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以权代法发动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至今,二十二年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一直充当中共的迫害工具,在“610”的指使下,与公安、检察院沆瀣一气,罔顾事实,对法轮功学员事实非法判刑,刑期最高达十二年,致使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数十人在监狱、看守所遭野蛮灌食、暴力毒打、人身羞辱、强制奴役、熬鹰洗脑等残酷迫害,制造了诸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对至少4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1人非法庭审,其中男16人,女25人。非法判刑10年及以上有10人;非法判刑5~7年4人;非法判刑3~4年18人,非法判刑1~2年6个月5人;非法判刑10个月3人。从二零二零年四月起,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中,首例进行非法罚金五千元。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非法罚金二千元1人;三千元1人;五千元5人(详见下表)。
一、非法判刑统计表(以时间为序)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绑架时间 | 非法开庭时间 | 非法刑期 | 备 注 |
1 | 徐新牧 | 男 | 58岁 | 1999年7月20日 | 1999年12月28日 | 四 年 | 含冤离世 |
2 | 牛敏刚 | 男 | 39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二年 | |
3 | 张士军 | 男 | 33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二年 | |
4 | 杨晓杰 | 男 | 40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一年 | 迫害致死 |
5 | 石 岩 | 男 | 30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一年 | |
6 | 张岭江 | 男 | 40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一年 | |
7 | 赵立山 | 男 | 60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 年 | 迫害致死 |
8 | 兰奇志 | 女 | 36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一年 | |
9 | 刘润玲 | 女 | 38岁 | 2001年9月28日 | 2002年9月 | 十一年 | |
10 | 王云曼 | 女 | 46岁 | 2001年10月 | 2002年9月 | 十 年 | |
11 | 魏天琛 | 女 | 45岁 | 2001年6月17日 | 2002年8月2日 | 四 年 | |
12 | 何兰花 | 女 | 56岁 | 2002年3月10日 | 2002年12月 | 七 年 | |
13 | 何 东 | 男 | 未知 | 2002年8月31日 | 2003年9月 | 十 年 | |
14 | 白玉枝 | 女 | 约42岁 | 2002年8月31日 | 2003年9月 | 四 年 | |
15 | 王引科 | 男 | 约40岁 | 2002年8月31日 | 2003年9月 | 三年缓五年 | |
16 | 吴素秋 | 女 | 54岁 | 2003年6月16日 | 2004年1月12日 | 四 年 | 已离世 |
17 | 刘纪廷 | 男 | 50多岁 | 2006年3月初 | 2006年5月26日 | 三年半 | |
18 | 冯瑞雪 | 女 | 38岁 | 2006年4月6日因身体原因取保 | 2006年12月29日 | 非法开庭上诉中院案件退回 | |
19 | 时向东 | 女 | 37岁 | 2007年4月29日 | 2007年11月9日 | 三年 | |
20 | 刘 新 | 男 | 未知 | 2007年4月29日 | 2007年11月9日 | 五年 | |
21 | 罗智慧 | 女 | 58岁 | 2008年7月8日因身体原因拒收 | 约2008年9、10月 | 三年半监外执行 | 2021年离世 |
22 | 宋爱昌 | 男 | 52岁 | 2007年6月22日 | 2008年 9月22日 | 三年 | 四次非法开庭 |
23 | 贾学峰 | 女 | 47岁 | 2007年10月23日 | 2008年11月 | 三年 | |
24 | 史素改 | 女 | 约60岁 | 2007年10月23日 | 2008年11月 | 三年 | |
25 | 金 影 | 女 | 37岁 | 2008年6月12日 | 2009年2月28日 | 缓刑三年 | |
26 | 陈田奎 | 男 | 60岁 | 2013年11月15日 | 2014年7月23日 | 一年 | |
27 | 王晓峰 | 男 | 未知 | 2013年11月15日 | 2014年10月17日 | 三年 | |
28 | 阎瑞敏 | 女 | 未知 | 2013年11月15日 | 2014年11月5日 | 三年 | |
29 | 杨会州 | 男 | 50多岁 | 2013年11月29日 | 2015年8月14日 | 五年 | |
30 | 张英同 | 男 | 48岁 | 2013年11月15日 | 2014年11月12日 | 四年 | |
31 | 胡延霞 | 女 | 52岁 | 2013年11月15日后因身体原因取保 | 2016年7月 | 三年 | |
32 | 杨焕平 | 女 | 58岁 | 第一次:2013年11月15日后因身体原因取保,第二次:2019年10月25日 | 第一次:2014年9月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2020年7月15日 | 第一次:七年六年,第二次:三年 | 两次上诉中院发回重审,第三次已上诉 |
33 | 李惠云 | 女 | 53岁 | 2017年3月23日 | 2018年6月27日 | 保外就医 | 迫害精神失常 |
34 | 李冬梅 | 女 | 54岁 | 2019年7月18日 | 2020年4月 | 十个月 | 非法罚金五千元 |
35 | 耿树兰 | 女 | 58岁 | 2019年7月18日 | 2020年4月 | 十个月 | 非法罚金五千元 |
36 | 张 云 | 女 | 66岁 | 2019年8月15日 | 2020年12月末 | 两年六个月 | 非法罚金三千元 |
37 | 马素瑞 | 女 | 64岁 | 2019年8月15日 | 2020年12月末 | 两年 | 非法罚金二千元 |
38 | 陈鲜花 | 女 | 76岁 | 2019年8月15日 | 2020年12月末 | 三年 | 非法罚金五千元 |
39 | 李明芳 | 女 | 50岁 | 2020年10月13日 | 2021年9月27日 | 一年三个月 | 非法罚金五千元 |
40 | 张风云 | 女 | 65岁 | 2020年10月13日 | 2021年9月27日 | 一年两个月 | 非法罚金五千元 |
41 | 司马静 | 女 | 57岁 | 2020年10月13日 | 2021年9月27日 | 十个月 | 非法罚金五千元 |
注:1、以上表格中年龄一栏均按当年被绑架时统计。
二、非法判刑典型案例
1、徐新牧被构陷泄密罪,非法判刑四年、含冤离世
徐新牧,男,原河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修炼法轮功前,他有较重的心脏病(救心丸不离身)、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到天冷时经常咳嗽,用过多种药都不见好转,一接触《转法轮》一书第一遍没看完他身上所有的疾病就都消失无踪。修炼后,他时时事事都努力按照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单位分房子,他主动把分到的新楼大房子让给了别人,家人至今还住在面积仅六十一平方米的旧楼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点多钟,徐新牧被桥西公安分局、桥西区兴华街派出所(更名为“维明街派出所”)突然绑架、非法抄家。原因是他向外界说了河北省对法轮功实施打压的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桥西区检察院向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桥西区法院构陷他“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非法判刑四年。
