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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喆任大连检察长期间179名学员遭枉判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

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喆,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职期间,继续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指令——“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当地179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被枉判入狱,其中70人被枉判四年或四年以上,刘希永、郑德财、仲淑娟三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离世。

吴喆,男,蒙古族,一九六二年六月生,一九八五年八月参加工作,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加入中共恶党。二零零六年,任辽宁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检查委员会委员;二零一零年八月任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辽宁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

吴喆为了升官发财,为捞所谓的“政绩”,不讲法律,不看事实依据,昧着良心与政法委、610、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狼狈为奸,助纣为虐,非法起诉修心向善的好人,致使他们被判刑、送入监狱。吴喆任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11年之久,他是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一六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大连地区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400000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620000,警察抄家抢劫勒索780000元。

2016~2022年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表

年份 判刑人数
2016 35
2017 48
2018 24
2019 26
2020 14
2021 30
2022 2(2022年2名被非法判刑人员是在吴喆任期内被非法起诉判刑的。)
合计 179

2016~2022年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判刑迫害非法刑期分布表

一、吴喆任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刘希永、郑德财、仲淑娟遭迫害离世

1、八旬老人刘希永狱中被迫害致死 狱方称:有一口气就不能让他回家

刘希永老人曾在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遭诬判三年,因体检不合格未执行。他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被绑架两天后,因身体原因回家;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他再次遭绑架,五月中旬被劫持到本溪监狱。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是刘希永三年冤狱期满的日子,家人去监狱接他回家,结果他被炮台派出所和石河派出所共四个警察强行劫持他们车上,非法关押到大连金州三里看守所,企图再次对这位老人进行另一次司法迫害。两个多月后,刘希永在看守所被迫害成肺积水,不能自理,被送到金州医院,住了二十八天,期间警方雇了一个人给刘希永做陪护,同时还有一个狱警、两个武警及炮台派出所一个警察共同看守。

在医院期间,刘希永的老伴和儿子每天两次去送饭,警察却不让见面。后来刘希永再次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六千元。他被劫持到大连市第三监狱。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刘希永因为病重再次被送进大连中心医院。家人去照顾他,这时他的手、脚、脸全肿,不能自理,言语不能表达清楚。十二月二十日,他的家人要把他带回家,狱方拒绝,称不“转化”,刘希永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能让他回家;还称他的病在看守所得的,与大连第三监狱无关;如果医院出示病危通知,监狱要花两三万元抢救,狱方要家人给付一切医疗费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刘希永被迫害离世,终年八十岁。

刘希永被迫害离世后,他的儿子要拉回遗体,大连市第三监狱警察不允许,说怕他们拉着尸体到处上告。狱警把刘希永的遗体送到大连市金州区南山殡仪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火化。

2、大连法轮功学员仲淑娟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大连法轮功学员仲淑娟,女,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六十六岁。

在中共持续二十二年多的残酷迫害中,仲淑娟经历了七次绑架,十二年的非法关押,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她曾被关进看守所、戒毒所、洗脑班、大连教养院、两次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在地狱般的教养院里受尽了残酷的折磨,不让睡觉、关小号、体罚、毒打、野蛮灌食等等,九死一生。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家被绑架、抄家、构陷,被冤判七年半。在辽宁女子监狱,警察用卑鄙的手段逼迫认罪、“转化”、写“五书”,剥夺基本生存权,她被迫害患乳腺癌,监狱还不许保外就医。这期间,家人也受到迫害,聪明乖巧的女儿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丈夫被判刑三年半缓刑,关押半个月。

现在仲淑娟含冤离世,一个好端端的家,被邪党迫害得家破人亡。

3、被警察殴打致双耳失聪,大连庄河市84岁郑德财在迫害中离世

郑德财先生,家住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小营村下窑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郑德财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警察殴打致双耳失聪。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五日晚上,郑德财在路上被大郑派出所蹲坑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庄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零年七月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关押在大连监狱。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八十二岁的郑德财老人被光明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七点被劫持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身体出现不适,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庄河市检察院人员到郑德财家中所谓“了解情况”;三月十四日,庄河市法院打电话给郑德财老人家人,叫郑德财到法院去;三月二十七日,庄河市光明山派出所办案警察朱文文开警车到郑德财家门口,要郑德财到法院签字,写“不炼的保证”,要是炼,就判刑;四月十二日,郑德财老人被庄河市法院非法庭审,后被秘密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六月十四日被庄河看守所劫入辽南新入监监狱;八月六日又被劫入大连监狱;九月十三日,家属去探监,被告知不“转化”不让见。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郑德财老人出狱回家,身体被迫害严重,腿基本不能走路,吃饭困难,并伴有厌食症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郑德财老人含冤离世,终年84岁。

