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下午4时许,湖南长沙文艺路派出所和湘府社区的四男两女一行六人,穿着便装,来到法轮功学员舒宝珍的家。6点多钟,他们非法抄了舒宝珍的家,并绑架了74岁的舒宝珍和她的儿子到文艺路派出所,直至晚上9点40分才放两人回家。
这六人中,一个女的是湘府社区主任;另五人是文艺路派出所警察。他们中一个高个警察出示了一个证件,上面写着“芙蓉区公安分局警察”,姓名叫丁俊;一名姓粟的男性,约30—40岁;一名年轻女性;还有两名男性,不知姓名。丁俊要舒宝珍到文艺路派出所去谈话。舒宝珍不同意,说:我不去,有什么事在这里谈。他们要舒宝珍非得必须去不可,在场的舒宝珍的儿子坚决不让母亲去。
由丁俊为主指使,要把舒宝珍的儿子一块绑架。几个人连拉带扯的要强行把舒宝珍的儿子劫持去派出所。舒宝珍忙说:我去,我去,你们放下我儿子。但他们不听。
丁俊态度恶劣,他一个人未出示搜查证,偷偷窜到三个卧室,非法查看房子,抢走师父法像两张和一本《转法轮》,还有几本明慧挂历,以及各房间墙上贴着的精美大法真相图画。
舒宝珍规劝他们不要抢东西,说这是对大法犯罪。给他们讲真相,但这几人还是合伙绑架了舒宝珍和她的儿子。到派出所,警察要给舒宝珍录口供,舒宝珍不配合。直至晚上9点40分,警察才放两人回家。
此前,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自称湖南长沙岳麓区公安分局和社区的一行四人,一人着警服,三人着便装,非法抄了法轮功学员唐珮琏、黄智杰的家,并绑架了年逾八十的唐珮琏和她的老伴黄智杰到岳麓区公安分局,直至晚上八点才放人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