在河北省第四监狱(现石家庄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徐新牧遭到狱警不断摧残,曾被殴打头部,导致头晕、呕吐,不能吃饭;精神上更是历经折磨。
二零零四年,徐新牧去哈尔滨探亲携带法轮功资料,再被绑架,劫持至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被狱警迫害的身体出现生命危险,高血压二百多。后在家人强烈要求下,劳教所最后勒索了五千元钱,与石家庄市610联系后,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徐新牧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回到石家庄。
回家后,徐新牧的身体一直非常虚弱,两腿起红色小疱疹,奇痒,有时嘴里会流出来黑色小血块。后来他回忆说长林子劳教所曾给他打了一针,不知是什么药物,针眼是黑色的。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徐新牧被打过针的地方开始化脓,后又同时长了脓疮。七月十七日,徐新牧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八岁。
2、“9.28”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逼供、非法重判;杨晓杰、赵立山被迫害离世;王云曼遭酷刑毒打、暴力灌食、强制奴役、抽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晚,由石家庄市长臧盛业亲自率领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和桥西区东里派出所的三、四十名防暴警察,手持冲锋枪,冲进了位于工农路300号开达小区的一居民住宅,劫持了在场的法轮功学员赵立山、张士军、牛敏刚、杨晓杰、兰奇志、石岩、刘润玲(杨晓杰妻子) 七人。恶警进屋就大打出手,左右开弓搧耳光、打脑袋,并抢走四部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套光盘刻录机、一台扫描仪、两辆摩托车及汽车、上万元存折等个人物品。随后东里派出所和宁安路派出所又蹲坑绑架张岭江、王云曼。
这起绑架案被公安及“610”称为“河北第一大案”,由公安部常驻石家庄“坐镇”,实施了长达一个月的刑讯逼供。有的法轮功学员遭毒打致昏死;有的被逼坐铁椅子两个月,直至腿部肌肉萎缩,不能正常走路;有的被用电棍电击下身;有的因绝食抗议非人虐待而生命受到威胁。这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近两年,不许家人探视,甚至严密封锁消息,期间被桥西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桥西区法院秘密开庭重判,连家属都不知道,均判刑十年以上:赵立山十年、张士军(河北省气象局职工)十二年、牛敏刚十两年、杨晓杰十一年、兰奇志十一年、石岩十一年、张岭江(个体户)十一年、刘润玲十一年、王云曼十年。
◎杨晓杰,男,原中国青年报北方办事处职工。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被迫害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岁。
一九九六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家里孝敬父母,爱护孩子,夫妻和睦,一家人身心健康;在单位里,他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人缘又好,经常受到领导的表扬和奖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杨晓杰与妻子刘润玲因坚持信仰,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杨晓杰被劫持到河北省第四监狱(现石家庄监狱),为让他放弃对“真善忍”信仰,不仅经常对他进行各种虐待、体罚、长期关禁闭折磨,甚至在长达三十天的时间里不让他睡觉,天天熬鹰,逼他崩溃。杨晓杰只好绝食用生命抗议虐待,绝食了两次,共计约一个月时间,痛苦难言。
二零零三年九月至十二月间,监狱教育处长汪国斌指使罪犯范江山毒打杨晓杰,致使他的两颗后牙被打落,肚子被打得疼痛难忍。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晚,杨晓杰再被关禁闭,他绝食绝水抗议。六月六日上午,汪国斌带人来给杨晓杰灌食,故意制造痛苦摧残,先把管子从鼻腔插进食道,又说管子细拔出来,然后再换粗管继续野蛮抽插,将高浓度盐水猛地大流量注入杨晓杰的鼻口,直至胸腔,把杨晓杰折磨得痛苦不堪,灌食后他连续三天不停的咳嗽、吐血、发高烧。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杨晓杰就剩一口气了,石家庄监狱才让家人接回。他的父母都认不出来他了。奄奄一息的他,呼吸急促,说话非常吃力,说半句就要大喘几口气,大多数时间昏昏欲睡,叫不醒,有时连睁眼都费力。瘫痪在床的景象惨不忍睹,出狱没有一个月,即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就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岁。
◎赵立山,男,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文联作家,《当代人》杂志副主编。修炼法轮大法以前身体状况十分不好,曾因偏瘫症状住进医院。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状况得到全面改善,体验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和无病一身轻”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时他进京上访;后来发真相传单被石岗大街派出所绑架,走脱后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公安部拟定的“河北第一大案”“九二八事件”中又被绑架。
年近六十的赵立山,在新华区公安分局的非法酷刑逼供中,拒不配合警察的讯问,被恶警飞起一脚,狠狠踢在胸口上,当时昏死过去。后被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期间,身上长满了疥疮,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秘判十年,转入保定监狱。血雨腥风中,赵立山拒绝所谓“强制转化”,长期的迫害使得赵立山患上严重的高血压,几次出现生命危险后抢救过来。
二零零七年初,赵立山被保外就医,回家后依然遭到东焦派出所、居委会等骚扰与恐吓,精神压力极大,致使赵立山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心脏病复发去世,时年六十七岁。
◎王云曼,女,原石家庄市塑胶厂职工,一九九六年丈夫有病,女儿上学,她本人心脏间歇、胸闷、经常失眠等;在公园得遇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所有病症神奇般不药而愈,身心健康愉快,全家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王云曼这位善良女性屡遭迫害,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冤判十年重刑,遭受了十年魔窟之苦,经历了难以想象的折磨和惨无人性的侮辱虐待。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八月,王云曼多次进京上访、坚持信仰,被十余次绑架、拘禁,曾遭革新街派出所抢走一千八百元,勒索五百元,被派出所野蛮殴打、酷刑折磨、非法抄家,被单位非法开除。她丈夫在多方压力和打击下,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去世,去世时家中没有任何人。
