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六日】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轮功学员陈星光、阮爱银、林芬,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向人讲真相、发真相年历时被绑架。陈星光、林芬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宁德市看守所,阮爱银已由家人取保,但每天都要被迫拍照、监视。
阮爱银、陈星光曾经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
一、阮爱银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关精神病院达七年
阮爱银,女,六十岁。她本是一名不识字的文盲、农村家庭主妇。一九九八年的一天,阮爱银万幸地成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过去所患的疾病也一扫而光。
然而在中共二十多年的惨烈迫害中,阮爱银及家人均深受其害。她至少被非法抄家三次、绑架进看守所四次、劳教一次(一年)、判刑一次(五年)、关进精神病院残害一次(近一年),遭受了种种精神上与肉体上的非人折磨和酷刑虐杀。她的家人也遭受各种迫害:女儿失去了教师工作,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七年;她的其他家人也长期遭骚扰,不得安宁,度日如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阮爱银和在小学教书的女儿到北京去证实法、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绑架到宁德市驻京办关押一晚,又被劫持回宁德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阮爱银被宁德市蕉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林波等人绑架,在宁德市国保支队三楼,她被吊铐在铁笼里三天三夜,接着被绑架到宁德市周宁县看守所异地关押四十四天,后又被绑架回到宁德市收容所非法拘押三天,最后再被宁德国保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受尽苦难。
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九个月,狱警唆使几个凶狠的包夹(女劳教犯),天天谩骂、侮辱、体罚阮爱银,还用不让睡觉等等卑鄙手段折磨阮爱银。一不配合或者一站不稳,打的打、踢的踢,或是连拉带打,时不时就凶狠地拳打脚踢。每次罚站,都是一连几天、几天的,有时站不住,也吃不进,就连吃饭也没有力气了,恶徒们就不让她吃,也不让睡,一睡就打,背铐起来,头插下去……在二十多天内,遭多次背铐,死不死、活不活的,痛苦不堪。
演示图:背铐
二零零四年九月,宁德市蕉城区国保大队的十几的警察破门而入,绑架了阮爱银母女,抢走了大法书籍、音乐器具等财物。母女俩被劫持到派出所遭严刑拷打,六个警察一起上来,摁的摁、捏嘴的捏嘴、灌水的灌水,把阮爱银灌饱了一肚子水。
后母女俩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阮爱银遭到更残酷的折磨:刘副所长用竹片捆扎起来的凶器和高压电棒打她;她绝食抗议迫害,多次遭强行灌食,一次暴徒就以灌食为名,把阮爱银拉到垃圾堆旁边,用竹片使劲撬开阮爱银的嘴,抓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如腐烂的、臭的东西、塑料等往阮爱银的嘴里塞;还有一次绝食期间,她被强行灌食二十八天。
阮爱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七个月后,蕉城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五年,阮爱银的女儿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五年四月阮爱银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
在福建省女子监狱,阮爱银天天喊口号,手脚被铐住;她不穿囚服,又被几个人摁住硬穿;才几天,她就被打毒针七、八次,七、八个人压住她,把不明药物拌到饭里,逼迫吃,不吃就灌;狱警用大电棒,电阮爱银的嘴、脚,电的地方都黑了,连人也被电昏过去;有的时候上来几个,把阮爱银的手使劲往后背起来,把铐着的阮爱银用力向下压,极痛加上不透气,这种刑罚恶徒们称“坐高级飞机”。阮爱银的身体极度虚弱,五年的刑期,阮爱银呆了几个月,二零零六年一月保外。
演示图:电棍电击
