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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李明芳女士遭迫害经历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分别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一年两个月和十个月,目前三人都已经从看守所回家。

以下是李明芳女士修炼法轮功的美好经历以及遭受中共迫害的经历:

李明芳女士,今年五十一岁,原在河北省石家庄纺织机械厂上班。一九九二年,二十一岁时患上严重心肌炎,家中虽生活拮据,还是一次次攒钱送她去医院治疗,结果总是无功而返,医生的答复是:只能缓解、不能治愈。即使将来结婚,也不能生孩子。她因病失去了工作,心里很苦,不知怎样面对未来的人生?!全家都陷入失望和痛苦中,度日如年。

一九九四年,朋友告诉她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效果明显,让去试试。正好李洪志老师在大连办讲法班,她担心路途远,承受不住,但还是去了,等到大连时,已经开班三天了,她还是听了后六天的讲法。回来后,竟无病一身轻、脱胎换骨。从此以后,她自信、开朗。家人看到她的变化,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一九九六年,她结婚有了家。一九九七年,又顺利生下一个女儿。家人从她身上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内心深深地感恩大法救了她。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以一己之私全面发动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至今,李明芳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家庭破碎、两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遭受了身心的巨大折磨和创伤。

被迫离婚 骨肉分离

二零零一年新年之际,中共江泽民集团为了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制造出骇人听闻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蒙蔽百姓,挑起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李明芳的婆婆竟信以为真,承受不住压力,逼迫儿媳放弃信仰,否则就与儿子离婚。

李明芳知道这种忘恩负义的事不能做,法轮大法救了自己的命,当大法受到诬陷、迫害的时候,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背信弃义!修炼“真、善、忍”没有错!在公婆的强大压力下,夫妻在痛苦中无奈分手,那年李明芳的女儿才上小学二年级。

被迫离婚后,李明芳靠打工租房过着简单的生活。但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与孩子的骨肉分离;女儿思念妈妈,这对幼小的孩子何尝不是最大的摧残和折磨。每次按约定见女儿时,前夫家都找借口搪塞不愿让见。随着女儿长大,相处越多,孩子越离不开妈妈。从妈妈那里得到的温暖,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代替的。在李明芳的悉心指导教育下,孩子成长的非常优秀,高中考上了重点中学,又顺利考入重点大学。

李明芳始终保持着乐观善良,虽然离婚多年,可她从未对公婆、丈夫产生过怨恨,当婆婆住院时,她仍然不辞辛苦去照料。

被绑架、关押经过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午,裕华分局王成明带着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吴进虎家,绑架了吴进虎及在场的李明芳、宋秋霞、张文英等法轮功学员。三十日下午,吴进虎、李明芳、宋秋霞被非法关押在裕华分局地下室,期间被强制验血、按手纹,后李明芳被劫持至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李明芳和张风云在红旗大街与槐安路附近,向民众讲述大法被迫害真相时,被石市桥西公安分局国保便衣刘晨光看到,通知桥西区东里派出所,李明芳、张风云当街被绑架。

晚上六点多,司马静在东里派出所附近也遭绑架。其中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

在东里派出所,一群年轻的实习女警察轮番让李明芳、张风云报姓名,她俩不配合、抵制。晚上睡在一间有监控的屋子里,只一个长窄条椅子,其它什么都没有,两人只能一人睡椅子,一人睡地上。

十月十四日,一个可能是桥西分局的警察(四十五岁左右,个不高,南方口音),把她俩带去二楼办公室非法审讯。派出所一张姓男警察(人称笑面虎)趁机拿手机偷拍,被李明芳制止。

之后李明芳被叫到另一间屋里,五、六个男女一起强行摁住她,一个女实习警察(约160cm、140斤)强行扎她手指采血,说是查DNA,看她的身份。

两人三天三夜均绝食抵制迫害,期间一直与有关人员讲真相,告诉他们善恶有报,两人被非法讯问了多次,均未配合。之后两人戴着手铐被警察拉去四中路做核酸检测、去石家庄以岭医院做胸透。

在看守所遭迫害情况

十月十六日,东里派出所警察李宏、王少华、杨涛(现已调离)、一辅警和一女胖实习警察将她俩连拖带推地弄上警车,另一警察拉拽张风云衣服、领口勒住她的脖子,导致张风云呼吸困难,许久才缓过来。

到第二看守所后,李明芳被他们三人用力连拉带抬拽下车,先用拉货平板车,后换三轮车将她强拉到监区入口,由于使劲地拉扯她,致使她四五天全身疼痛、肩膀、后背疼。看守所的医生、护士走形式的对李明芳进行了所谓“检查身体”,她抵制照像、签字拒不配合。后被分到了806监室,期间她一直不报数、不背监规。