二零零一年十月,为了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王云曼在街上张贴真相,被恶意举报,遭桥西区西苑派出绑架。她不报姓名,被恶警铐在派出所男厕所门口的水管上。水管漏水,她的一只脚泡在水里,穿着单薄的衣服,冻的浑身发抖,后又被铐在大街的电线杆上半天。她绝食抗议迫害,恶警用撕法轮功的书,逼她说姓名,看她还是不说,用胶皮警棒打她,打得她浑身疼痛,不能坐、不能翻身。四天后,王云曼被新华分局政保大队带走。被强行揪着头发,强行照像,强行按手印,抢走了她身上仅有的五十元钱。之后,翟姓和郭姓警察将她劫持到市农林局招待所(秘密刑讯处),进行非法审讯,恐吓、诱惑、威逼她说出其他法轮功的事,以捞取功绩。她拒不配合,被强制坐铁椅子(一种刑具),双手抱椅子铐上,白天晚上不准睡觉,西苑和革新街派出所轮流看管,不准她闭眼,一闭眼就用木棍敲铁椅,用“熬鹰”手段折磨她。
在酷刑、威逼和欺辱中,她被折磨了五、六天,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左右,王云曼被劫持至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王云曼与此前八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列在一起编造“大案”)期间遭桥西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
因她坚持没有违法,在看守所不配合点名、不报数、不做奴工、不背监规,遭犯人毒打、被逼睡在水泥地上、下雪天泼冷水和六个月的野蛮灌食,已近失去生命。
非法判刑后王云曼上诉,没人答复。二零零三年五月,她被劫持至石家庄二监狱,因不配合穿囚服,被入监队犯人扒光衣服进行人格侮辱。非典期间,她被狱警关在禁闭室。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王云曼等由石家庄二监狱转送到满城监狱继续遭受强制洗脑迫害。迫害手段有:包夹:由犯人轮班看管,无论是上厕所、吃饭、睡觉都跟着,没有一点自由;围攻洗脑:在三楼一个房间,每天从早到晚就是让看邪党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对法轮大法的讲法断章取义进行歪曲污蔑,或被关在苫布堵上窗户的小黑屋里被一帮人围攻洗脑,打手在一旁监视;熬鹰:晚上很少睡觉或是不让睡觉,熬到神志不清时,有人拽着手写所谓的转化“四书”。王云曼在这种折磨中被逼的大哭,在她迷糊时被她们拽着手写,眼睛睁不开,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清醒时王云曼立即写了严正声明,竟被她们给撕了。
二零零五年大约七、八月间,王云曼被转到河北女子监狱继续升级迫害。早六点起床,七点出工干活,直到晚上十点,中午半小时吃饭,不论是刮大风、下雨、下雪几乎都在外边吃,不让洗澡,经常晚上收工后全体罚站。
狱中被关押的人员,每年要被抽血检查,很多人也不知道活摘器官的事情。王云曼抽血时,血已很难抽出来,抽出都是泡沫状。她两条腿膝盖以下冰凉,夏天穿绒裤、棉鞋,晚上出虚汗,上身、头发被汗水湿透,连被褥、枕头全被汗水湿透,下身盖棉被还是冷,全身疼痛,吃一点饭就感觉饱,胸胀、胃胀、打嗝、全身无力,就是这样,依然被强迫做奴工。
王云曼十年冤狱回到家中,头发白了,一分钱也没有,丈夫去世她连面也没见上。当地居委会、革新街派出所有时还打电话骚扰,威胁送她到洗脑班。
(王云曼详细迫害事实见明慧网《遭冤狱十年 石家庄市王云曼女士控告首犯江泽民》、《二十年来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综述》)
3、“8.31”绑架 白玉枝被非法判刑四年、何东十年、王引科三年缓五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石家庄市“610”唆使桥西公安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恶警,在石风路省四建宿舍,于深夜1点左右,偷偷打开流离失所法轮功学员租住房屋的门锁,强行将白玉枝、德顺有限公司经理王引科、石家庄市财政局职员何东劫持。当时白玉枝拒绝报姓名,遭到恶警的严刑毒打,后被叛徒认出。
王引科被锁在特别制作的铁椅子上16天,而且不让眨眼,12天不让睡觉,致使王精神恍惚,腿、脚至腰严重浮肿。一个月后被送至新乐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三月,王引科被石家庄桥西公安局非法转捕,后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被非法判三年缓刑五年。
何东,原市财政局职工。因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零年被单位开除,后来被迫流离失所,遭绑架后被红旗大街派出所的恶警暴打,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九月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劫持至监狱迫害。
◎白玉枝,女,井陉县微水镇工商银行工作,原井陉县政协委员。由于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次被抓、非法劳教、被迫流离失所、非法判刑四年。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大部份时间白玉枝被非法关在劳教所和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白玉枝被绑架、红旗大街派出所把她打得不成人形,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九月,她开始绝食抗议迫害,期间遭受暴力灌食等折磨,被强行输不明药物,几次生命垂危,全身浮肿、身体虚弱、只能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最后在她绝食抗议两个多月时,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二审庭(属于石家庄610直接操控,本地所有被非法立案的法轮功学员都由这里审理)维持原判。
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白玉枝被迫害致眼睛几乎失明,多次遭暴力灌食和强制洗脑,长期被严管,多次出现生命危险,最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两年多。
4、宋爱昌非法庭审四次,枉判三年
◎宋爱昌,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患有肺结核等多种疾病,家里的液化气罐拎上楼都有困难。自一九九六年得法后,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曾给灾区捐款千元,在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期间,不贪不占、不吃回扣,拒收客户任何礼物、秉公行事,被同事称赞。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绑架他,同时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遭刑讯逼供,用皮带死命抽打他的脚心,致使他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
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在桥西区法院经三次非法开庭。第三次开庭时,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竟伪造出一份所谓的《物品鉴定证明》,辩护律师从“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方面有力驳斥了非法起诉,但审判长苏长印仍违法诬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
