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三年的迫害中,新疆法轮功学员王军强先后遭非法劳教两次,每次两年,共四年;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五年,一次三年半,共八年半。王军强身陷囹圄累计十二年半。
新疆法轮功学员王军强结束三年半冤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出狱。但他仍被非法管制五年。现在他处于失业状态。
王军强,男,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生于新疆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夹河子村一户农民家里。一九九六年毕业于新疆工学院地质系,一九九六年在校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毕业后就业于阜康市经贸委矿管办,业绩突出,曾多次获奖并受到上级部门赞扬。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后,王军强遭到各种迫害,多次被绑架、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及两次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零年二月,王军强去北京上访,被阜康市公安局关押七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被劫持到昌吉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
被关洗脑班、拘留所
二零零一年,王军强被劫持到在位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的新疆第一期洗脑班迫害,因高压洗脑,违心“转化”,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以所谓“所外执行”的名义出狱,返回单位工作,但是每月只发四百元生活费。
王军强出狱后很快明白了“转化”是错误的,遂继续修炼。
王军强从劳教所出来两个月后,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二被街道办事处、社区人员骗入教培中心。期间王军强一直坚持炼功,抗议,被阜康市国保大队执行拘留所两次,每次十天。
二零零二年一月,王军强被行政拘留,出来后被迫流离失所到乌苏市。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王军强在甘肃武威市武南镇的亲戚家,被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分局、阜康市公安局警察强绑架回新疆。
在阜康市看守所里,王军强曾因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看守所所长赵晓武指使号子里的刑事犯批斗、殴打,肋骨被打折一根,喉结软组织被打伤,两星期不能正常说话。两周后他被移交到乌苏市看守所。
王军强的母亲得知儿子被恶警打伤,抱着孙子去公安局告状,也被警察殴打、拖出大门。他的母亲只好到处上告、上访,后来邪党恶警害怕真相在社会上曝光,只好道歉、赔偿1000元了事。而他只是在五个月后才被押到医院体检。
几个月后,乌苏市法院非法庭审王军强,对他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王军强被劫持到昌吉监狱。期间多次被狱警关禁闭、挂篮球架子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王军强出狱。
再次遭非法劳教两年
王军强出狱后不久被迫离家,至鄯善县打工一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王军强恢复工作,被安排到最远的滋泥泉子地区国土资源所上班,实际是被软禁、监控。阜康市国土资源局书记袁剑积极配合“610”,安排滋泥泉子地区国土资源所所长马旭光及同事非法监视王军强。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因同事密告他的床铺内有法轮功资料,阜康市国保大队政委马进民带领多人突然搜查了宿舍床铺,从工作现场直接绑架王军强,并非法劳教他两年,将他劫持到新疆昌吉劳教所。
在昌吉劳教所遭到的迫害
一次,王军强炼功,被狱警徐伟指使几名劳教人员拉到厕所里,两臂被手铐铐到暖气包上,恶徒用三根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约一个多小时,致使王军强脖子上留下数十处烧伤的黑片。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在迫害中,王军强右眼轻微的白内障急速严重加剧,后来完全看不清东西。
二零一一年九月份,王军强公开要求炼功,被恶警铐在走廊暖气管禁闭八天。二零一二年四月他又公开要求炼功,又被锁在老虎凳子上关黑禁闭室两周。二零一二年六月份,他因坚持炼功,被副所长赵某、管教科科长许德峰隔离关押,长期锁到老虎凳子上,同时面前放一电视录像,每天滚动式的播放造谣宣传进行洗脑,四个犯人日夜轮流包夹。直至九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点才被放下来。
酷刑演示:老虎凳
再次遭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王军强被莫须有的非法“收押”,被劫持到所谓“职业技能培驯服务管理局”拘禁。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王军强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出狱做右眼白内障手术,并被社区监视居住。(他的右眼是上次劳教期间被电警棍电击所致)。
再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王军强被构陷至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两年,上诉后被改判为三年半。一审阜康市检察院公诉人张筱梅,阜康市法院审判长赵芳芳,审判员高玉红;二审审判长李佩隶,审判员刘艳荣、李平。
王军强一直被在看守所关押。单独关押期间遭到狱警大别克三次入室电击,每次两三分钟。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三日遭到接任狱警高照祥、协管木拉力别克(人称小别克管教)拉出去在没有监控的会议室用电警棍、橡胶棒毒打收风约四十分钟(现场还有始终没有动手的狱警王珏看场子);被单独关押一年多,多次关禁闭迫害八次以上,日夜戴脚镣合计两年多。
王军强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出狱,仍被管制五年。现在处于失业状态。
(原文:新疆法轮功学员王军强遭冤狱迫害累计十二年半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