二、吴喆任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179名法轮功学员遭起诉、判刑

1、刘仁秋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罚款五万元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政法委六一零策划了大规模绑架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动,大连市及周边地区的部份法轮功学员也被同时绑架并构陷到各个法院,其中包括旅顺地区法轮功学员刘仁秋、盛杰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旅顺法院违法判处刘仁秋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款五万元;盛杰被非法判处七年;王红玉被冤判三年半,谷树春被冤判二年;刘代学、王会轩二人被旅顺法院判三缓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刘仁秋在租住屋被一伙刑警绑架,一刑警戴着拳击手套猛击他的小腹和胸部,致其内伤尿血。这伙刑警非法抄家,抢走了他的私人物品,他的网上个人账户被非法冻结。他的四十万私人存款被提得所剩无几。刘仁秋被诬判后上诉,得知当事人拒绝“转化”后,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诬判。

2、大连任海飞、孙中丽被冤判十年、七年,最高罚金十万元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任海飞、孙中丽,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和九月二十三日两次被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十月十四日,任海飞被非法判十年并勒索罚款十万元。孙中丽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目前他们正在提起上诉。

任海飞,因为向民众讲清真相,二零零一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半,遭受酷刑迫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任海飞在自己所租住的钻石湾寓所,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分局国保大队和甘井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逾五十五万元现金,以及价值二十多万元的存储卡等电子产品。

 
任海飞和妻子王晶合影

同日,法轮功学员孙中丽也被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下午一点半,任海飞、孙中丽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都是视频开庭,两位正义律师到庭做了无罪辩护。


任海飞的妻子王晶在海外呼吁营救丈夫

任海飞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后,遭到警察毒打,导致心、肾衰竭,经十九天抢救才得以活下来。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任海飞流亡海外的妻子王晶和海外的家乡亲友来到纽约联合国总部和中共总领馆门前抗议,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任海飞。

3、张仁光被冤判九年半、罚款两万元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庭审,非法判张仁光九年半、罚款两万元;王尚杰八年,罚款一万元;韩建海八年,罚款一万元;李静波三年缓期三年,罚款两千元,监视居住。

张仁光、王尚杰、韩建海三人均不服判决,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没有开庭,一纸批文:维持原判。

4、杨树房的法轮功学员徐强被非法判刑九年零一个月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辽宁大连普兰店各派出所参与的绑架案中,杨树房的法轮功学员徐强被非法判刑九年零一个月。

5、大连市丁国晨被迫害致脑出血仍被非法判刑,已昏迷数月

丁国晨,男,50岁,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因迫害后脑出血昏迷未醒已有近一个月的丁国晨,收到金州区法院的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他妻子闫清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丁国晨现在基本处于植物人状态。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丁国晨和妻子闫清华被绑架、抄家,晚上妻子被“取保候审”回家。丁国晨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被迫害致脑出血,双耳失聪,于十月十九日也“取保候审”。回家以后,经过学法炼功,丁国晨身体出现好转。可是当地公检法相关人员不顾丁国晨身体状况仍不断骚扰,图谋进一步迫害,导致丁国晨病情加重。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丁国晨再次出现脑出血,昏迷不醒,送医院急救。

丁国晨被非法关押后,闫清华给丁国晨的课后辅导班的学生、家长们打电话,告诉他们丁国晨被绑架的实情。孩子们得知他们的数学辅导老师被警察抓走了,都大吃一惊:这么好的老师,怎么会被抓起来呢?孩子们哭了。学生小伟的爸爸对闫清华说:“小伟在家哭呢,他妈叫他换课后班时,小伟说:‘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老师了!我不想去别的课后班,我只认丁老师!’”