宋爱昌在上诉过程中先后有六名律师介入,历经一审开庭三次,退侦两次,二审一次,重审开庭一次,从桥西区法院、市中院一直到河北省高院,整个审理程序充分暴露出中共公检法在“610”的操控下,方方面面的违法行径,最后,宋爱昌再次和律师一起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出“石家庄市中院回避该案的审理”的书面申请。然而省高院不作为,无故拖延,市中院趁机强行介入。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宋爱昌在桥西区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再次非法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在两位北京正义律师的有理有据辩护下,检察院的公诉人理屈词穷,心虚当庭宣布撤掉一审时的主要证据。然而桥西区法院在“610”的操控下,之后仍不顾事实维持三年原判。致使宋爱昌三年时间均在看守所度过,老父亲临终渴望见上儿子一面也未能如愿。
5、李惠云屡遭酷刑迫害,致精神失常 被桥西法院非法庭审
◎李惠云,女,原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博士学位,多次获国内外学术大奖。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李惠云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到长时间不让睡觉、昼夜捆绑、暴力殴打、不让上厕所、人格侮辱等达一个多月之久,致使李惠云出现严重精神分裂症状。同年九月,又被直接送到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继续遭强制洗脑、毒打,两次被送到市第五医院精神科(后改名为“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强制关押治疗,却不通知家人。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李惠云又因传播真相被举报、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长达二十九个月。期间,长时间施以“上架子”酷刑,吃喝拉撒全在架子上。经常被关小号,遭牢头随意打骂,不给吃喝。
二零一二年,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李慧云被新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十个月,劫持至河北女子监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李惠云走出冤狱,身体、精神尚未恢复,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又在自己家里遭绑架,再次被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再次让河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精神卫生鉴定中心”做精神鉴定分析,确定为“精神分裂”。桥西区检察院得知李惠云的精神失常后,仍没有放人,继续提起公诉到桥西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桥西区法院对李惠云博士非法开庭,所有亲属没有出席开庭,只有律师出庭作了简短辩护。郑丽君在法院授意下进行了庭审和判决。直到李惠云间歇性神志不清、行为失控,病情非常严重,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才批准保外就医。
6、罗智慧累计关押二十多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监外执行
◎罗智慧,女,迫害初期多次进京上访打横幅,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累计被非法关押二十多次。一次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抓住后毒打、戴背铐、坐土飞机,并被关铁笼子四次。友谊大街派出所将她接回后,在椅子上铐了四十多个昼夜,去厕所都是自己抱着椅子去,腿肿得比原来粗了一倍,后被勒索四千元才放出。
二零零零年三月,由派出所、办事处等五人将她强行劫持到位于石家庄城角庄的北空医院精神病科,在里面,被绑死人床、强行灌食,大约十几天后,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期间,罗智慧两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在二大队和四大队。因不穿号服,不放弃信仰,警察强制不让去厕所,不准和人说话,并由犹大二十四小时监控。她撕毁犹大的文章,被二大队大队长赵志谦(已遭恶报身亡)打脸数十次,抓着头乱撞数次,并使劲儿揪头发,头发一撮一把的被揪掉;铐在暖气管上,不让睡觉,致使头皮与脑骨分离,头沉、头胀,血压高达230以上。
罗智慧因不配合恶警,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几个犹大轮班熬(叫熬鹰),罚站,不让和人讲话。她在院里大喊“法轮大法好”,被四大队中队长乔晓霞毒打,满嘴流血。警察指使犹大给她的饭里偷偷放小白药片和黄药片,吃过多次后,罗智慧时常丧失记忆,精神恍惚,身体不明原因消瘦。
二零零八年邪党奥运前,友谊大街派出所片警谢红宾等人再次绑架罗智慧,强行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当时罗智慧身体表现股骨头坏死症状,被看守所拒收;他们不死心,再接着送,又被拒收。他们仍不甘心,将罗智慧非法起诉,桥西区法院不顾事实仍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半,多次检查身体不适合,最后才监外执行。
7、“11.15”公安非法大抓捕,张英同被非法判刑四年、杨焕平非法判刑三次、杨会州五年、阎瑞敏三年、王晓峰三年、胡延霞三年、陈田奎一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河北省委邪党书记周本顺等直接操控下,石家庄市“610”、公安局、国保等出动了大批警察、便衣统一行动,采用电话窃听、定位、录像、跟踪等特务手段,对石家庄及周边县市的约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有预谋得进行了绑架、抄家、骚扰,去的警察少则七、八个,多则二、三十个,都采取蹲坑、见不得人的方式作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非法抄家、抢劫,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等、二零一四年的明慧台历等均被掠走。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其中七人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
◎张英同,男,石家庄市平山县人。修炼前,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膝关节炎、脚趾手指疼痛等病。修炼法轮功后,一切症状不翼而飞,真正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按“真、善、忍”要求努力做一个好人。他以收废品为生,从不缺斤短两,总是公平公道经营,得到用户好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平山公安局副局长王彦平带领大吾派出所警察,翻墙闯入大吾乡封许大齐村张英同家,四名警察将张英同按倒在地,非法抄走电脑、光盘、法轮功书籍等大量私人物品,并把张英同绑架到平山县公安局,后辗转关押至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并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张英同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五年,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违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张英同被劫持至河北省唐山冀东监狱,在四监狱待两周后转到五监狱四监区。