两周后,一李姓警察(一米六八左右)点名时,李明芳不报数,她问为何不报数,领报员答:法轮功。她威胁说:李明芳有本事你就别吃饭。第二天,号长张胜香(四十七岁)在警察的压力下,不准别人给她打饭,并让她脱掉来时借给的保暖秋衣裤(李明芳当时穿的衣服以“不合格”的名义全部扔掉)。正值十一月初,天气已冷,李明芳只穿着单裤、单衣。犯人焦春兰(对谁态度都恶劣)软硬兼施逼她报号,又让号里别人劝她。

李姓警察说三天不吃饭就灌食。李明芳仍拒绝报号,可卫生纸已用完,看守所规定借一卷卫生纸用九天,用完后只能向号长借,不许新来的人随便借别人的任何东西,发现就处罚。号长以她不报号为由故意不借卫生纸,导致她几天无卫生纸用。无奈她第三天报号,晚上她利用自由活动时间打坐、发正念、炼静功,犯人张金田(甜)不许她炼功做手势。

看守所是一区、二区、三区为固定监室;七区、八区为过渡号监室,每室约30人左右,六区为男监室。一个区大约有七个监室(固定)约30人左右,外有风场(可以晾衣服、活动),在厕所里都安装监控。

由于疫情原因,李明芳在806室(过渡号)呆了50天。后李明芳被转至106室,里面的生活条件恶劣。新到监室的人扣100元,声称是公费:公摊抹布、洗衣粉、板凳等公共用品,后来这些东西都必须让人捐。期间,李明芳被一犯人诬陷,说因她碰撞造成监室的板凳损坏,被号长强制买35个板凳,一个20元,两人平摊,最后从她的账上强扣350元。风场的整理箱60元一个,走时不退钱,再卖给下一个人用。

睡觉很挤,一个长铺,每人只有臀围宽的地方。32人时,6个人睡在地上;40人以上时,8个人睡在地上。盖的被褥120元一套,不能从家带,只能买看守所的,质量很差。平时大、小解都必须有人正面监视,厕所内不能超三个人,大解上午开始轮,关押人员多时每人就3分钟,人少时每人可4-5分钟。致使许多人常年便秘,有的吃治便秘药、天天用开塞露;有些人长痔疮、抹药膏。

一年四季洗澡都在厕所、全是凉水,两个水龙头,没有淋浴、夏天每人5分钟,冬天7-10分钟,包括洗头。屋里阴暗、潮湿,恶劣的条件造成许多人身上痒,李明芳从二零二一年六月开始,全身上下开始出疥疮,奇痒无比,抓破后结痂又抓破。有几天头起疮、流黄水。

十一月十八日,桥西分局一刘姓警察对李明芳非法批捕,问起她的个人情况,当她一讲“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事实”,他立刻威胁:凭你这些言论就可判你刑。

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被构陷至桥西区检察院。二月十九日,桥西区检察院枉顾事实,将三人非法起诉至桥西区法院。

四月二十三日,李明芳等三人被非法庭审,三人从不同角度,分别讲述了自己身心受益的修炼经历,要求无罪释放。

九月二十七日,桥西区法院违法枉判李明芳一年三个月、张风云一年两个月、司马静十个月。十月十一日,李明芳才接到所谓的非法判决书。十三日,李明芳不服判决,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结语

在法轮大法被迫害的二十二年中,李明芳所经历的只是亿万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的一个缩影,二十二年来,法轮功学员不畏打压、依然用善心讲述着真相,唤醒着世人的良知与善念,现在已有3.9亿中国人退出了中共邪党的党团队组织,为自己选择了未来。

真心的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不要被中共谎言迷惑,被贪欲冲昏头脑,只看眼前利益,从而失去生命的永远!守住良知底线,抓住机缘,将功补过!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1、侦查人员:石家庄公安局刘晨光(诬告人),桥西分局东里派出所杨海庭(副所长)、陈琳、王少华、李宏、杨涛、刘德强、刘凤敏、丁霞、刘宁、樊彦成:留营派出所曾巍静(举报人):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证明(鉴定人员)2人以上;决定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的桥西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刘力军。

2、检察人员:桥西区检察院公诉人阎红艳、决定逮捕、起诉的院的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张伟新。如果本案在起诉前送石家庄市检察院内审,同意起诉的该院责任人员。

