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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中共监牢不露外伤的酷刑

文/了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其中有一类酷刑非常阴毒,从表面上让人看不出来,可是却能给大法弟子造成严重的伤害。

广州第一军医大学博士杨贵远,曾被绑架进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遭受了种种折磨,其中最残酷的就是用绳子捆绑全身成球形的酷刑。他说:“把军用被的被面扯成一条一条做成的绳子来捆绑。因为它能又让你痛苦,又看不出伤来。有一天把我叫到禁闭室的小屋,去之前说找我谈话,把我骗到那儿,就开始绑。从胳膊开始一圈一圈地绑,两个胳膊两个腿都一圈一圈地这么缠上,血就不通了,然后让你盘上腿,盘得很紧,两个膝盖几乎是对折过来,给你绑上,固定住,然后胳膊也绑在后边,两个手腕绑在一块往上提,一使劲手腕提到脖子这个地方,这样就非常痛苦,那样绑完之后,再从腿拉过一条绳子,绕到脖子后边,让你的头压在你的腿上,绑上就象一个球形。绑一会儿就没有感觉了,再给你放开。放开再绑,就这样反复折腾。”

这是一种捆绑成球形的酷刑,能让人痛苦却看不出外伤,用的绳子也不是通常捆绑用的细尼龙绳,而是从被面上扯下来的,可见用心险恶。

为了不让在身体表面留下痕迹,中共恶人们还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就是在身体上垫上一个物件,然后击打这个物体。这样表面上就看不出伤来了,但是却能给人造成内伤。

广东梅州市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谢汉柱,2005年2月23日至28日,在梅江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三楼遭严刑逼供。几个恶警强迫他蹲下,用书报垫在他的背部,然后由陈志东用柄长约50厘米,大约15厘米长、5厘米见方的铁锤,猛力敲打垫着的书报,造成他严重内伤,呼吸时肺部都疼痛无比。

在这次刑讯逼供中,谢汉柱还曾遭受过这样一种酷刑:恶警李建禄、陈志东等人绑住他的身体和脖子,用毛巾蒙住双眼,然后用胶纸紧紧的封住他的口,再将点燃的两支烟,插入他的两个鼻孔,让烟随着他的呼吸进入肺部。施用此刑一段时间后又将烟取出对他进行威胁、恐吓,然后再将烟插入鼻孔。这样一个晚上就用了十支烟。其中一次因为施刑时间太长,造成缺氧窒息,使他昏倒。这种酷刑施刑时肺部烧辣疼痛无比,可是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到。

当然,恶警在实施这一酷刑时,有时并没有考虑到留不留外伤的问题,因为有些酷刑就是这种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残酷折磨大法弟子的目的。谢汉柱还受到过这样一种酷刑的折磨:

那是2000年7月他被非法劫持在广东三水劳教所时,恶警指使5个劳教人员,将谢汉柱按在地板上背靠铁床柱子,两人分别猛拉左右手,两人分别拉左右脚,把大腿伸直后再往身后压,四肢痛彻心肺。这就是三水劳教所极其残酷的“五马分尸”刑罚。被折磨后,谢汉柱手脚青肿,几天都不能下蹲和弯腰,痛得不能入睡。直接参与以上迫害的恶警有:管生产的副中队长蒋××、干事雷树保、张官胜等。

当然,在实施这类酷刑时,有些恶警根本不考虑什么影响,就直言不讳地说出了行恶的目的。

2009年9月7日,山东省苍山县新兴中学化学教师孟斐,被从单位直接绑架到山东省第二男子劳教所八大队。孟斐以绝食的方式反迫害。孙丰俊叫了两个恶警、和三个劳教学员,把孟斐抬到了卫生室。他们把孟斐的手铐在铁椅子后背上,把两腿分开后把两脚别在椅子两边的横梁上,两个恶警在两边猛踩孟斐的脚,横梁立刻就硌到了小腿的肉里。孙丰俊又叫两个普教犯在后面用脚向下踩手铐,两手腕也被手铐卡在肉里。恶人还揪住头发用力向后下方拽、并摁住头。这时,恶警孙丰俊就往孟斐的头、胸膛、两肋一阵猛打。孙丰俊突然猛地一拳打在孟斐的左大腿上。孟斐感觉到刺骨的疼痛,流下了眼泪。