张英同自从到监狱,大多数时间被“严管”,白天强做奴工,晚上被逼“学习”,思想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五十多岁的人,每天都不能保证正常休息恢复体力。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张英同突发脑出血,狱方将张英同送至唐山协和医院做了开颅手术。五天以后送回第五监狱六监区(病号监区)。
手术后,张英同身体极度虚弱,靠人搀扶勉强能走几步,说话声音小的难以听清。尤其眼睛肿胀的严重变形,红色的眼角膜外翻,看上去很吓人。而且手术去掉了部份头骨,头是软的、严重变形。家属要求办保外就医未果。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张英同冤狱期满回家。
◎杨焕平,女,58岁,河北省行唐县人。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非法庭审三次,非法判刑三次。
杨焕平是在二零一三年“11.15事件”中被绑架的,当时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桥西区法院对杨焕平进行非法庭审(法官李立新、公诉人是桥西检察院闫红艳),代理律师当场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桥西区法院对杨焕平非法判刑七年。杨焕平不服判决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以部份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桥西区法院再次对杨焕平非法开庭,重审法官是赵静。法庭上杨焕平女士阐述信仰法轮大法无罪,希望法官能够听从内心良知的声音,做出正义的决定。二审开庭后,杨焕平被诬判六年。之后杨焕平女士被非法网上通缉。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杨焕平被行唐县公安蹲坑绑架,强行劫持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桥西区法院第三次对杨女士非法开庭,律师从事实的角度,否定了公诉书上写的制作真相币的猜测。杨焕平女士从四方面为自己做了理性的辩护。法轮功教人向善无罪,让杨焕平从性格暴躁,变成了好母亲,好儿媳,遇事向内找,邪在哪里?给法轮功乱扣帽子的“刑法300”说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只看重修心,没有庙宇,没有花名册,来去自由,不是宗教,也没组织;自己一个普通百姓,又如何能够利用本不存在的组织?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所有法律条文中从来都找不到一条!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桥西法院再次做出非法判决,以杨焕平持有4650张真相币为由,以“犯罪预备”的罪名,非法判杨焕平有期徒刑三年,杨焕平已再次上诉。
◎杨会州,男,五十多岁,从事电器维修。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功后,时间不长困扰他多年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是街坊亲友们公认的好人。可是只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一年八月被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保定监狱受尽折磨。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家中遭公安绑架,家中的维修电器等物品全都拉走,并以刑法三百条被非法起诉。代理律师认为杨会州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和动机,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并向桥西区检察院递交了“要求对杨会州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书。但桥西区检察院仍枉顾事实、法律,听命上级部门,把杨会州的案卷递交到了桥西区法院,由法官李立新负责,被非法判刑五年。
杨会州随即上诉,石家庄中级法院秘密结案维持原判,整个过程“法官”刘斌一次也没和律师联系过,也没通知律师递交辩护词。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杨会州结束五年冤狱,从冀东监狱回家。
◎闫瑞敏,女,石家庄栾城县税务局干部。曾一身病,生活不能自理,腰椎间盘突出,用特制的钢筋片做的宽腰带把腰支起来;出门不敢睁开眼,三伏天都怕凉,睡觉要盖小棉被不敢开窗户。一住院就是三个月,中药吃了几麻袋,西药吃了不计其数,哪里有庙就去求神拜佛,烧香磕头,都没好病。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大法后,时时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很快变得无病一身轻,腰椎病不治而愈。
在道德一日千里下滑的今天,税务局克卡拿要纳税人的财物司空见惯;修炼法轮功的闫瑞敏清正廉洁,不吃请、不收礼,是单位有口皆碑的好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闫瑞敏被突然闯入家中的警察非法抓捕,并且家中大量物品被抄走,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上午,桥西区法院对她非法庭审,整个过程都是以走过场的形式对待。好税官闫瑞敏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三年,公诉人是桥西检察院景明月,法官是桥西法院郑丽君。后闫瑞敏被劫往河北省女子监狱遭迫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二零一六年,闫瑞敏结束冤狱回家。
◎王晓峰,男,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遭绑架,关押四十多天后取保回家。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世日被非法庭审,法官是于丽霞和赵瑾,书记员是王晓腾。代理律师从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和起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方面,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无言以对,但王晓峰仍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王晓峰再次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八月十九日,被劫往河北唐山冀东监狱。
在监狱广场他喊“法轮大法好”,被教育科科长张福良送严管队迫害。严管队魔鬼监区长王爱军马上给他个“下马威”,铐铁椅子上,上约束带,差点给勒过去了。他绝食反迫害,遭到暴力灌食。王爱军告诉灌食犯人,把玉米面糊里多加凉水;将灌食漏斗举高点,增加压力;把灌食管子来回抽出再插进去,美其名曰这管子咋没插好呢?恶意折磨人。灌食的开孔器当时就把王晓峰的嚼牙撬坏了。因为手铐铐得太紧太深了,致使他的手神经受损,麻木无感觉。
中共酷刑演示图:约束衣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王晓峰结束三年冤狱,顺利回家。
◎胡延霞,女,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被绑架,后因身体状况被取保候审。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桥西区检察院公诉科孙玮以联系台历架为由,将胡延霞起诉到桥西区法院,律师在法庭上为胡延霞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合议庭宣判胡延霞无罪。可桥西区法院仍然罔顾法律,在九个月后对胡延霞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桥西区法院郑丽君以签字为由把胡延霞骗到法院,说只是走个程序,随即不让胡延霞回家,与法警一起将胡延霞先带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当时体检血压180/130.下午三点多,郑丽君再次骗胡延霞说回去,却将她直接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胡延霞被非法关押在女子监狱第十四监区。在被监狱关押期间,几次险些上不来气丧命。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胡延霞从监狱回家。