6、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冤判上诉中级法院后遭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各地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纷纷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反人类的首恶绳之以法。从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已收到逾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的实名诉讼状副本。其中,大连市控告人数5097人,控告案例数3295。

二零一六年,袁晓曼因为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非法关押。在刑事拘留期间,法轮功学员不向警方妥协,坚持信仰。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


袁晓曼的儿子在美国呼吁释放自己的母亲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袁晓曼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及五千元罚款,袁晓曼不服,立即提出上诉。

大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非法维持原裁决。

大连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610操纵当地公检法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进行骚扰、抄家、绑架、拘留和判刑。这种报复行径是违法犯罪,是对法轮功学员和家人的再一次伤害。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大连市有六名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袁晓曼三年六个月,刘玉美三年,罚金二万元;耿仁娥四年,曲桂贤四年,张霞七年五个月,王淑芳七年半。

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他们控告江泽民,以及其它反迫害的行为,都是合法的,和平的。

三、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一六至二零二零二二年一月,大连地区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400000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620000,警察抄家抢劫勒索780000元。

姓名 省份 区县 刑期 罚金 警察抢劫
任海飞 辽宁 大连 10年 100000 750000
孙中丽 辽宁 大连 7年 70000
刘中华 辽宁 大连 8年 50000
林茂成 辽宁 大连 金州区 5年 30000
战淑华 辽宁 大连 8年 30000
张翠 辽宁 大连 2年6个月 20000
刘玉美 辽宁 大连 3年 20000
付丽华(傅丽华) 辽宁 大连 旅顺口区 3年 20000
李新平 辽宁 大连 3年 20000
郭佩璐 辽宁 大连 3年4个月 20000
张仁光 辽宁 大连 9年半 20000
马雪青 辽宁 大连 3年6个月 10000
周鸿旭 辽宁 大连 3年6个月 10000
王芝清 辽宁 大连 高新园区法院 3年6个月 10000
李锦玲 辽宁 大连 3年半 10000
于英花 辽宁 大连 旅顺口区 3年半 10000
朱伟君 辽宁 大连 4年 10000
文英 辽宁 大连 7年 10000
徐桂兰 辽宁 大连 7年 10000
王闯 辽宁 大连 7年 10000
王尚杰 辽宁 大连 8年 10000
韩建海 辽宁 大连 8年 10000
闫清华 辽宁 大连 3年6个月 8000
李彩文 辽宁 大连 5年 8000
刘亚洲 辽宁 大连 金州区 4年 7000
谷丽 辽宁 大连 4年 7000
谷秀华 辽宁 大连 4年 6000
吕开利 辽宁 大连 8个月 5000
丁国晨 辽宁 大连 2年 5000
王彦风 辽宁 大连 2年6个月 5000
王日清 辽宁 大连 2年半 5000
李英 辽宁 大连 3年 5000
李浩远 辽宁 大连 3年 5000
郝福奎 辽宁 大连 3年 5000
冯际梅 辽宁 大连 3年 5000
李玉梅 辽宁 大连 4年 5000
李玉花 辽宁 大连 4年 5000
李昌兰 辽宁 大连 金普新区 6个月,缓刑一年 5000
王翠香 辽宁 大连 3年,缓刑3年(2017年4月底,王翠香取保回家 5000
张俊英 辽宁 大连 1年 3000
董惠贞 辽宁 大连 1年 3000
刘肖雄 辽宁 大连 1年6个月 3000
阎善卫 辽宁 大连 3年6个月 3000
李静波 辽宁 大连 3年,缓期3年,监视居住 2000
张丽萍 辽宁 大连 普兰店市 3年 20000
孔庆春 辽宁 大连 4年 10000
徐淑芬 辽宁 大连 1年 620000 780000
2016~2022年1月,大连地区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400000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620000,警察抄家抢劫勒索780000元。

结语

中共政法系统从二零二一年二月底开始所谓“整顿”,向民众开通举报热线。最高法院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罪名”;最高检察院网站称,对违法办案者“过筛子”、“倒查”,二零二零年搞“倒查二十年”。二零二二年一月就有三名原中共政法委书记遭恶报被判重刑。云南省委办公厅主任,原昭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朝德遭恶报,获刑十一年,罚款一百五十万元;江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原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叶国兵遭恶报 获刑七年六个月;吉林省白山市原政法委书记霍云成获刑十一年,罚金一百万。

那些卖力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人,一定是道德低下、贪污腐败之徒,现在也是胆颤心惊的度日如年。这还只是人间的报应,老天爷的惩罚更可怕。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以史为鉴:后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再如:文革前后,追随中共卖力砸庙砸佛像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经历过这些事的农村老一辈都记忆犹新。


吴喆

 

(原文:吴喆任大连检察长期间179名学员遭枉判 【明慧网】 (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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