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高西霞女士,被当地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目前高西霞本人已提起上诉。
高西霞的老家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后,高西霞被迫离家在外。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高西霞到兰山区北园路纽约上城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后被育才路派出所绑架,第二天她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派出所和国保以不配合签字为由,在没有搜查证和拘留证的情况下派出所警察及国保人员强行撬她家的门锁,把人带走,并将她家里的银行卡及现金翻走。
之后家属多次找到派出所讲述真相,希望他们不要执法犯法,并希望尽快放人,均不被理睬。当被问及14种邪教为什么没有法轮功?以及国务院的出版署50号令时,派出所办案警察李强无法给出解释,之后就一直躲闪。
家属找到国保大队,找了几次之后,国保大队也避而不见,之后他们相互推诿,并声称案件是由政法委开会所决定的,家属找到兰山区政法委,负责人韩其宏态度较凶,之后家属再去的时候,他们多次拨打110报警,以恐吓家属。
针对派出所及国保大队的违法行为,家属已经提起刑事控告,并向兰山区检察院递交了《撤销批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同时针对公安办案人员的程序违法及扣押财物不予归还,提起了行政控告,目前法院显示已立案。过程中也有工作人员表示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也有很多办案人员并不清楚基本的法律法规。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兰山区法院无视法律法规进行了非法庭审,期间以家属是证人为由,阻止家属旁听,并阻止家属申请亲友辩护,不允许家属为高西霞辩护。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兰山区法院对高西霞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已对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修炼法轮功无罪
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的原则做人,提高人的心性,提升人的身体素质,据统计,一九九九年之前,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已达八千万至一亿人。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在一九九八年调查数月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修炼法轮功违法吗?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甚至公安部和国务院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也并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出版署第五十号令解除了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所以,即使站在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层面来讲,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
古往今来,迫害修行人遭到报应的例子比比皆是,从古代“三武一宗灭佛”的悲惨下场,到文革中红卫兵破坏寺庙、毁坏佛像遭到的恶报数不胜数,如今参与迫害、污蔑法轮功遭到的恶报,也足以让人触目惊心。比如:负责 “天安门自焚”假案的导演陈虻,二零零八年患癌症死亡,年仅47岁;中央新闻第一主播罗京,播报大量污蔑法轮功的假新闻,二零零九年死于淋巴癌,最后口腔溃烂而死,年仅48岁 ……还有像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李东生、孙力军等人的落马,都是活生生的现世报应的典型。
当今开展的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也正是对长期执法违法人员清算的开始,去年短短几个月,仅山东省已立案调查4451人,2477名警察主动投案,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80人。
善恶有报是天理,自古以来所有对正法的迫害都注定不会成功。了解真相,选择正义和良知,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才是对自己生命的永远负责。
相关办案责任人:
1、兰山区育才路派出所办案人员:
李强(已调往北园路派出所)电话:13563985980;0539—7305064;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育才路105号;
2、兰山区国保办案人员:
刘合磊:13953953278;
地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山东省临沂市考棚街7号区公安局。邮编:276000.)
3、兰山区检察院:刘芳;0539-3012165;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五路与成才路交汇路东200米;
4、兰山区法院:李相元, 0539-8321989、15666190209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邮编:276000;
5、兰山区政法委:(原610办公室) 韩其宏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二、临沂市公检法执法人员信息:
1、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考棚街1号区公安局,邮编:276000,电话:0539-8184035;
(1)褚延山0539-7305720; 18553977123;
(2)刘合磊13953953278;
(3)苏伟,临沂市洗脑班主任,15953900616; 0539-2023610
2、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3012170;0539-3012121;
(1)董金伟:0539-3012116;
(2)公诉科:0539-3012155;
3、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邮编:276000;
(1)王胜,院长:0539-8965801、17605390077;
(2)马志晓,副院长:0539-8965802、15666190007;
(3)赫中勇,副院长:0539-8965805、15666190009;
(4)李培青,副院长:0539-8965806、15666190011;
(5)刘西刚,副院长:0539-8965807、15666190017;
(6)张秀军,纪检组组长:0539-8965808、15666190013
(7)张朝霞,诉讼中心主任:0539-8965809、1566190016。
(8)杨继秀, 审判委员会委员, 0539-8965810、15666190020
(9)卢海涛,办公室主任, 0539-8965811、15666190012
(10)王永涛,审判委员会委员, 0539-8965812、15666190079
(11)李相元,审判员, 0539-8321989、15666190209
(12)王琴,审判员, 0539-8321879、15666190118
(13)王荣华,审判员,13969980064;15666190208; 0539-8223512;0539-8320511;
(14)曹瑞琪,监察室,15666190106;
(15)孟宪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16)王建军, 0539-8321279;
4、临沂市政府、各县(区)政法委:(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临沂市政法委:18854995946;
临沂市中级法院:0539—8138249;
临沂市公安局:0539—8102150;
临沂市司法局:0539—8328455;
兰山区委政法委:0539-8198271;
罗庄区政法委:0539—8243704;
河东区政法委:0539—8384378;
郯城县政法委:0539—6221310;
苍山县政法委:0539—5211342;
沂水县政法委:0539—2265004;
沂南县政法委:0539—3221415;
平邑县政法委:0539—4211183;
费县政法委:0539—5221319;
蒙阴县政法委:0539—4271456;
莒南县政法委:0539—7212410;
临沭县政法委:0539—6211830;
(原文:传播真相 山东临沂市高西霞遭诬判三年半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