◎陈田奎,男,六十岁,石家庄桥西区成角街居民,为人忠厚老实善良。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被石家庄公安局绑架,以从其家中搜出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人民币和神韵光盘等物品被桥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时,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赵静,律师为陈田奎从事实方面、证据方面、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方面,充分证明了公诉人对陈田奎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指控,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并为其做了详实的无罪辩护。但仍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冤判一年的陈田奎直接从看守所获释。
8、庭审无证据,石家庄李冬梅、耿树兰仍被非法判刑十个月 非法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李冬梅、耿树兰因在街上给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被绑架劫至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关押。八月三日,李冬梅、耿树兰被桥西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九月三十日,由桥西区中山派出所送桥西检察院恶意起诉,十月十一日,桥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桥西区法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桥西区法院对耿树兰、李冬梅非法庭审,法官是郑丽君、书记员王颂,公诉人是桥西区检察院高军彩,代理律师为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不仅有理有据的阐述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散发法轮功资料无罪;而且还详细分析证据指出公安办案人员和检察院办案人员提交的证据非法,构成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多项罪名。
二零二零年四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下达了非法判决书,耿树兰、李冬梅被非法判刑十个月,每人非法罚金五千元。
从被劫入看守所后,李冬梅、耿树兰坚持信仰“真、善、忍”无罪,不配合报号、背监规,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李冬梅抵制迫害,不吃饭、不说话,因为不配合“报号”(侮辱性点名),被警察纵容的嫌疑犯连续殴打一个多星期。李冬梅反迫害,被强制性戴手铐、关小号,不让购物,不给放风,不让洗澡。导致她出现血压急剧增高达二百多毫米汞柱,伴随剧烈头痛,引发心脏不适、半边身体发麻、僵硬等并发症,身体非常虚弱,还曾伴有高烧症状。看守所的狱警也给公安办案单位书面通报过李冬梅身体危急的情况。家属多次向各相关部门递交取保申请,犹如石沉大海。
因不背监规、不报号、坚持炼功,耿树兰被强制戴手铐脚镣三天三夜,脚镣和手铐连在一起,不能直立、不能洗澡、不能换衣服,去厕所需要别人帮助。因手铐太重致使她的手腕被胶布粘上,磨坏溃烂、伤痕累累,露出了红肉,至今还留有疤痕。还曾被狱警踢踹,致使她的腰一直疼痛一个多月,走路歪着身子,腰直不起来。后耿树兰绝食十五天,共被灌食三十次。连续十五天的暴力灌食,造成她的身体非常虚弱,身心受到难以想象的摧残。
二零二零年五月,李冬梅、耿树兰从看守所回家。
9、读修心向善的好书 石家庄三位老妪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五点左右,石家庄市鹿泉区法轮功学员张云、马素瑞、陈鲜花等一起学习法轮功著作《转法轮》,一本教人向善的好书,被鹿泉城关派出所上门绑架。张云、马素瑞随即被劫持至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陈鲜花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鹿泉城关分局和派出所将张云、马素瑞、陈仙花非法起诉至石家庄鹿泉检察院。后构陷的案卷转至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上午,张云、马素瑞、陈鲜花遭非法庭审。马素瑞的代理律师有理有据的做了无罪辩护,使在场的家属非常震撼。张云、陈鲜花是由桥西法院指派的两名律师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见张云时,张云直接提出做无罪辩护方可代理,律师同意。律师当庭直言:“法轮功不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为张云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张云、马素瑞和陈鲜花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张云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处罚金三千元。马素瑞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处罚金二千元。陈鲜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处罚金五千元。
张云六十六岁,原鹿泉监狱二级警司。在这场对法轮大法残酷迫害的二十二年中,张云被非法关押近十年的时间,三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非法关押期间,她经受了各种各样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历经生死。
马素瑞六十四岁,因坚信法轮大法,曾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日,马素瑞和张云到白鹿泉乡梁庄村发放明慧期刊和明慧年历,遭恶意举报,被白鹿泉乡派出所所长张世国带领顾立强和刘某某五个警察绑架。二十四小时后,两人被劫持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石家庄鹿泉法院违法诬判马素瑞三年、张云三年半,将两人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陈鲜花,七十六岁,曾被鹿泉区城关派出所勒索二万五千元。二零一六年腊月二十一下午,陈仙花和欧阳秀芹(八十岁左右),在讲真相途中被鹿泉区城关派出所警察劫持,非法关押在鹿泉区城关派出所。第二天,警察对两位老人非法抄家,并对两位老人的孩子勒索二万五千元,共计五万元,暴力强制两人签字、摁手印,晚上,才将她们放回。陈鲜花老人此次遭绑架,由于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孩子被勒索多少钱待查。
马素瑞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结束两年冤狱回家。张云已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结束两年半冤狱回家。陈鲜花近况未知。
三、天网恢恢 善恶有报
古语曰:“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目前,河北省政法系统那些追随中共、参与迫害的人员已大量遭报。以下仅选取几例,希望那些还在执迷不悟、违背良知,继续为中共邪党充当打手的公检法人员引以为戒,停止作恶、将功补过!
