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长春法轮功学员荆凤伟女士,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被长春市汽开区分局锦程大街派出所协同通化市柳河县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十月十八日被构陷到柳河县法院并立案。家属和律师递交手续申请阅卷,遭到无理拒绝。此案于十一月十七日非法视频开庭,不让律师出庭,家属辩护权亦被非法剥夺。
律师与家属多次找办案法官、柳河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鲁旭沟通,要求按法律程序为荆凤伟提供法庭辩护。鲁法官推说律师是否上庭不是他一个人能定的,言外之意,此案的背后有政法委等部门的指挥和操控。同时,家属因为为荆凤伟争取正当的辩护权而受到言语威胁。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柳河县法院在违法剥夺律师和亲属辩护权的情况下,对荆凤伟非法开庭。
起诉荆凤伟的理由是一份荆凤伟要求派出所警察把“习练者”改成“修炼者”的手写材料。荆凤伟二零二零年十月去柳河县柳南乡派出所办理户口,在讲述落户原因时,询问的笔录里面记录了“习练者”这个词。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荆凤伟到柳南乡派出所,提供一份手写材料要求把“习练者”改成“修炼者”,就是这份手写材料被认定为所谓的犯罪证据。
这样的公诉理由明显是站不住脚的。荆凤伟当庭否认对她的指控,并强调了自己修炼是做好人,没有犯罪,“应该当场回家”。
受疫情影响,通化市长流看守所与通化市司法局联合办公开办了一间可以进行视频会见的办公室,由司法局陈科长负责预约会见的安排。但律师要会见荆凤伟却极其困难,受到种种刁难和无理拒绝,甚至直接不接听律师的电话。
荆凤伟案的种种反常表现说明,在吉林省通化市,涉法轮功的案子没有法律可言,在与法轮功有关的案子上,通化市的政法系统不仅不维护正义,还会成为邪恶的帮凶。我们不愿意看到人们在邪恶势力的指使下做恶,因为人在迫害好人时,他真正伤害的其实是自己!他在丢弃自己的良心,也就是在丢弃自己做人的资格,这对一个生命来说是可怕的。出于慈悲,我们将暂时保留有关人员的种种违法言行不予公开,因为一旦公开,那将成为他们严重违法的证据而很难抹去,我们愿意给某法官、某科长以弃恶从善的机会,希望你们能尽早的明辨是非,清楚事情的利害关系,敢于抵制或解脱邪恶对你们的指挥,尊重法律,善待无辜者,善待修炼人。衷心希望你们能有勇气做正确的事,做好人,只有这样你们才可能在未来远离追责惩戒,迎来安康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