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邯郸武安市活水乡现年60岁的法轮功学员石云兰女士,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被活水乡派出所警察暴力殴打头部致残,因武安市公安局拒绝支付医药费和赔偿金,石云兰被扣押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至今七年多,头盖骨还没做修复手术。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催款单现在已经超50万元。
石云兰被中共警察殴打致瘫痪
八年来,石云兰家属多次向邯郸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部提出刑事控告和上访,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李鑫绍及相关责任者刑事责任,法办打人凶手,并要求赔偿。二零一七年九月,武安市政法委曾把赔偿事项压给了武安市活水乡政府和武安市活水派出所两家单位。活水乡政府陆续给了一万元后,对于家属依照法律列出的赔偿金,开始和活水派出所互相推诿。
事情经过: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活水村法轮功女学员石云兰、刘考凤一起散步至村边大桥时,被活水派出所警察拦截、搜身。警察以怀疑两人在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为借口,将两位妇女绑架到活水派出所。
两位妇女被分别关在两个屋里。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指使七八个警察对绑在椅子上的刘考凤不停扇耳光、踢打,她的脸被扇得肿得很高,一颗门牙被打掉,由于牙掉血流不止,打人警察这才停手。打人警察害怕留下证据,赶紧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打完刘考凤后,郭宏杰、李鑫绍又到另一个房间里,一进门什么也不说举手朝石云兰的头部猛打,过没多久,她被打得呕吐,不省人事。郭宏杰、李鑫绍发现叫不醒她,着了慌,在十日清晨5点将昏迷的石云兰送往武安市第一医院。
送石云兰去医院路过活水村时,几个警察为推脱责任又逼刘考凤拖石云兰下车回家,因为石云兰昏迷严重,刘考风拒绝下车,要求抢救石云兰,派出所警察无奈只得将她送到医院抢救。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下午1点,石云兰在武安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做了开颅手术。由于被殴打造成头颅内出血时间太久,造成她话语不清,无法行走,八年来只能坐在轮椅上。事发后,活水派出所想要为打人凶手开脱,对外界声称石云兰是自己跌倒所致。
活水派出所警察在石云兰入院时交了一千元医药费,刚开始告诉其家属说会给予治疗和赔偿。后来陆续给了几百元生活费后便开始推脱责任,拒不支付生活费和医药费。
石云兰在武安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已近八年,由于医院未收到派出所方面的后续付款,石云兰脑部缺失的头盖骨二次修补手术一直耽搁着。
石云兰目前已经在医院被扣押7年半,医院医药费50万元,武安市公安局拒绝立案和开验伤单,派出所方面不出面解决费用问题,石云兰也无法出院。
活水派出所警察毒打两名法轮功修炼者,且无任何证据和口供证明两位法轮功学员有违法行为,活水派出所警察犯有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
应追究刑事责任人:
武安市委副书记樊中青
原武安市委书记张臣良(2017年遭报应被逮捕)
原武安市公安局局长黄玉凯(2017年已调离)
邯郸武安市活水派出所:
邮编:056300
办公室:0310-5975110、0310-5985110
所长郭宏杰:13803201001(原电话)住址:武安市八栋楼小区,邮编056300
副所长李鑫绍:18931600150、15081019110(原电话)住址:武安市东关街果园街4排2号,邮编:056300
副所长王保书:18231051520(原电话)
郭宏杰对活水乡京娘湖风景区几家饭店故意设局钓鱼执法,找人假扮嫖客让饭店老板找来妓女,然后以容留卖淫罪抓饭店老板敲诈,并收取京娘湖景区部份饭店保护费。
郭宏杰的父亲郭学良,原武安市土地局局长,为逃避巨额财产不明来源而洗钱,找到其柏林村同乡到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时任主抓环保的副书记,想要以此身份来为其非法获得不义之财洗钱。并在2010年1月4日普阳钢铁厂重大煤气泄漏致二十一人死亡事件中逃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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