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运动。为了推动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二月,江泽民到茂名市高州,首次宣扬他的谬论。因此,茂名市党政系统为讨好江,捞取政治资本,公、检、法、司等各级执法人员不遗余力地残酷地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林建辉从广东省高级法院司法装备管理处调到茂名市任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直到他被刑事举报后的二零二一年二月的十年任职期间,死心塌地地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政策,滥用职权,无视国家的法律、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公安制造冤假错案、公诉人刻意罗织所谓的证据视而不见,听命于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六一零”办的指令,执行上级的错误决定,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构陷、捏造罪证、罪名、勒索金钱、枉法诬判裁定,残酷地迫害茂名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林建辉的部份恶行被举报后,林建辉被调回广州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现特此曝光林建辉任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一、林建辉迫害法轮功学员、执法犯法犯罪事实简述
据知情人士透露,茂名地区的一审法院听命于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指示。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六一零”就与茂名市公、检、法等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官员串通一起密谋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多少年。茂名地区无论一审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冤判多少年,若法轮功学员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根本就不会纠正一审法院错误,到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为止,茂名市中级法院最终都是维持原判。
林建辉在任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十年期间,不通过任何正当的法律程序和事实,对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维持原判:1.吴祖强八年、2.吴先金一年、3.麦伟莲三年、4.刘绍仔四年、5.陶永红三年、6.吴明露三年(取保候审)、7.梁广珍四年、8.吴有清四年、9.李俏四年、10.胡秀慧三年半、11.祝方霞五年、12.梁桂芬三年半、13.杨日明二年、14.吴金水四年、15.李珍玉三年、16.麦治中七年、勒索罚金二万元、17.吴志歧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18.柯郑基六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19.谢亦兰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20.李素明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21.崔伟娥二年、22.陈美玲四年六个月、23.张华红三年六个月、24.曹君艺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25.朱石雄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二千元、26.梁远胜一年九个月、27.陈乐安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28.周其雪十个月徒刑、勒索罚金一千元、29.林燕梅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30.林丽珍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31.吴朝棋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林建辉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具体事实
1、领导信任、百姓赞许的好人被重判、迫害离世
原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林建辉任此职的第二个月,二零一一年四月就非法庭审高州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吴祖强。之后,吴祖强被非法判刑八年。上诉后,茂名市中级法院不开庭,维持原判。
吴祖强,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广茂名高州市胜利农场退休职工。他工作勤恳,技术优秀,原住胜利农场大井分场一队时,曾在橡胶工人技术比赛中得过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个让领导信任、让百姓赞许的好人。他的勤劳,加上那几年风调雨顺,既供养二个子女读书,也首批在白田队盖起了楼房,白田队队长曾多次在全队职工开会时表彰过他,还发有“五好家庭”证书。一九九七年,吴祖强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的身体改观很大,困扰他多年的慢性病痛——胃炎、关节炎、痔疮等不翼而飞,从此告别医药,为单位和家庭节省了大笔医疗费用。而且,通过修炼法轮功,他以前的暴躁脾气大大改善了,那时他家很令周围人羡慕。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二零零零年三月,吴祖强、吴先金父子第二次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后被劫持回当地。他们父子俩被警察连续三天三夜非法提审,不准睡觉,罚蹲,罚站,睡觉时用鸡毛掸子打手,用沙包打背,当时一个派出所所长对吴先金说:这里是专政机关,你们就是被专政对象……。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个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将吴祖强父子绑架。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和大法资料及现金二万六千多元被抢走。其后,父子俩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高州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对已六十多岁的吴祖强非法开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对吴祖强判刑八年、吴先金一年。吴祖强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维持原判。之后,吴祖强被送入广东省阳江监狱、广东省四会监狱关押迫害。
