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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刘燕:修炼法轮功无罪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

云南省红河州法轮功学员刘燕,于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当地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狱中,刘燕拒绝放弃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各种酷刑迫害,但她用绝食、用拒穿囚服、拒绝奴工劳役等行为,不屈地向周围人宣示:修炼法轮功无罪!

修大法充满喜悦、幸福

刘燕,女,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五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红河州水利局职工,公务员。根据刘燕自述,她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发生巨变,过去因查出乙肝,每个月都要吃上千元的药,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修炼后,她浑身轻松,精力充沛,二十多年再没吃过一粒药(包括陷冤狱迫害的十年)。她修炼后,由于总是想着与人为善,做事先考虑别人,放淡了对利益争夺之心,不但家庭和睦了,与同事也更和谐相处,工作也更认真负责了,几乎每年她都受到省厅的表扬。

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整个人生观都发生了巨变,她说自己内心充满了喜悦,幸福。

遭绑架,被判十年冤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了对“真善忍”的迫害。刘燕不畏暴政,坚持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刘燕夫妇和五、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公园被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家,将她家三、四部手提电脑及台式电脑、几台打印机、刻录机、十几部手机、大法书籍资料等等各种私人合法财产全部抢走。

当时的红河州“610”主任田金堂、副主任陈锦荣勾结国保、当地公、检、法等部门,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刘燕十年徒刑。

陷牢狱,坚决不放弃信仰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狱方用尽各种酷刑逼迫刘燕放弃信仰法轮功,都达不到目的。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刘燕在监狱所受到极其残酷的折磨,包括:被强制每天坐在一个有72颗凸起的小钉钉的小塑料凳子上十五个小时左右,从早上七点一直坐到晚上十点十五分,才可站起来铺床睡觉。最后屁股坐烂,心脏狂跳到超高值,狱医只让刘燕躺一下,就又要逼迫继续坐。晚上包夹犯人不让刘燕起夜,白天限制上厕所次数,刘燕憋尿憋出高尿酸血症。狱医让刘燕吃药。刘燕不吃。刘燕说这不是病,只要不强制坐小凳,限制上厕所就好了。可因为刘燕不认罪,狱医和警察仍要强制刘燕继续坐,只要不写“三书”、不放弃信仰法轮功就不让站起来,甚至连吃饭也不准刘燕站起来吃。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刘燕不顾包夹犯人制止,自己就从小凳子上站了起来。谁按刘燕也不坐。当包夹喊来值班狱警时,刘燕迎上去大声宣告:从今往后,我有权不坐这小凳。这是我的基本人权。狱警看到刘燕坚定决不后退,对包夹犯人说:不要管她了,她想站就站。

“我无罪”

刘燕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坚持“真善忍”无罪,所以每当狱警点名点到刘燕时,她绝不蹲下,并就直视警察大声回答:“无罪释放!”或者“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来狱警可能觉得太影响别人,基本就都不点刘燕的名了。

既然无罪,刘燕就抵制奴工劳动。狱警叫五、六个身强力壮的服刑人员抬、拖刘燕去车间,刘燕大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绝食反迫害。几天后,刘燕遭到酷刑“束身衣”的迫害,她全身被捆得紧紧的动不了,被从鼻子插管灌食很多次,非常痛苦。刘燕还曾被多人在地上拖,鞋子袜子拖掉了,裤子拖烂,屁股、腿、脚后跟被拖出了血,浑身泥和灰,还不给洗漱,非常残忍。


中共酷刑示意图:约束衣

刘燕写申诉要求无罪释放,并拒绝穿着囚服。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到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刘燕拒穿囚服三年。期间,狱警想了各种手段逼迫刘燕穿囚服,让多人按着她穿囚服,冬天不给她棉衣穿,专人打开窗户让寒风吹她,不给她水喝……刘燕始终不穿囚服。

一天,狱警串通犯人,在刘燕洗漱时偷走她所有的便服,只放囚服在那里,结果刘燕从容拿起囚衣翻过来穿,没了监狱标记的囚服就成了新的便服。最后所有狱警都无可奈何。刘燕反穿囚服就是表明自己无罪。

三十九封申诉书

在十年冤狱中,刘燕一直想办法用行动表明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她在狱中就开始向云南省高院申诉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看不到云南省高院的回复,她就不断地写,写到第七、八份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责任警叫刘燕签收省高院对刘燕申诉的回复:(2016)云刑申12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刘燕对狱警说:“不服。我是明知法轮功是正法正道,才走出家门讲真相的。绝不承认强加给我的罪名。我要继续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写申诉。 ”

刘燕从二零一七年开始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写申诉,一直到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冤狱结束,她几乎平均每月写一份,一共写了三十九份。刘燕说,自己就是要一遍一遍告诉法官: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提高道德,身体健康,与人为善,对自己对社会对国家都好。做好人无罪。

狱警心声

十年的冤狱,刘燕谨记自己是个法轮功学员。环境再残酷也不能改变她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重道德的信念。结束冤狱前,狱警队长找刘燕谈话说:你别以为我们一直不跟你讲话,不点你的名,就没管你。我们时时刻刻都在观察着你(几点几分炼的功,讲了哪句话都叫专人记录)。可是你又不骂人不吵架,不跟别人争吃打闹,也不违反监规,甚至偷偷多用点水什么的都不会做,还帮助别人(暗中调查),叫我们怎么管?