1、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院长崔存利遭恶报死亡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院长崔存利,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在石家庄市被疾病折磨丧命,终年57岁。
崔存利任邢台市政法委副书记期间,1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任张家口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任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3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崔存利为了个人私利、升官发财,不惜一切手段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遭酷刑、药物等精神与肉体的迫害,崔存利在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的同时也给自己判了死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遭报身亡。
2、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刘宏遭恶报死亡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多年的迫害中,河北省高级法院也积极参与其中,假借法律名义对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失去人身自由,身心受到摧残,也使他们的家人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二零一零年四月,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刘宏驾车违章撞坏了一位女士的车,还要女士陪他六千块钱,女士要找交警评理,刘宏说:不用找,我说了算。女士急得哭了,就给丈夫打了电话。她丈夫也不知道刘宏是高级法院院长,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气得举起拳头就要打,结果刘宏往后一倒退,脑袋正好摔倒在马路牙子上,送医院不几天就死了。
3、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有期徒刑18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景春华:二零一一年一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周本顺、张越和组织部长梁滨四人牢牢控制着河北省政坛,是执行江令迫害法轮功运动的主要推手。
景春华在衡水市委书记期间,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前,景春华召集各单位的“一把手”,布置各单位要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和迫害。衡水市“610”下发机密文件,要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警方扬言,别的案子抓人要有证据,对法轮功不用讲证据。
4、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落马,获刑15年
周本顺,男,汉族,一九五三年二月生,湖南怀化溆浦人,周本顺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是周永康的喽啰。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周本顺从湖南省调中央政法委任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是周永康“秘书帮”、“政法帮”主要成员,江泽民集团铁杆追随者,在这个位置上他待了整整五年。周本顺进入中共中央政法委后,一直参与推动全国迫害法轮功运动,是主持全国迫害法轮功的直接推手、具体策划和落实迫害法轮功政策的人之一。
二零一三年调河北省任省委书记,策划了多起抓捕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据明慧网文章《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的犯罪记录》报道,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周本顺直接策划了石家庄“11·15”大抓捕事件,导致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二零一四年一月至八月,河北省各县市共有360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骚扰,群体绑架三人以上事件达到23起,大约有152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个人遭绑架、骚扰案例中有大约205名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
周本顺是河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他任政法委秘书长期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随同周永康访问澳大利亚时,曾亲口向“追查国际”调查员承认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
5、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书记张越被判刑15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中共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书记张越被开庭审理。张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张越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对张越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越,一九九九年以后任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国保总队队长(副厅级)。二零零三年,周永康任公安部长时,张越被提升为公安部二十六局(国保局)局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张越调到河北省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等职,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江泽民集团在河北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黑手。
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后,周本顺、张越仍然肆无忌惮的作恶,河北省各地出现多起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张越是主要责任人之一,对河北发生的迫害法轮功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在公安部任职期间,对全国(甚至海外)发生的迫害罪恶负有重大责任。
6、中共河北省委前常委、前组织部部长梁滨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共河北省委前常委、前组织部部长梁滨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梁滨、周本顺、景春华和张越是江泽民在“河北帮”的主要成员,他们与周永康等人相互勾结,盘根错节,实力惊人。他们组织策划迫害法轮功,在河北省等地制造出大量惨案、冤案、人间悲剧,致使河北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他们因此获得江泽民、周永康的赏识,在仕途上飞黄腾达。但终究逃不脱善恶有报的天理,这些凶神恶煞、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落到今天的这个下场?!
7、石家庄市政法委副书记黄朝庆,以涉嫌行贿罪被逮捕
黄朝庆,男,石家庄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所谓的“维稳办”主任,曾任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区委书记……多年来操控、胁迫石家庄市610系统和公检法系统残酷迫害了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建立“黑名单”,迫使公安和社区人员放下手头正常工作,全力投入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监控、威胁施压……等骚扰迫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河北省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黄朝庆(正处级)决定逮捕。
