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重庆市黔江区法轮功学员刘咏梅,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不放弃修炼,遭遇了许多次的迫害,双腿致残,大约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五岁。
刘咏梅,女,农民,黔江区冯家镇人。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修炼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亲身体悟到修炼大法的美好,她非常珍惜修炼的机缘,坚持修炼。
以下是刘咏梅老人在生前遭遇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八日,黔江区公安局“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负责人李庆怀等人强行进入刘咏梅家,搜查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并将她非法拘留15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李庆怀和黔江区城东派出所所长刘锦等人又去刘咏梅家搜查,强行抢走了她的法轮功资料和书籍,并非法把她关押在当地看守所,长达七十天。
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610”办公室及黔江看守所将刘咏梅劫持到重庆望乡台女子劳教所迫害,并没收了她的部份现金。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在重庆女子劳教所期间,刘咏梅被强迫每天做奴工到深夜十二点钟,在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夜间,做苦活时脚被摔断了,该劳教所要求她自己拿钱做手术。家里人得知情况后强烈要求返回家乡黔江,进行了手术,手术住院费花了两万多元,导致她从此以后走路两脚不便,不能双盘。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黔江公安局“610”办公室人员经常到刘咏梅家进行骚扰、干扰她家的正常生活。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当地公安局法制科、政法委等相关单位人员伙同李庆怀、刘锦等十多人再次强行进入刘咏梅家并对她威胁叫其放弃修炼法轮功,给她身体和心灵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刘咏梅在家中被城东派出所、公安局、政法委等多名恶警人员强行绑架迫害。
刘咏梅家住农村,所以她一直在黔江区租房单住。她的儿子和以前那个儿媳妇非常相信大法,支持母亲修炼,因此儿子媳妇都得到福报,儿子做工程赚了不少钱。后来她儿子在秀山县做工程时对另一个带着一个小孩的女子(对他百般殷勤)动了心,和原配离了婚,跟那个女子结了婚。去年她这个儿媳不准刘咏梅在外租房,把她送到秀山县(她儿子做工程的地方)把她关在一个楼上,从此限制了她的自由,不准她与同修接触,不准她打电话,最后还去向秀山县公安局告密:说她是炼法轮功的,一天都盘着腿(散盘)念经。结果秀山县公安局的警察把刘咏梅的所有大法书都劫走了。刘咏梅最后被送回到黔江区养老院,大约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原文:曾被非法劳教 重庆市刘咏梅在迫害中离世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