3、审判人员:桥西区法院本案审判长岳红丽、陪审员唐立敏和赵军英、书记员刘某。如果是审判委员会决定有罪,包括院长吉玉刚在内的审判委员会成员。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41、0311-83867095、0311-83867020
办公室:0311-83867092
值班室:0311-83867000
信访投诉:0311-83867020
纪检投诉:0311-83867087
院长15633666296(仅收短信)
刑一庭法官岳红丽:0311-83867050(负责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刑一庭庭长郑丽君:0311-83867051(参与迫害杨焕平、耿树兰、李冬梅、栾城阎瑞敏、胡艳霞)
书记员:王颂扬(耿树兰、李冬梅案责任人)
刑一庭副庭长李立新:0311-83867048(参与迫害杨会州、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案)
刑二庭长赵静:0311-83867045(原杨焕平二审)
刑二庭副庭长于丽霞:0311-83867046;18630120067(王晓峰案法官)
赵瑾(王晓峰案法官)
书记员:0311-王晓腾(王晓峰案书记员)
吉玉刚院长:0311-83818388;13333111110
副院长:刘晓梅、张向荣、王跃斌
办公室主任张前亮
政治处主任赵永升
政治处副主任牛海霞
纪检组:组长史振利、副组长苏常印、齐玉华、张锁晨
执行局副局长:武冀海、刘如杰
研究室主任史瑾
法警队队长张燕超
立案庭庭长齐燕
留营法庭庭长 戎艳增
行政庭庭长齐玉华
法官:赵江云、刘恰、韩丽娟、姜蕾、刘燕、赵建英、王素青、李彦红、许丽娜、高红梅、王荔、齐玉华、周涛涛、曹利伟、吴宏丽、骆新颖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最新名单)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 邮编050090
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办公室:66603002,值班室:66603123
检察院 张伟新 68099909 13903214312 检察长
贾景辉(主管第一检察部)68099910,18633019058 副检察长
王树建 68098881 13932162669 副检察长
毛永红 68098882 13315992558 副检察长
卢艳军 68098885 13633219995 副检察长
张晓鹏 68099911 13315132079 副检察长
李鹏 68099911 13931975192 副检察长
贾志光 68099918 13780210999 党组成员
陈宏伟 68099916 15931136004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内设机构 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 主任:李雷红66603118
副主任:郝文艺、赵佛通、韩龙光
第一检察部
主任:孙云英18633831826
副主任:于恺13315132083
杨红18633831832、18633068826
高军彩
阎红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和行唐杨焕平责任人)13315130517,68099958
第二检察部 主任:闫洁
副主任:景明月15383118215 13143024986 18034567063 0311-66617517 ;
第三检察部 主任:刘海鹏18633831893
第四检察部 主任:张敏
第五检察部 主任:杜红全18633831862
综合业务部(案管办)
主任:李娟66603028,15931189099
副主任:郑东 13315132012
焦燕
政治部 主任:陈宏伟68099916 15931136004
副主任:李翔涛
法警队 大队长:张志
副大队长:张义兵、胡宝昆、盛文良
未检科科长:路新18633831915
技术科科长:刘挺66603116
副科长:郝文艺
武建永 18633831906
高永兵 18633831910
监察科科长 66603016
马利英 反贪局副局长 66603180 18633831853
李金正 反贪局副局长 66603182 18633831856
王韶辉 反贪局侦一科科长 66603080 18633831858
张立新 反贪局侦二科科长 66603185 13930164066
吴文娟 预防科科长 66603060 18633831883
张景斌 反渎职局副局长 66603192 18633831889
李文刚 反渎职局政委 66603195 13315132055
张婕 反渎职局侦二科科长 66603193 18633831891

