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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王来明遭报被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王来明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一年六月被立案审查调查,并开除其公职,收缴违法违纪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来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原内蒙古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马明,因受贿1.5785亿元,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来明与马明共事六年。

二零一八年以来,内蒙古公安厅“地震”不断。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孟建伟被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长李志斌在办公室自杀身亡;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原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落马。孟建伟已被判刑十六年,罪名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王来明,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汉族,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担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中共党组书记,一九九八年四月兼任代检察长后任检察长,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委会委员,二零零七年七月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零一一年四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一九年七月到政协任闲职。

在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大法以后,内蒙古自治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十分严重,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等人罪责难逃。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法轮功学员房庆昌,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遭内蒙古科右前旗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被诬判四年、送进臭名昭著的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致死。狱方阻挡着不让家属看死者的遗体全身。据内部可靠消息,房庆昌是被警察和犯人包夹电击和殴打致死。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57人,至少有282人被绑架、骚扰、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的有96人,被洗脑班非法囚禁的6人,8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离世1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开始,内蒙古赤峰市各公安局、派出所非法骚扰、绑架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据悉,此次行动是由内蒙古公安厅610直接指使地方公安局实施的,各区警察同时出动,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宁城县、巴林左旗、敖汉旗、翁牛特旗、阿鲁科尔沁旗等地都被波及,直接被波及的民众上百人。

二零一八年内蒙古法轮功学员39人(含部份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入狱,6人被非法开庭或面临非法庭审,59人次遭绑架,38人次遭骚扰。法轮功学员杨桂芝遭迫害离世。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原文: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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