阮爱银为了“救度众生”顾不得个人的安危,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和同修一起到娘家的洋中镇张贴真相资料,又被宁德市蕉城区国保警察再次绑架到女监,监狱警察加大了狠手,立即把阮爱银的双手、双脚分别上了手铐和脚镣,铐在牢房的铁架子床上,除了吃饭、洗漱、上卫生间外,其它时间不许卸下。不准睡觉,若有睡意,恶人就用钢筋狠狠地抽打。阮爱银绝食抗议十几天,他们就把阮爱银绑到建新医院插管一星期,回去阮爱银照样不吃,他们就恶毒地用牙刷插进阮爱银的喉咙,血流不止。
阮爱银在省女监遭受了十个月的酷刑残害后,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蕉城国保大队警察接出,国保警察借口阮爱银精神失常,把她绑架到宁德市精神病院(所谓宁德市康复医院),恶医用精神病人吃的药,骗阮爱银是高血压的药,一个男恶医,用打击狂癫重症精神病人的电击手段电击阮爱银的太阳穴,还毫无人性地把两个电极沾了水。阮爱银后来说就跟要死掉一样难受。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阮爱银在精神病院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后,总算被接回家。然而回家后的阮爱银,仍经常遭国保警察、金涵乡政府人员的打电话、上门等各种骚扰,阮爱银被逼离家出走,连个生活都没有着落。
二、陈星光遭非法关押、劳教、判刑长达九年
陈星光,女,七十四岁。她在未得法之前,一身是病:腰疼、腿痛、头晕、眼花、四肢乏力,虽然活着,但是很累,痔疮还做过手术……经常看中医,三天两头熬药,成了名副其实的药罐子。一九九七年五月,她有缘喜得大法,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了。
然而,在江泽民发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陈星光屡遭迫害:五次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洗脑班一次,非法关押看守所五次,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十个月,非法判刑一次五年,被迫流离失所一次一个月,在狱中至少呆九年。陈星光遭迫害主要事实如下:
陈星光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六日,陈星光到同学家,被警察林波、阮细章、杨日海等跟踪、绑架,在宁德市国保支队三楼,被铐在铁笼里五天五夜,不让睡觉,期间三天三夜无吃无喝,警察则轮流上阵,威逼、恐吓,逼迫她说出符合他们要求的所谓证据。后陈星光被劫持到宁德市收容所,在被非法关押一年三个月后,蕉城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陈星光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迫害。在一中队,经济犯陈海腾先是把她的衣服扒光,强迫穿囚服。指导员朱海云伙同陈海腾逼陈星光“转化”,一天一夜不让睡觉,接着罚做卫生七十天。女监的犯人除了有权、有钱、有拳头的关系户外,都被强迫做奴工,二零零三年八月,还被中队长饶雪英叫的四个犯人抓起来强行灌药。二零零四年三月有天出工时,心狠手辣的狱警吴宜平,以喊报告手举得不够高为借口,将陈星光拖到办公室,用大电棒电击陈星光的胳膊和腿,直至打到没电了才罢手。同年四月二十八至二十九日,副中队长杨智玉调集的四个犯人,将她捆绑在铁床上,强挂毒药水,整整两天。挂后,她双腿软绵绵的、全身无力、头晕脑胀。二零零四年九月至十月间,女监在“狱中狱”办洗脑班,警察杨智玉把陈星光关进只有一张床大的小号,又小又黑,床是铺在地上的,每天被逼迫看诋毁法轮功的光碟,每天也都有人轮流找陈星光谈话。
陈星光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陈星光正在和家人难得的过上一个端午节,还在吃着粽子,警察杨日海等人闯上门将陈星光绑架宁德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七年八月,她被劫持到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一进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就给陈星光来个下马威——关单间,警察周榕心狠手辣、整人成性,几乎天天被“开飞机”。每天强制洗脑,滚动播放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片等。在劳教所,陈星光遭吊刑、绑刑成了家常便饭。两年下来,她几乎日日夜夜都在邪恶的残暴虐待中度日如年。
酷刑演示:铁椅子
