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
辽宁省凤城市六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赫平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被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丛伟叫去,非法关押构陷。现在得知,她已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赫平是一个温柔体贴的贤妻良母。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原来有病的身体得到了康复,并且心灵也得到了净化。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处处与人为善,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二零二零年五月至十一月期间,凤城市政法委雇佣、指使不法人员跟踪、监控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学员讲真相时偷拍、录像,在十一月间指使警察骚扰、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两点左右,七、八个警察在赫平家楼下蹲坑欲绑架她,在她丈夫归家时一窝蜂闯进她家非法抄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笔记本电脑、U盘等私人物品。当天她一直未归家,次日赫平归家,被家人带去凤山分局,办了“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七月,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警察王浩然给赫平打电话让她过去,说要把她的案子交到检察院,如果见不到她人,就要绑架她到看守所,还要给她判刑等等,被她严词拒绝。
十一月九日,王浩然给赫平打电话,说已将案子移交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让她明天去一趟检察院,如果不去,就要绑架她去看守所。十一月十一日,赫平由家人陪同去了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案人是检察员丛伟。赫平以法律的角度阐明修炼法轮功合法,持有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丛伟让她回家听电话。
十二月三日,丛伟给赫平打电话,让她六日去一趟检察院,她没去。六日午后,丛伟又给赫平打电话,让她七日上午九点半去检察院。这期间,丹东振安检察院丛伟、凤城凤山分局王浩然、还有凤城国保大队、凤城市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骚扰她儿子,并用工作威胁、恐吓他。
十二月七日上午十一点多钟,赫平随儿子前往丹东振安检察院,被非法关押。丛伟告知赫平,他已将赫平起诉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赫平现在已经被非法判刑,具体情况待查。
参与迫害主要人员:
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
警察:王浩然 电话:18341542108,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公安路6号 邮编:118100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检察员:丛伟 单位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原文:辽宁凤城市贤妻良母赫平被非法判刑一年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