是的。是法轮功教刘燕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你看不看得见刘燕,她都不会干坏事。这就是正信信仰。

家人遭难

在十年冤狱中,监狱剥夺了刘燕的探视权。因为刘燕不穿囚服,就不让到监狱探视的亲人接见刘燕,不给刘燕每月打一次电话的权利。刘燕的丈夫到监狱要探视刘燕,却被监狱以没有当地“610”同意接见书为由拒绝给接见。而当地“610”却要刘燕的丈夫先写“三书”后才给开证明为由,拒给证明。致使刘燕的丈夫一直不能探视刘燕。

十年的冤狱,刘燕的父母承受不住,当面看着善良的女儿无辜的被绑架,被抄家,抢走合法物品的邪恶迫害,相继去世,使刘燕未能见最后一面,终生遗憾。

丈夫被冤判三年缓五;女儿因没钱上大学,只能是东拼西借,买最低价站票坐几天火车去学校。亲人都受牵连,被骚扰。女儿毕业了因为母亲被冤判坐牢,所以被剥夺了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的资格,只好背井离乡到远方打工。

经济迫害

十年冤狱,刘燕从四十五岁满头黑发,到五十五岁走出黑牢,已是满头白发,是退休的年龄。又得知,单位将她非法开除了,并将她二十多年的工龄清零,非法剥夺刘燕工作多年应得的养老金。这种对刘燕的绑架,强加罪名,冤枉判刑,给刘燕和刘燕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相信这不是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司法人员真正愿看到的现实。

走出冤狱,继续向两级司法部门申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刘燕带着写好的申诉状,到云南省红河州中级法院,找到立案庭的法官何某芬(电话:0873–3053657)。递交要求撤销云南省红河州中级法院(2011)红中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省高院(2011)云高刑终字第622号刑事裁定以及(2016)云刑申12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判决的申诉状材料,要求重审并改判无罪。

法官何某芬在一楼信访接待区接待了刘燕,却拒收她的申诉状,并说从刘燕在二零一一年向省高院写了上诉状时起,州中院的判决就已经作废,就已经是一张废纸了。还说中院没有复查权、复审权,省高院不下给通知,中院没权重审改判。申诉状只能投向省高院和最高法院,他们改不了。

刘燕反复追问:“那你们中院做错了、判错了人,你们就不管、不改正错误了吗?”何法官不正面回答,只是不停重复说中院没有复查权,有错也要等省高院通知才能改。刘燕一再不懈地追问:“那为什么自己做错了事却不能自己改呢?你们明明冤判了人,为什么知错就不能改呢?把改错的机会都推给“上面”,那自己做的错事的罪业堆得越来越多,报应灾难来时怎么解脱?善恶报应可是分毫不差的。法官也是人,我们法轮功学员希望在宇宙大审判前、能抓住机会改错,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佛法正道的法官都能得救!“

何法官被问急了就说:除非法院院长通知叫改。最后在刘燕坚持要中院收下申诉状材料情况下,何法官才收了一份申诉状,说:可以收下一份放入案件卷宗,仅仅做备查用。

刘燕又到红河州检察院递交申诉状,检察院人员也只收了一份,也说作备案用。也是相似说法:州检察院也没有做错了事自己改错的权力。自己做了错事,知错要改也要等上级通知才能改?难道中院法官就不能据实向上级禀报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提高道德,对社会有利无害,确实被冤判了的事实吗?

刘燕又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分别寄了申诉状。根据外埠特快(EMS)物流显示,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等都已签收了申诉状。

结语

法轮功是教人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返本归真的佛家高德大法。修炼者在不断按真、善、忍修自己这颗心、去除各种私欲执著心后,道德回升,心态平和、身体健康、与人为善、做事先为别人考虑!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这多好!为什么要参与打击善良、迫害这样的修炼群体,造下这永远也还不清的迫害修佛、修道人的大罪业呢?

到目前为止,云南省昆明市及一些地州市的看守所、拘留所还非法关押着一些按真、善、忍修心性、提高道德的好人法轮功学员!希望相关法官、检察官能悬崖勒马!在冤判未定前,赶快救赎自己的灵魂!不再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守住良知、就是守住自己生命的根本,善待好人就是为自己及子孙开创生命的未来。举头三尺有神灵,善恶报应分毫不差!希望省各级法官等顺应天道真、善、忍,抓住这万古不遇的机缘得到大法的救度吧。

 

(原文:云南红河州刘燕:修炼法轮功无罪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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