石家庄市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号,邮编050090
举报电话87119789
值班室87119876,87017615,87899456、83852000。
各科室电话:87119723、87119720、87119812,87119978,87119498、87027380
刑事检察处 处长:王跃东
检察长:陈晓明
副检察长:何军恒 苏风雷 李彦平 崔少波。
办公室 主任:张辉
政治部干部处 副处长:王岩
检察信息中心 副主任:朱晓静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处长:孙旭峰
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 处长:王占营
检察官培训中心 负责人:张慧则
离退休干部处 处长:安晓
第一检察部 主任:尹超
第二检察部 主任:贾玉山
第三检察部 主任:张云霞
第四检察部 主任:邢少红
第五检察部 主任:刘景勤
第六检察部 主任:赵丽洁
第七检察部 主任:何五红
第八检察部 主任:马建军
第九检察部 主任:马会敏
第十检察部 主任:回振合
案件管理部 主任:孙英
检察信息技术部 主任:李东
法律政策研究室 主任:康同泽
检务保障部 主任:刘德军
检务督察部 主任:刘剑
法警支队 支队长:李贵全
机关党委 专职工会主席:李玉克
冀中南检察院 办公室 副主任:李社民
综合业务处 处长:袁进中
驻石家庄监狱检察室 主任:刘晓斌
驻鹿泉监狱检察室 主任:裴琪
驻省女子监狱检察室 主任:张捷
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 主任:金冬雪
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 主任:王宝军
驻出监监狱检察室 主任:牛会辰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61
电话:0311-85187100?、0311-85187000
院长白峰0311-87793242
副院长:贾巧秀,刘生吉,张保江0311-85187012,李惊涛13673236626、杨爱军(女)、钱建军
纪检组长:吉玉刚0311-85187378
执行局局长:李勇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强,高春虎
刑二庭:(法轮功学员二审案都在此庭)
庭长方建坡:0311-85187139、85187158、
副庭长刘斌0311-85187155、13315119295、13832310088(王博一家、杨会洲的二审责任人、)
副庭长梁连山0311-85187158(李宇新案二审法官)
副庭长刘平0311-85187157、0311-85187153(贾志江、高素贞二审责任人)
原刑二庭副庭长吕玲 87793242、13931888584(王博一家的二审责任人)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3号,邮编050091
新石北路与城角街交口东北角
电话:0311-87025830、85188803、85188804、85188805、85188806、85188889、85188836、85188814值班室0311-85188888(可查本单位电话)
刘力军 85188801 18830681217 局长、党委书记、副区长
李厚明 85188890 13933831088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杨朝平 85188803 13832337886 副局长
徐镇轩 85188807 13931108506 副局长
田乐 85188804 13930196096 副局长
杜金明 85188899 18731131561 副局长
郝双亭 85188805 13931976838 副局长
杜同福 85188889 13931116326 副局长
岳勇利 85188891 13785182258 副局长
杨建宏 85188892 13503202116 巡警大队长
刘广利 85188846 15733115533 国保大队长
王晓军 85188877 13932172189 纪检监察室主任
高振强 85188813 13722859828 指挥中心主任
冉建新 85188898 13932191000 警务保障室主任
石家庄公安局桥西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93号
电话0311-85188850
崔岩、周福务

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东里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76号
电话:0311-83024335
刘晨光 13785185665(市公安局的,恶意举报李明芳等,并开车跟踪拍摄)
于兴 13833172020(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夏少坤 15373035188(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曾巍静 15081881932(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市公安局桥西区留营派出所警察)
东里派出所:
副所长杨海庭0311-83024335
所长 王利军 83024335 13931976691
教导员 张建清 13703291336
副所长 杜俊明 15075113699
办案人:杨涛13931979762(已调离,参与迫害李明芳等)
陈主任、李警察15133137752
办案警察:陈琳、王少华、李宏、刘凤敏、丁霞、樊彦成、刘杨、刘宁

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66号,邮编050000
电话总机:0311-86862222、86863400
局长:黄三平
副局长:张建芬 王广维 闫志岿 武瑞琪 田朝民 张科杰 闫国平
李保进 吴志亭 刘子君 陈英 马立新 曹孟良
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支队长:孙会龙
政委:白文忠
副支队长:李新山 杨利辉 曹志勇 李刚苑 苏铁良 李素芳
石家庄市公安局 法制支队
支队长:王占利
政委:马文修
警察:古玉峰,曹荣阔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赵三街,邮编050000
办公室:87755202值班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 王养峰 87753009
副所长 张景柱 87729839
邢志昌 87727229
李占发 87705722
杨文肖 87725338
石家庄市检察院住二看检察官:
主任王宝军87755379
申检察官87755379
白检察官87755379
政秘科 科长 默丽 0311-87738942
指导员 聂国桥
警察:王沫霖 周存利 米卫生 田文江 安英志 张永顺
收教科 科长 刘智才 指导员 张新民
副科长 张冬冬(张风云高血压仍然接收)
警察 周炳利 刘聪杰 王丰贤 马建设 刘娟 李鑫
技术装备科 科长 贾玉忠
警察 王朝祥
监所侦察科 科长 徐国恒
警察 冯颜肖 齐守会
行政科 科长 崔洪坤
指导员 冯冬云
副科长 孙世富
警察 张喜珠 李征书
狱警一科 科长倪月义
指导员 杨建军 薛晓鹏
副科长 孟翼新 赵志强
警察:聂会彬 张志彬 李光 吕未兴 张保国 王伟 马红杰 王宏伟 董洪欣 张文明 张丹军 白京才 张振夺
狱警二科
科长刘文辉
指导员姜明磊
副科长高新
警察:黄韬 王战杰 李小鹏 王强 任建坤 王振 韩宫政 解永峰
江修龙 施瑞强
狱警三科 科长张海燕
警察:吴玫 李聪 闫金香 唐露平 张红坤 谢颖 王坤 张慧民
杨建辉 刘洁 王颖 莫玉湘 贺玉 赵胜男 乔莉 陈媛春
监管医院 科长马志刚
警察:梁勇 徐晖 郁晓强 张新香 汪东良 冯朝民 张立宾 陈新军

 

(原文:河北石家庄李明芳女士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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