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广西南宁市法轮功学员付淑杰、吕博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付淑杰、吕博于2021年被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决:付淑杰一年,罚金五千元;吕博十个月,罚金三千元。
(根据明慧网整理)
时间: 2022-03-21 标签: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广西南宁市法轮功学员付淑杰、吕博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付淑杰、吕博于2021年被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决:付淑杰一年,罚金五千元;吕博十个月,罚金三千元。
(根据明慧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