吴祖强被非法拘禁后,身心备受严重摧残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压力。在阳江监狱,吴祖强被强制“转化”迫害,其强制手段包括:剥夺睡眠,强迫看洗脑光碟、诬蔑法轮功书籍等。
二零一七年十月,吴祖强被释放回家。吴祖强出狱后,由于在监狱时身心备受煎熬,身体损伤很大,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不幸离世。
他的儿子吴先金、原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九六级本科生,由于修炼法轮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被迫退学,遭受中共当局人员的非法判刑、三次被劳教(共六年),遭受毒打与种种虐待,野蛮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
2、善良妇女有家不能归
麦伟莲,一九六二年出生,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法轮功学员。麦伟莲修炼法轮功后,心身受益无穷。身体也健康了,人也很善良,相夫教子,是一个传统的贤妻良母。她和丈夫养育的四个小孩: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孩子都很听话,幸福的家庭其乐融融。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被江氏流氓集团迫害以后,幸福的家,向麦伟莲关上了门。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麦伟莲被电白610绑架后,被关在电白第二看守所5个月后,被送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才被释放。
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麦伟莲被电白县“六一零”头目肖雄等恶警绑架到茂名洗脑班迫害,后被转移到电白第一看守所关押。由于,刘庆伟、麦伟莲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电白区610构陷到电白法院。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电白县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后,对二人分别秘密诬判四年和三年。刘庆伟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麦伟莲于2015年1月22日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迫害。
二零一四年,麦伟莲从监狱回到家,她的丈夫强行把麦伟莲赶出了家门。从此以后,麦伟莲靠打工为生,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归,还经常受到当地的警察骚扰或绑架,每天生活在提心吊胆的不安之中。
3、公认的好媳妇被冤判
梁桂芬,女,电白坡心镇法轮功学员,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却是当地公认的好媳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前,梁桂芬一家在法轮大法(法轮功)佛光照耀之下,夫妻、儿子和婆婆都修炼法轮功,一家人福寿安康,和睦相处,幸福美满。可是,在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后,给这个幸福的家庭带来的巨大的灾难。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二零零二年一月份做真相资料被绑架,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14年,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和四会监狱迫害。
儿子李鑫华,高一学生,当时未满十八岁。由于不参加学校污蔑诽谤反对法轮功的游行,被学校勒令开除。二零零二年一月,与父亲李坤同时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绑架,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与父亲李坤一起被关押在阳江监狱受迫害。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被监狱迫害的十几年来,都是她一个人在家辛辛苦苦耕田维持家庭,教导儿女,还照顾八十几岁的婆婆……不想李坤还没出狱,却被绑架起诉冤判。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在农田干活回家就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抢去梁桂芬的钥匙闯入家中没收了若干物品,还绑架了在梁桂芬家一起通读教人向善的法轮功书籍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对梁桂芬非法开庭。公诉人黄海滨称梁桂芬家里有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在家宣传法轮功,还举出其余被绑架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供词。
梁桂芬当庭指出黄海滨列举的所谓证据不属实。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之一的当事人梁秋媛当庭起立,揭露黄海滨所称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证词是伪造的。梁桂芬亲属要求无罪放人。亲属请的辩护律师,没有按法律及当事人的要求做无罪辩护。庭审后,亲属责问律师:梁桂芬没有犯罪,为何不作出无罪辩护?律师表示怕中共迫害他、要他的命。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再次开庭,审判长梁友斌只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亲属送去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真实证词,还是采用公诉人的假“证词”,对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梁桂芬说公诉人的证词不是事实,要求发言。梁友斌不理会梁桂芬,就宣布休庭。整个过程约一刻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四年一月,茂名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开庭,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黄昌文明显表现出偏袒公诉人一方,及用种种借口理由掩盖办案机关制造伪证,不敢深入调查,所谓法庭调查只不过在走法律程序而已,并未能站在秉公、公正执法的立场上。被刘律师当庭指出黄昌文执行双重标准……最后,公诉人说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法院维持原判。张律师说你说证据确实充分,你问过每一位证人了吗?公诉人无言。