陈星光第二次遭非法劳教: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她去蕉城区福洋村向五年级学生讲真相,并每人给一张“九字真言”护身符,遭恶人举报后,被警察吴华、杨日海、李伟等绑架到蕉城区国保大队地下室的铁笼里,坐铁椅一夜,被长时间吹电风扇、强制抽血。后陈星光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六天,陈星光以绝食抗议。二零零一年六月十日,陈星光再次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在前往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路上,陈星光亲眼目睹了蕉城区国保大队警察杨日海在警车内殴打体弱的法轮功学员马翠鹦,马翠鹦的整个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地肿起来,陈星光指责警察杨日海,同车的国保大队长李伟居然大放厥词:“你们的命就是蚂蚁,要踩死就踩死!”在劳教所,陈星光遭关禁闭室、野蛮拖拽、两次穿约束衣,惨痛难忍。
陈星光被劫持到洗脑班: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中午,她正在家里学法,蕉城区国保大队警察李伟和蕉北办事处的陈辉禄,还有两个女的,踢开了陈星光家的门,将她从三楼抬下塞到车里,绑架到福州市区洗脑班迫害。
在二十二年从未停歇的迫害中,陈星光在狱中就呆了至少九年,经历了惨遭迫害的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在陈星光一次次的被迫害中,丈夫无法承受抄家、绑架、坐牢之灾,与陈星光分道扬镳;陈星光的父亲,遭受了无以忍受的精神打击,撒手而去。
三、林芬与母亲遭迫害事实
林芬,女,五十八岁,曾是宁德市蕉城区粮食管理站职工。她从小体弱多病,在六岁时遇到一场车祸,昏迷了六天六夜,导致脑震荡,行动不便;后来经过医治,虽然病好了,但是也留下了头痛、失眠、健忘等后遗症。到中年时,她又得了胆囊炎、胆结石、淋巴结核的疾病。
林芬的母亲平月琴,一九三八年三月十日出生,宁德市蕉城区食品公司退休干部。平月琴二十七岁开始咯血,咳到六十岁,整整三十二年;她四十六岁就办了病退。后平月琴又得了颈椎病、腰椎骨质增生,经常头晕,整夜不能入睡;一九九六年正月初五晚平月琴又被车撞了,留下后遗症,吃了无数的药,一点都没见效,就像风烛残年的老人,随时都感觉要离开人世。一九九七年,平月琴经人介绍炼了法轮功,按照大法的法理“真、善、忍”来要求自己,身体渐渐恢复了健康,长年累积的顽疾不翼而飞,身体一身轻松。
这样,一九九七年,林芬经母亲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抱着祛病健身的愿望走入了大法,不知不觉中,长在脖子上的淋巴结核不翼而飞了,胆囊也不痛了,晚上也睡得香了,整个人无病一身轻。那时候她感受到生活充满幸福。
林芬的公公是离休干部,九十多岁了,生活不能自理,婆婆八十多岁,自从林芬修炼法轮功后,都是由林芬一个人照顾二老,林芬把他们当自己的亲生父母对待,帮他们洗澡,做卫生等一切。二零零六年,林芬因为长年伺候公公婆婆,还被蕉城委、区政府评为敬老好儿女。林芬表示,这是法轮大法师父教的,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才能做到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林芬遭到的迫害有:骚扰、绑架、非法拘留关押、劳教等等。
二零零零年七月,林芬和几个同修一起相约去北京上访,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可是才到北京车站,就被单位派来的人拦劫住,带回当地,放在身上的一千多元钱被金涵乡政府的人劫走了。一到家的第二天,就被政保科的警察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宁德市政保科警察到林芬家进行非法抄家,把林芬关押在政保科,第二天就把林芬非法关押到了宁德市拘留所,关押了半年,之后被国保警察非法关押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半年。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林芬与母亲一起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国保警察吴华、黄居士等人绑架、抄家,被关押到宁德市看守所二十二天。期间警察还用孩子的工作要要挟林芬,让林芬写不出去讲真相的保证,还逼林芬拍照、验血。
林芬后被取保一年,但国保警察要她每个季度去国保那做笔录、签字。林芬不去,他们就通过家人来逼迫,给林芬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折磨。
林芬两次被非法抄家,被警察抢走了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录音机、神韵晚会光盘。还被停发工资一年。
(原文:曾遭严重迫害 福建宁德陈星光等三人被劫持二月余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