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一年,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赵福全,因受贿罪,被判处五年徒刑。
赵福全靠邪党迫害法轮功政策而发迹,却又因迫害良善而入狱,正好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
二零零零年,赵福全只是一名110报警中心的普通警察。那时,他接到关于法轮功学员撒传单的报警,就会独自一人开警车,关闭警报器,去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左右,赵福全升任白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他直白地对法轮功学员讲:我家是洮南市农村的,靠考入长春市警察专科学校来到白城市,一直是普通警察,只有二零零零年后,靠(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升到这个位置,我得抓住这个机会。
赵福全不但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他先后抓捕和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贾桂荣、杜睦晶 、孟凡奎、黄文珍、李春芝、王召青、任淑荣、王学英、王柳、刘淑琴等。
据了解赵福全的人讲,他不但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家里,对妻子、女儿也使用暴力,用皮带打女儿,打妻子时,就连三个大男人也拉不住他。老百姓痛恨他,了解真相的警察也恨他。
多行不义必自毙。赵福全当上副支队长后,大肆收取贿赂,被人告发,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二零一一年,赵福全因受贿罪被判处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