杰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2年 | 65 | |||
胡梅香 | 江西省 | 萍乡市 | 2020 | 7个月 | 1000 | |||
胡水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西湖区 | 2020 | 2年 | 30000 | 69 | |
江兰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2年6个月 | 30000 | |||
柳秋生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5年 | 20000 | |||
罗建容 | 江西省 | 抚州市 | 南城县 | 2020 | 刑期不详 | |||
万丽华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6个月 | ||||
吴少英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濂溪区 | 2020 | 2年 | |||
肖放梅 | 江西省 | 萍乡市 | 2020 | 8个月 | 1000 | |||
肖秋文 | 江西省 | 萍乡市 | 2020 | 9个月 | 1000 | |||
杨树林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1年8个月 | ||||
杨庭先 | 江西省 | 萍乡市 | 2020 | 1年6个月 | 2000 | |||
虞松四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2年6个月 | ||||
张久英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濂溪区 | 2020 | 1年 | |||
张莉(张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7年6个月 | 100000 | |||
张文涛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 | 40000 | |||
高菊芳 | 江西省 | 新余市 | 2021 | 3年 | 63 | |||
刘荷香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 | 10000 | 60 | ||
喻芳庄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6个月 | 2000 | 88 | ||
李美莲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月湖区 | 2021 | 8年 | |||
吕金荣(吕金龙)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月湖区 | 2021 | 2年 | |||
王玉妹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月湖区 | 2021 | 2年3个月 | |||
徐慧华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月湖区 | 2021 | 5年2个月 | |||
杨德新 | 江西省 | 宜春市 | 万载县 | 2020 | 4年 | 53 | ||
张金荣 鹰潭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月湖区 | 2021 | 2年8个月 | |||
戴传义 | 江西省 | 抚州市 | 崇仁县 | 2021 | 5年半 | 54 | ||
李水清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1 | 3年10个月 | 20000 | 72 | ||
曹域成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监外执行 | 77 | |||
徐根英 | 江西省 | 宜春市 | 袁州区 | 2021 | 3年 | 78 | ||
霍巧花 | 江西省 | 长治市 | 2020 | 5年 | 64 | |||
梁美华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2年8个月 | 5000 | 73 | ||
谢春媚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2个月 | 5000 | 57 | ||
熊泉妹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10个月 | 3000 | 69 | ||
罗文斌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43 | |||
陈丽萍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缓刑5年 | 30000 | 45 | ||
万金莲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5000 | 70 | ||
万筱萍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缓刑5年 | 25000 | 66 | ||
杨金凤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缓刑5年 | 25000 | 67 | ||
殷仙萍 | 江西省 | 九江市 | 都昌县 | 2021 | 4年 | 20000 | 55 | |
黄德国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1 | 刑期不明 | 80 | |||
秦红英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1 | 4年 | ||||
吴金荣 | 江西省 | 宜春市 | 2021 | 2年 | ||||
殷冬梅 | 江西省 | 宜春市 | 2021 | 3年 | 70 | |||
雷美蓉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
刘永红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
卢林香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以上 | ||||
徐桂珍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以上 |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近日获悉,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张莉(张丽)二审上诉被南昌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张莉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十万元。
张莉,现年六十一岁,原民革江西省委会主任科员(兼出纳)。二零一九年七月,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与东湖区公安分局联合绑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张莉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十万元。张莉不服一审判决,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张莉曾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张莉在单位工作时,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恶警绑架。恶警对她进行刑讯逼供,用电棍电击并施以酷刑折磨。后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枉判三年,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张莉在一个公用电话亭里发放真相资料,被蹲坑的便衣警察绑架。后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杜茶莲含冤离世
杜茶莲原江西省南昌市江西饭店职工,家住南昌市展览路东口。于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一九年九月一天晚上的九点多钟,杜茶莲再次被南昌市百花洲派出所警察绑架,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钟才被释放回家。
在多次的关押迫害下,二零一九年九月底,杜茶莲原本康复的身体再次复发病症,浑身疼痛,下身肿胀,在外打工的丈夫闻讯,从外地返回南昌悉心照料她。渐渐的,杜茶莲无法进食、入睡,被病痛折磨的骨瘦如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早晨,杜茶莲含冤离世,家中的丈夫和儿子承受着巨大的身心伤痛。
结语:“江西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遭恶报实例统计”给人的警示
据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江西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遭恶报实例统计”曝光,在五千年中华传统文化中,善恶有报的天理一直贯穿始终。在明慧网资料中,江西省有173个遭恶报的实例,其中有21人殃及到25个家人。
对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人员大致分为五类:政法委“610”、公检法司、党政官员、企事业单位、基层人员。其中,公检法司遭恶报人数最多,达95人,占总数的55%。
政法委“610”:24人,其中5人殃及 5人,占总数的14%。
公检法司:95人,其中12人殃及16人,占总数的55%。
党政官员:18人,其中1人殃及1人,占总数的10%。
企事业单位:33人,其中2人殃及2人,占总数的19%。
基层人员:3人,占总数的2%。
将各类人员遭恶报的形式大致分为七类:伤残、死亡、重病、癌症、被查处、自杀、精神煎熬、经济损失。其中:死亡65人、重病癌症20人、伤残18人、被查处48人、自杀3人、精神煎熬16人、经济损失3人。其中,死亡人数最多,达65人,占总数的38%。
现重新统计、整理公布的这些资料,是为了唤醒在恶报中还没有失去生命,还有悔过机会的人,也想警醒那些参与迫害但暂时还没有遭到恶报的人,忏悔赎罪、将功补过,以免它日遭报,再多悔恨也无益。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但为了职务、为了金钱,昧着良心犯罪,把残害好人当成了升官发财的机会。这些迫害参与者都将面临着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还没有遭报的,是上天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万凯个人信息:
万凯,一九七三年九月出生,江西南昌县人,一九九四年九月开始工作。其工作履历显示,此人多年来一直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核心爪牙机构——公安局、政法委、维稳办担任要职。
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万凯历任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科员、中队长、缉毒大队大队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党委书记、局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青山湖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万凯又先后担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抚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万凯虽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任职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但乌纱帽仅戴了五个月就被查。
万凯
( 原文:江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万凯被查 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