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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泰和县罗春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罗春芳,被江西省吉安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被勒索罚款一万。目前,由于中共掩盖真相,罗春芳是否被关押至江西省女子监狱仍不明。

罗春芳,女,一九六六年出生,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人。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她在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讲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后被江西省吉安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这是她第二次非法判刑。

曾遭江西女子监狱酷刑和药物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罗春芳在家中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泰和县看守所。后来,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非法关押到江西省女子监狱。

罗春芳因坚定信仰法轮大法、不“转化”,在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及毒药摧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罗春芳在大礼堂高呼“法轮大法好”,被关禁闭室迫害,连续七天七夜,被“熬鹰”剥夺睡眠,只要她稍一合眼,就会被包夹的刑事犯人,包括上饶市的一诈骗犯和南昌市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邓国珍,用牙刷残忍地狠刷她的双眼。


酷刑演示:强行灌食不明药物(绘画)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有法轮功学员亲眼见到罗春芳被挂铐,灌不明药物,灌药时间是早上七点~七点半,傍晚六点~六点半。据了解罗春芳被已灌药很长一段时间,并且是公然在摄像头监控下,实施这种药物摧残。

狱警惧怕罗春芳呼喊大法好,就用胶布封住她的口,用纱布缠住她的嘴。六大队三中队的狱警教导员黄利萍还用鞋底抽打她的脸部。

如今,罗春芳再被非法判刑四年,中共掩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半年后,她的朋友们才得到此消息,目前,罗春芳被非法关押的地点仍然被掩盖着。

 

(原文:江西省泰和县罗春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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