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二月五日】
吉林省德惠市法院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对农安县法轮功女学员高晓歧、赵秀兰、孙凤仙分别非法判刑九年、五年、两年。法官王荣富在构陷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不但违法剥夺她们的辩护权,还公然叫嚣:“法轮功没有辩护权!”表示自己“违法就违法了”,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流氓做派。
长春市中院于十一月二十九日驳回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非法原判。高晓歧、赵秀兰已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十三监区隔离;孙凤仙则不幸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高晓歧、赵秀兰、孙凤仙均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警察绑架。当天,农安县警察非法抓捕了22名法轮功学员。已知其中有13人被非法判刑:张秀芝(女,64岁,十年)、高晓岐(女,56岁,九年)、蔡玉英(女,66岁,九年)、冯立齐(男,九年)、吴冬梅(女,50岁,七年)、于姣茹(女,34岁,六年)、单为和(男,六年)、吕相富(男,六年)、赵秀兰(女,67岁,五年)、孙秀英(女,68岁,四年)、张敬元(男,两年)、孙凤仙(女,65岁,两年)、董秀辉(一年半)。
据悉,该次非法抓捕行动,是由长春市政法委和农安县政法委共同策划实施的。而在此前的七月一日,长春市政法委书记马延峰亲赴农安县部署非法抓捕行动;七月十三日,农安县政法委、“610”召开会议落实具体行动方案。(详情请见《吉林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二到十年 中法维持冤判》《吉林八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律师辩护受阻》)
案件回溯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清晨,在原农安县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原公安局长李兴涛二人的指挥下,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辖区多个派出所统一行动,出动大量警察,开始实施大规模非法抓捕行动。所有参与人员手机关机三天。他们如土匪流氓般破窗撬锁,强闯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书籍、手机、电脑及钱财洗劫一空,同时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十五日早晨六点多,高晓歧去赵秀兰家,警察正在屋内抢劫,他们直接将高晓歧绑架,并且立刻查到高晓歧的家,从窗户进入楼内,当时高晓歧家中年近九十高龄的老母亲受到惊吓。警察在高晓歧家抢走十几万元的现金。高晓歧在派出所受到刑讯逼供,警察气急败坏打她很多耳光。
七月十五日早上七点半左右,孙凤仙准备去医院上班,刚一开门,一下子进来十多个警察,开始进屋一顿乱翻。当时并没有给家属出具搜查证,也不让他们说话,最后把家里的电脑、书等一切认为和法轮功有关的东西全拿走了,还有孙凤仙丈夫的手机,即使手机里面没有任何法轮功的东西,也拿走了,就连收看电视的卫星天线也拿走了。
随后,孙凤仙夫妇都被带到农安县公安局录口供。经过非法审讯和惊吓后,孙凤仙身体开始不舒服,被送到了长春市看守所病监大队,后来又被关入农安县看守所。
法官公开叫嚣:法轮功没有辩护权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德惠市法院对高晓歧、赵秀兰、孙凤仙、蔡玉英、于姣茹、孙秀英、张敬元、单为和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对法轮功学员一方,法官极尽刁难,不允许家属请的律师上庭,要求家属开没有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旁听,而且只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家属和律师只能在门外趴在门上听。
法轮功学员拒绝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要求自己亲属请的正义律师上庭辩护,被法官王荣富拒绝。法轮功学员要求王荣富回避。王荣富说学员没有这样的权力。法轮功学员在庭上据理力争,不认罪不认罚。下午一点半左右,开庭草草结束,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回农安县看守所。
参与此次非法庭审的有德惠法院审判长王荣富,还有审判员贾晓秋,黄丽艳,书记员张翘,德惠检察院公诉人滕继坤。
在赵秀兰等人被非法开庭之前,家属为当事人的权利多次与法官王荣富沟通,王荣富态度野蛮而嚣张,称:“我们请示了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就这么答复我的(不让律师出庭辩护)。”“别跟我说合法不合法,合法不合法不要谈这个问题。现在就是这么要求的,那我就告诉你,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件就特殊。”“没有辩护权力!违法就违法了!你随便告!”法官王荣富甚至说:“杀人犯可以(请律师辩护),法轮功(学员)就不行!”
家属在争取亲属辩护委托时,王荣富态度蛮横,狂吐嚣张之语:“亲属辩护?你把你自己咋看着那么高呢”,“我发现你现在有点不自量力了吧”,威胁称“看你什么态度,态度不好的话,就给你妈辩护重了”,“你要是这样的话,只能得到你妈从重处罚”,“就你这态度告诉你,你就别想轻判”,等等。王荣富作为一个法官,语言粗鲁低俗,如同泼妇骂大街:“给你个X给你!给你啥!不给你!”“你狗X不是,你辩护啥你辩护?”王荣富违法要求家属出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才允许亲属辩护,剥夺当事人的亲属辩护权;还大放厥词称:“你随便,愿意怎么提怎么提(告)。”
王荣富违法要求辩护律师必须出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律师事务所及所在区司法局必须出具同意代理法轮功案件的证明,否则不能上庭辩护。在律师与其交涉过程中,法官王荣富更是言语鄙陋到不堪入耳:“跑法院来装X,律师谁也不好使”,“就是不让他上庭,就告诉他,北京的律师他多个X老丫!他多个X,跑这儿来装来!”
违法冤判 上诉仍被剥夺一切权利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德惠法院非法冤判:赵秀兰五年,罚金一万;孙凤仙两年,罚金五千;高晓歧九年,罚金两万。三人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
九月一日,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上诉案,长春中法立案,案号2021吉01刑终398号,办案人长春中法刑事二庭法官臧万成。
立案后,家属和律师到长春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阅卷,称:卷宗是在检察院,但是没有录入系统,现在不能阅卷。之后又说,卷宗还没有刻录成光盘。推诿一段时间后,直接移送长春市中院。
中院法官臧万成仍然违法要求律师和家属出具法律规定之外的辩护手续。并且给农安县邮局施压,不准许邮局邮寄家属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家属曾被带到派出所检查邮寄的材料。在派出所和邮局都认为材料没有问题,可以邮寄的时候,臧万成法官仍然继续施压基层邮局。并且电话告知农安县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多次阻止律师会见。
法官臧万成要求亲友辩护人开具司法局的备案,市级以上国保开具的不信仰证明。当家属拿着市司法局回复的“长春市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亲友拟作为辩护人,需要提供长春市司法局出具的备案证明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回复书,和市公安局回复的“开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的回复书。多次电话联系书记员温恒,都说法官不在,不在一起办公,最后直接说不是臧万成的书记员了。臧万成接到电话的一次直接说:开不出证明,就不能辩护。
直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案子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被直接维持原判了。中法参与人员有臧万成、范文浩、田洪涛、温恒等人。
一人被害死 二人被送入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长春市中法在剥夺律师和家属的辩护权的情况下,剥夺律师会见权的情况下,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下午,孙凤仙在农安县看守所突发脑出血,送到长春市中日联谊医院抢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孙凤仙被转回农安县中医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凌晨十二点四十分左右,家属接到电话,孙凤仙在农安县中医院监管病房病危,经医生抢救无效,于一点三十分左右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高晓歧、赵秀兰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十三监区隔离。隔离期间不允许会见。
关于孙凤仙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吉林农安孙凤仙被维持冤判两年 病重住院》等。
(原文:吉林农安县13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 孙凤仙离世 【明慧网】 (minghu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