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邪恶机构 » 政法委指挥 中共“洗脑班”整人的手段(下)
政法委指挥 中共“洗脑班”整人的手段(下)

2021年9月29日,武汉法轮功学员周爱琳被国保警察绑架到洗脑班的照片。(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自2020年在中共政法委的指挥下,大陆许多省市再开办或新建“洗脑班”,配合“清零行动”,使用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据明慧网消息,2020年,中共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密件称要把法轮功学员百分之百“转化”(放弃修炼),同时,当局不惜耗巨资继续修建或开设“洗脑班”,并重金“奖励”做洗脑工作的不法人员。

洗脑班实际上是一个法律之外的黑监狱,1999年,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在各级各地政法委指挥下,“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参与配合,从中央到省、市、县、镇、村、学校、工厂、军队、社区、街道等各级部门都有“洗脑班”,长期、短期或不定期开班,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

本文将从洗脑班自2020年的运作方式,采用的手段及其危害,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的转化迫害。

见上文:政法委指挥 耗巨资续建洗脑班 打压民众(上)

法轮功学员被强行劫入洗脑班

中共不法人员不断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哄骗、恐吓、株连等方式强迫学员放弃修炼;如果达不到目的,就对其家人、子女施压,以工作、升学、当兵、工资等受影响相恐吓,把还不“转化”的学员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在山西省政法委的操纵下,运城市政法委又同时操纵各县政法委对本县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清零”迫害。临猗县的“610”、乡镇政府、派出所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里骚扰、绑架。

2021年8月,为了绑架法轮功学员谢云峰,临猗县出动两辆特警车、一辆救护车,共计四五十人,兴师动众、场面恐怖。当时行人车辆络绎不绝,许多人以为发生什么重大案件。一打听,原来是政法委、“610”把一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大酒店,搞什么思想转化。

2021年9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武汉硚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六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拉胳膊抬腿,把法轮功学员周爱琳绑架上一辆白轿车,劫往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

武汉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明慧网)

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周爱琳被九次劫持到洗脑班,曾被非法关押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湖北省洗脑班,遭受非人的洗脑迫害。

2021年4月11日,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出动十多个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朱宇飙家非法查抄,将他绑架到洗脑班。

朱宇飙(明慧网)

朱宇飙获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他坚守道德良知,敢于不畏强权,维护弱势群体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替法轮功学员辩护,他屡遭迫害。

近两年来,全国范围内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增多。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20年,中共警察至少绑架骚扰15,235名法轮功学员,其中537人被关洗脑班;2021年获知16,413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其中608人被劫入洗脑班。

洗脑班的迫害手段

为迫使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洗脑班对学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迫害,例如:逼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灌输歪理邪说、逼写“思想汇报”、威逼恐吓、药物摧残、熬鹰、罚站、罚坐、打耳光、关禁闭、吊铐、野蛮灌食等等。

在洗脑班里,法轮功学员完全失去人身自由,被“陪教”(即被所谓的专业人员用歪理邪说洗脑)、“包夹”(即被刑事犯人严厉监管);与外界隔绝,家人无法探视,不能与家人电话联系。狭小的空间、令人窒息的氛围,使他们的精神感到极度压抑,非亲历者很难想像。

2021年6月6日下午,武汉市黄陂区7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玉珍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劫持到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洗脑班。

老太太被关在一间黑房子里,被逼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写所谓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她坚决不配合,并绝食四天抗议,被“熬鹰”,四天四夜不能睡觉,同时被罚站;随后,被强行野蛮灌食,险些失去生命。

2020年,在新疆石河子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洗脑班)里,警察把法轮功学员拖进厕所里迫害,拿黑布蒙上他们的眼睛,用“老虎凳”折磨。

有一对修炼法轮功的母女被吸毒人员毒打,她们被强迫看对方挨打。两人的眼圈呈乌黑色,脸肿得变形,眼睛充满血丝。

在洗脑班里,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被监视。连女学员洗澡,都被男狱警和领导监看。学员们被罚蹲马步,同时被戴上墨镜。满头白发的老年学员蹲得发晕、呕吐、昏倒。

在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里,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秘密实施药物摧残,每天早上7点和下午5点给他们量体温、血压、脉搏。

遭受药物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普遍出现大脑难受、心脏难受、血压升高、脉搏加快、记忆力丧失;兴奋,会不由自主地唱歌、手舞足蹈等等现象。

以上所述只是洗脑班犯下罪恶的冰山一角。

洗脑班的危害

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人的折磨,使他们身心遭到严重伤害,并给他们的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

2020年3月底,新疆哈密政法委执行公安部“清零”秘令,迫害哈密法轮功学员。对不放弃修炼的学员,社区人员向他们的家人或单位施压。

法轮功学员张熙凤离退休还有三年,被胁迫到所属社区洗脑班。不法人员还让其丈夫每日去陪同她。她丈夫的正常生活遭到严重的干扰,两人在无奈之下,被迫离婚。最后政法委还给张熙凤的单位施压开除她。

湖北省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女老师、法轮功学员黄时群于2017年12月26日被绑架,被所在单位伙同警察送进洗脑班——“硚口区法制教育中心”。一个月内,黄时群的体重速减30斤,身体出现类似被下毒后的症状。

从洗脑班出来后,黄时群时常心慌恐惧,怕光、怕声音;坐立不安,整夜走来走去。原本性格开朗乐观的她,变得抑郁、狂躁,视觉、听觉和思维都出现退化、失常的状况。

即使这样,在2021年中国新年前,黄时群又多次被骚扰。她的家人已因她的身体状况承受巨大的压力,那时还被湖北省委组织部多次“约谈”。

2021年湖北省洗脑班黑监狱多达27个,至少有1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遭强制转化迫害。其中,武汉市设15个洗脑班,92人遭洗脑迫害。湖北省成为2021年全国洗脑迫害最严重的地区。

洗脑班的非法性

洗脑班的迫害行为严重危害了《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以及《刑法》的规定,如: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可见,洗脑班完全是一个法外的黑监狱。

(原文:大纪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