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高仲英,家住重庆大学的,现在是独居,从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今,经常发现有人非法进入她家,她家锁着的抽屉被人翻过,衣柜也被人翻过。她想弄清楚是谁在她家翻箱倒柜,就安装一个摄像头,她就注意观察录像,发现异常的那些录像有些是在她离家不久发生的。
特别是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她早上八点四十八分出门,九点零二分就发现录像异常,而且听到咔嚓的一声后,录像现了一片白光,然后看到门已打开约20度,不见人面,然后又恢复成底片,让你看不到真实情况。她离家十几分钟,就有人进屋,说明这个人就住在她家附近,但又是谁让此人知道她已经出门了呢?有时她有几天在她女儿家,就会在晚上发现很多报告她家的异常画面,而且时间都很长,有时是几个小时,但录像都是跟底片一样,根本看不到人,又是谁让此人知道她晚上不回家的呢?录像异常显底片,难道录像被人为的处理过?
而且高仲英感觉她家可能有窃听器,因为每次发现一些异常的事情,只要在家议论后,就像被人知道,就会发现找不到的东西有些回来了,但位置发生了变化。例如,高仲英发现重庆大学的电话本不在了,第二天的晚上她就发现电话本在另一抽屉中找到,因为那个抽屉的剪刀头天她用过,结果电话本就放在她用过的剪刀上,电话本的后几页以前就要掉了,但还回来的电话本后几页就不在了,因为那后几页记下了一些其它电话号码。
高仲英还在她家谈到她家的几个房间门的钥匙都不见了,只有女儿抽屉唯一的一把钥匙还在。这些钥匙平时都没用,她都是锁在她的抽屉里的,三个门每个门上都有三把钥匙和她大门的一把钥匙,大约共十把钥匙却不在了。她说了这个情况后,几天后就在她家的书柜上发现一个门的三把钥匙,因为她是不会把这些不常用的钥匙放在书柜上的。而且最近一天她女儿让她给她找一下她的东西,结果她发现仅剩的那把抽屉钥匙也不在了,后来发现她女儿的抽屉已被打开,但那把钥匙已找不到了。还有她放在楼上的杂物间的一双高筒皮靴不在了(但她还不知道她女儿的高筒皮靴也不在了),因为她议论过此事,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她的那双高筒皮靴跟她女儿的高筒皮靴一起放在一个塑料袋里,随便就扔在杂物堆里,这跟她放东西的习惯完全不同,因为她不会将高筒皮靴随便放在塑料袋里,也不会扔在杂物堆里,更不会跟女儿的鞋放在一起。她估计也是被人拿走后,知道被发现了,又赶快还了回来。她女婿的质量很好的背包也在她家丢失了。
高仲英知道一把大门钥匙不在后,就决定换锁芯,但换了锁芯这些人照样在她家随便進出,也就是说,不管换不换锁芯那些人都可随便入侵,这些到底是什么人?而且有的时候还不是一般人干的,是有技能的人干的。因为在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高仲英的笔记本电脑多次被攻击,有时硬盘被损坏,有时分区被破坏。有一次高仲英笔记本电脑的底壳是被打开的,还发现电脑里有一小块卫生纸。
还有个别退休老太婆参与了此事,不停地在她家翻箱倒柜的就是退休老太婆,而且是经常跟踪她的重庆大学的退休老太婆,就住在她家附近。那么又是谁让这些退休老太婆干的呢?
高仲英曾经有两次炼功时看到有人在她家下毒,她不相信会有这种事,结果就有两次突然感到身体不舒服,难受。她赶快炼功后,症状消失。
高仲英还把《非法骚扰行为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文章放在桌子上,让他们自己看,但这些人还是照样的胡作非为。是谁给他们的权力,他们敢这样干?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高仲英到校保卫处找到综治办工作人员王厚易,将这些情况给他说了,他不相信,他说:“哪个敢这样干,这都是违法的事。并表示他们绝对不会干这些事。”重庆大学综治办在管迫害法轮功的事,综治办的人都全盘否定,没干这些事,那这些事到底是谁干的呢?高仲英还找了居委会肖艳反映情况,她也说:这都是违法的事情,哪个敢这样干呢?你应该报警。
最近高仲英又去重庆大学离退休处找到冯仁民老师,因为他负责离退休法轮功学员的事情,她给他反映自己家里的情况,他听后也表示出很吃惊的神态,并表示重庆大学的这些老师不可能去干这些事,就是要去哪家,也得征得哪家的同意,因为这些事是不能乱来的。他问那些人是怎么进去的呢?高仲英说她们那边有个退休老太婆都说是万能钥匙,还说是公安都有。
高仲英又去学校保卫处找到保卫处处长尹国华反映情况,她那天有事,马上要去开会,高仲英向她反映情况后说:听说公安有万能钥匙,他们可以在我们学校随便侵入民宅吗?她回答就是公安也不能随便入侵民宅。她叫高仲英到社区去反映情况并报警,她马上写了两个社区的电话。
这些随便入侵民宅的人难道都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无法无天的干坏事,这不是在挑战当今的宪法吗?虽然暂时不知是哪些人在干,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是针对法轮功学员干的,这是对法轮功学员高仲英的迫害。
高仲英是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现在是微电子通信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的退休教师,今年68岁。在修炼法轮功前患上了神经衰弱、严重的胃病、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腰肌劳损、内分泌失调,内痔肛裂等,看了不少的医生,吃了不少的药都无济于事,生活的苦不堪言。一九九六年她修炼法轮功以后,看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仅仅九天的时间,一身的病就不翼而飞了。她惊叹法轮功的神奇,同时被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的法理所震撼,她非常珍惜这千古难遇的高德大法,坚定修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使她身心健康、道德升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万万没想到 “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功法遭到打压,她觉得自己在大法中受了这么大的益,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她到北京上访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却遭到非法劳教两年的迫害。在劳教期间工资被扣,每月只发500元的生活费,二零零三年三月高仲英出劳教所回家后,由于她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回原单位工作的当年年底被评为学院先进个人。
她丈夫是重庆大学光机工程学院的副教授,被迫与她离婚,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拆散,她带着养女艰辛的生活。二零一五年她前夫患肺癌去世,去世之前他非常后悔。他说:他有几个决策都是错误的,他叫高仲英把他的事情写出来,教育年轻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下午,高仲英去黔江探望生病的大哥,返回重庆时在黔江火车站被火车站派出所警察从她包里搜出一个自己学习用的小平板wp 为由将她绑架。后重庆沙坪坝区610、派出所、重大社区、重大保卫处将她押回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在歌乐山千竹沟洗脑班洗脑迫害一个月。警察抄家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在送她去洗脑班时才让她看了一张空白搜查证。搜去的东西没留下收条和任何手续。
高仲英经常谈到做好人怎么那么难,现在她又面临着另一种隐形的、无法无天的恐怖迫害,天理难容。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那些人的行为违犯宪法,已经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二百四十五条)。
法轮功是佛法,在人类走向末劫时期的危难时刻,李洪志师父把宇宙大法传向人间,救度众生,挽救人类,这是对人类的重大贡献,是众生得救的希望,人们应该万分珍惜和感恩。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提升道德,那是福益社会的好事,不应该受到打压。《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自由。
希望那些还在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类人员,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给自己造下大罪,因为迫害佛法和佛弟子罪大无比,本人是无法偿还的,因此还会祸及家人。我们真心希望那些公检法人员赶快明白法轮功真相,生命得救,让自己和家人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原文:重庆大学退休女教师高仲英被监控、住宅被非法入侵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