梁桂芬被冤判三年半,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当时,她的丈夫李坤冤狱十四年还没有回家。
4、善良医生被冤判 聘请的律师被法院强行解聘
电白区羊角镇法轮功学员吴志岐,是一个善良的医生,全家老小近十个人,他是赚钱养家的主力。一九九六年前,查出患有鼻癌,吴志岐叹息自己是个医生却治不好自己的病。幸遇好心的算命先生送给他一本《转法轮》,吴志岐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一天一个样的好起来,不到半年身体的病不翼而飞,全家人皆大欢喜。
可是,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吴志岐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年初,吴志岐在湛江黄坡中山李村当医生,晚上十二点钟被茂名“610”、国安绑架,秘密判刑七年,送到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吴志岐在退休教师麦治中家做客,被茂名市电白区“610”、茂名市公安局、粤西派出所、河西派出所等几十个警察绑架。与此同时,吴志岐在电白县羊角镇的楼房被茂名市电白区国保大队长陆尚辉带警察,从二楼至五楼,层层暴力搜查,将住在三楼的女儿带上五楼大厅,用手链反锁双手,并绑架了结婚才八天的吴志岐的儿子和儿媳做人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由电白国保、“610”人员陆尚辉直接签名批准非法逮捕吴志岐。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电白区公安局国保陆尚辉、朱娟提交给电白检察院审查起诉,吴志岐遭到电白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官陈晓峰的非法起诉,家属历经一审、上诉、二审后,获得的结果是:吴志岐在家属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吴志岐被秘密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吴志岐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处罚金五千元。
过程中,电白区“610”主任陈昌兴直接操控公检法人员,国保陆尚辉直接实施。包括,吴志岐在看守所被电白区“610”、国保人员威胁恐吓,逼迫强行解聘张赞宁律师,甚至于一审时百般阻挠张赞宁,律师张赞宁被无理阻挡在门外。
家属聘用哪个律师为自己亲人辩护,法院本应无权干涉。法院自作主张替换律师已经是越权范围。电白610头目陈昌兴、陆尚辉操控电白区法院指派了两个律师—茂名市电白区法律援助处张春晖、广东格正律师事务所谢志雄为吴志岐作有罪辩护。四月二十八日,在吴志岐的妻女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法院开庭秘密宣判,家属当庭表示要上诉,法官林明拿给吴志岐的上诉书却不是家属咨询律师所写,是法院安排的律师张春晖、谢志雄写的。
二审当天,吴志岐的家属和律师范标文提前进入电白区法院第六庭,家属和律师一进法庭,法官林明马上走过来,要范标文律师签字,林明法官说:维持原判,并要求吴志岐的妻子签字遭拒绝,林明法官说:“无论你签不签字,从现在开始判决生效,你们去看守所见吴志岐吧。”
吴志岐的亲戚不解地说,“整个宣判,过程都不走了,就结束了,就赶人了。”当事人吴志岐都没有出现,二审宣判无开始就结束这是什么宣判?
法院的天职是:弃恶扬善、维护正义、体现公平、公正,用人间的法律制裁不守道德的人,以警示人们,要守住善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如今,中共当政的法院却被沦落为迫害善良人的犯罪工具,法官、院长成为执法犯法、违法犯罪的走卒。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的二十二年间,据不完全统计,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六一零”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被证实至少已达32人;关洗脑班153人;被非法劳教143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公布出来的至少74人(不包括周华建、林武、黄柱峰等三人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正面临非法庭审。还有81岁的李顺华被监视居住,2021年12月27日已经被非法庭审);而且有的学员被非法劳教二次、三次,有的同时遭受过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被上门骚扰、跟踪、监控、绑架、拘留、抄家,以及被降职、开除和罚款、抢掠财物者难计其数。
茂名市中级法院无视国家的法律、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公安制造冤假错案、公诉人刻意罗织所谓的证据视而不见,听命于茂名市“六一零”办的指令,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枉法诬判裁定。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在茂名市中级法院都是经过审委会开会研究决定的,作为历届的法院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法,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是修佛之人。迫害佛法修炼者,罪恶滔天,必将遭到恶报。恶报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就是为了让世人明白真相,得到神佛的救度。希望茂名市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等政府工作人员能够清醒,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把良知公义留给社会,把福德留给自己、家人和子孙。
附:林建辉的个人信息
林建辉,男,出生日期:1961年 7月 14日,出生地:广东揭西。工作单位名称:原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职务:院长。现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1999年-2000年,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书记、副院长;
2000年-2005年,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院长;
2005年-2007年,广东省高级法院司法装备管理处副处长、审判员;
2007年-2011年,广东省高级法院司法装备管理处处长、审判员;
2008年5月任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任;
2011年 3月 -2021年1月,林建辉任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
2021年2月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