恶警孙丰俊恬不知耻地说:下面垫着椅子平板,再疼骨头也不会断,我就学的这一招,里面伤的多重,外面也看不出来。接着就两拳,三拳,十拳,二十拳……也记不清多少拳了,孟斐发出一阵阵的惨叫。右边的恶警见状也以同样的方式打孟斐的右大腿。后边的两个普教犯也猛打孟斐的头、肩、背、两肋。

这种酷刑有多狠毒?不要说亲自承受了,人想象一下也能知道这痛苦的滋味。恶警说“我就学的这一招”。这一招没有什么难学的,说一声就把人教会了。可是谁能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呢?下得了如此狠手的人,其心肠之毒也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了,有些恶警在实施这类酷刑时是不自曝其丑的,因为这类酷刑的目的就是不让人看到内伤,恶人们还怎么会去告诉被迫害的人呢?他们只是不动任何声色地实施着这种酷刑。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梁波,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北京海淀分局警察绑架。看守所恶警董永平对她进行野蛮殴打、谩骂侮辱,不让她睡觉,强迫穿号服,强迫剪头,并对她拳脚相加。一百五十多斤的董永平竟丧心病狂地坐到梁波胸部折磨她,用左腿压梁波胸部,导致梁波胸腔软骨断裂出血。

恶警董永平为什么要坐在梁波的胸部,并且还要用腿挤压她的胸部,不就是为了折磨梁波吗?当然,梁波的软骨断裂被揭露出来了,可是还有许多酷刑造成的内伤没有被揭露出来的。

最近海外媒体报导了河北省张家口25岁幼儿园教师胡苗苗,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所受到的摧残。大队长王伟卫指使普教犯吴艳春、李玲玲、宗东荣等人虐待摧残胡苗苗。除毒打外,更狠毒的是这些人竟然用扫帚把和手指捣烂她的下体,致使她几个月不能直立,不能行走。胡苗苗怀疑骨头被打坏,要求到医院检查确诊,劳教所不批准。

显然,胡苗苗的耻骨很可能被打坏了。我们看看西安大法弟子马蕴华的自述可能更容易看清恶人们对胡苗苗的迫害。马蕴华曾被劫持到陕西女子监狱第六分监区迫害。她自述道:她们打我时,专门打阴部和腹部这些外表不易看出的部位。还把我的头按到水盆里长时间让我窒息。又用针扎我的全身,把我的耳朵强行插上耳机,用胶布固定,逼迫我听中共诽谤、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企图对我精神洗脑。显然,马蕴华遭到的迫害很多也都是“隐性”的,象她所说被按到水盆里,被用针扎这些刑罚,不都是酷刑吗?可是人被施刑后,在外观上又很难看出来。

当然,警察能使用此类看不到外伤的酷刑折磨人,他们当然也可能用这种不留外伤的要人的命。

黑龙江省北安市石泉镇法轮功修炼者姜秉志被非法关押在绥化劳教,因为拒绝“转化”(放弃信仰)一直遭受严酷的迫害。有一天,恶警打开姜秉志被非法关押的牢房,往里扔了一个方便袋,然后又扔了一个方便袋。包夹的犯人于是心领神会,把方便袋套在姜秉志的头上,用绳子在脖子上勒紧后,几个包夹围着群殴。由于缺氧窒息,再加上狠毒的殴打,当天姜秉志就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气,变成了植物人。几天后,姜秉志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那么,致死姜秉志的能是那几个监管他的犯人吗?那个扔方便袋的恶警不正是元凶吗?

其实恶警使用的这类酷刑非常多,象冷冻、曝晒、坐小凳、站军姿、不让睡觉、不让解手等等,都是属于这一类的。恶警们使用这些酷刑的目的也非常明显,就是为了残忍的折磨大法弟子,同时也可避免受到相应的指责和以后有可能的刑事追究。

通过上述这类酷刑的揭露,我们可以看出中共及其豢养的鹰犬的本性。这类酷刑长期而普遍的存在,并且针对相同的对象,正说明中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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