四、结语
历史记载,苍天作证。二十三年来,法轮功学员们在巨难中仍然秉承“真、善、忍”的理念,向民众讲述着法轮大法真相,为的是民众能够明辨是非,选择善良。从二零零四年开始的“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大潮,至今已经有三亿九千万的中国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真心的希望所有善良世人能够冲破谎言、明白真相,在这场大瘟疫中平安度过劫难,走向美好的未来。
相关单位与责任人
1、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41、83867095、83867020,
办公室:83867092
值班室:83867000
信访投诉:0311-83867020
纪检投诉:0311-83867087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法官为
张前亮
啜曾义、张燕超、王玉才、聂志岩(书记员)、王颂扬(书记员)
刑一庭庭长、审委会成员:郑丽君0311- 83867051(参与迫害何兰花、闫瑞敏、胡艳霞、李惠云、李冬梅、耿树兰、张云、马素瑞、陈仙花)
刑一庭副庭长 李立新83867048(参与迫害杨会州、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
刑一庭法官 岳红丽 0311-83867050(参与迫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刑二庭庭长、审委会成员:赵静83867045(参与迫害宋爱昌、陈田奎、杨焕平)
刑二庭副庭长 于丽霞 83867046 18630120067 (参与迫害王晓峰)
赵 瑾0311- 83867045(参与迫害王晓峰案)
王晓腾(王晓峰案书记员)
苏常印 司法技术室主任 兼纪检组 副组长0311- 83867049(曾冤判宋爱昌)
纪检组 0311- 83867049 研究室 0311- 83867093
审判管理办公室 0311- 83867015 政治处 0311- 83868069
刑一庭 0311- 83867051 刑二庭 0311- 83867045
民一庭 0311- 83867036 民二庭 0311- 83867029
民三庭 0311- 83867039 立案庭 0311- 83867018
审监庭 0311- 83867065 执行局 0311- 83867079
执行庭 0311- 83867069 协调处 0311- 83867075
综合处 0311- 83867089 行政庭 0311- 83867059
法警大队0311- 83823039 振头法庭 0311- 83027787
留营法庭 0311- 83611282
桥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开会投票判决)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
原直接参与迫害的桥西区法院院长 吉玉刚于2021年5月开始不再担任院长,已去石家庄中级法院。电话:0311-85187378、13333111110,18632195588
于辉 院领导 代理院长 0311-83818388 2021年5月任,是否参与迫害法轮功待核实
张义杰 院领导 副院长13803336208
刘晓梅 院领导 副院长(主管法警队) 83867058 18630120003
张向荣 院领导 副院长83867066 18630120007
史振利 院领导 纪检组长83867083 18630120006
王跃斌 院领导 副院长83867081 18630120023
赵建英 院领导 副院长 党组成员 13932106986
魏建中 院领导 副院长18632189818
赵永升 院领导 政治处主任83867081 18630120016
赵晓渝 院领导 民一庭庭长83867036 18630120021
张前亮 院领导 审委会专职委员兼计财科长83868070 18630120059
胡永红 院领导 执行局局长 13722786999
刘如杰 执行局 副局长83867079 18630120029
齐玉华 行政庭 庭长18630120061 83867023
孟凡皓 审管办 主任83867055 18633873658
郑丽君 刑一庭 庭长
赵 静 刑二庭 庭长
王 豪 民三庭 庭长83867039 18630120025
李彦红 民四庭 庭长
齐 燕 立案庭 庭长83867018 18630120026
其他法官
史 瑾 监察科 科长83867093 18630120015
牛海霞 政治处 副主任83868069 18630120068
张燕超 法警队 队长18630120020
戎艳增 留营法庭 庭长
武冀海 执行局 副局长
王荣贵 信访办 主任
李淑霞 民六庭 庭长
李建永 政治处 宣教科副主任兼科长
王红阁 政治处宣教科 科员
王宏建 办公室副主任兼档案科科长
马 捷 研究室副主任
岳丽红 刑一庭
刘飞虎 刑一庭
曹利伟 民一庭副庭长
民一庭 郭晓斐、郄清琴
刘 燕 民二庭庭长83867029 18630120070
赵占军 民二庭副庭长
刘 恰 民三庭副庭长
赵江云 民五庭 庭长18632189830
立案庭副庭长李国平、陈风海、宫丽英
李金从立案庭审判员
吴宏丽行政庭副庭长
马冰审监庭庭长
王增录审监庭副庭长
何颖欣审监庭审判员
信访办:张晓辉、艾卫军、李国政
执行庭庭长:季 磊83867067 18630120089
协调处处长:韩战平
协调处副处长:杜洪波、吴建洲、李建民83867078 18630120095
综合处处长:马连英
综合处副处长:郝增良
速裁庭庭长:张素利83611356 18630120112
振头法庭庭长:纪晨宇83027787 18630120063、副庭长王娜、审判员刘国珑
留营法庭庭长:骆新颖、审判员韩丽娟、王素青13673138197
南法庭庭长:王倩、副庭长郭雅丽、审判员许丽娜
2、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 邮编050090
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办公室:66603002,值班室:66603123
原参与迫害检察长: 张伟新于2021年5月不再担任,情况待查。
检察长:赵 力(2021年5月新任)66603111
副检察长:贾景辉(主管公诉) 66603166 13831105811 13933011078
副检察长:王树建、毛永红、卢艳军
副检察长:张晓鹏 66603066 18633831831
副检察长:李 鹏 66603007 13931975192
纪检组长;徐继平 66603033 18633829068
政治处主任:陈宏伟 66603158
反渎职局局长:崔新友 66603191 13313310133
办公室主任:李雷红66603118
侦监一科(批捕科) 科长:孙云英66603050 18633831826
侦监二科(批捕科) 科长:秦昕
公诉一科:于恺 66603078、13315132083
公诉一科副科长:阎红艳(行唐杨焕平案责任人)13315130517
公诉一科副科长:杨红(王晓峰案的负责人)18633831832、18633068826
公诉二科科长:闫洁
公诉二科副科长:景明月(陈田奎、阎瑞敏、张英同和杨会州案的责任人):15383118215 13143024986 18034567063 0311-66617517 ;
办案检察官 高军彩66603002,66603123(迫害李冬梅和耿树兰的批捕和公诉责任人)
代理检察员 王会娇(王晓峰案的负责人)
代理检察员 孙玮 68099937(负责胡艳霞案)
未检科科长:路新18633831915
案管办主任:李娟66603028,15931189099
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刘海鹏
民行科科长:张敏66603030
控申科科长:杜红全66603101 18633831862
技术科科长:刘挺66603116
副科长:郝文艺
研究室主任:郑东 66603011 13315132012
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志
副大队长:盛文良
人监办主任:焦燕
监所科科长:刘海鹏 66603091 18633831893
武建永 18633831906
高永兵 18633831910
监察科科长 66603016
反贪局副局长:马利英 66603180 18633831853
反贪局副局长:李金正 66603182 18633831856
反贪局侦一科科长:王韶辉 66603080 18633831858
反贪局侦二科科长:张立新 66603185 13930164066
预防科科长:吴文娟 66603060 18633831883
反渎职局副局长:张景斌 66603192 18633831889
反渎职局政委:李文刚 66603195 13315132055
反渎职局侦二科科长:张婕 66603193 18633831891
(原文: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至少枉判40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