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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好青年李兵被绑架至洗脑班近一个月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李兵,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被孤岛采油厂管理二区中共人员绑架进臭名昭著的东营集输洗脑班,目前已经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

李兵,“八零后”,江汉石油大学毕业,中石化胜利油田孤岛采油厂管理二区职工。李兵为人谦逊温和,工作兢兢业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孤岛采油厂管理二区书记刘书廷,受油田及采油厂“610”指使,以李兵不签字“转化”为由,对李兵停职、单独隔离、强迫抄“党史”,逼迫李兵“转化”和写“三书”。 从二零二一年四月起,李兵被管理二区扣掉绩效工资,给一家人的生活带来困难。

为维护合法权益,李兵多次向单位以及工会反映情况,无果,李兵遂将单位违法行为投诉到劳动局。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李兵被油田610人员和警察谈话。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李兵被非法关进集输洗脑班。

二零二零年被绑架到洗脑迫害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开始,在胜利油田“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的指使下,孤岛采油厂党委、厂工会、信访办在金岛宾馆,安排了对孤岛采油厂各单位在职和退休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清零行动”,预谋迫害法轮功学员。

为了配合“清零”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初,李兵被单位强制带到金岛宾馆洗脑班。来自山东省内几个所谓“转化专家”对他散布歪理邪说,企图达到“转化”他的目的。

被单位无理扣掉绩效工资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起,采油管理二区书记刘书廷,以李兵有信仰“不转化”为由,口头通知对李兵停职,要李兵交出钥匙,离开原办公室,到管理区一个会议室里待着,并强制李兵学习《中共党史》,并写学习笔记,说以此作为给李兵发绩效工资的依据。

因为李兵不是党员,也没有入党的打算,强制让李兵学习《党史》,属于强制信仰的违法行为,因此,他拒绝学习。

书记刘书廷因此安排劳资扣发李兵的绩效工资(奖金)。李兵问他,自己没有违反任何一条厂规、区规,为什么要对他停职?有什么依据?刘书廷说,这是采油厂领导的决定。李兵向他要采油厂领导决定的书面文件,刘书廷拿不出来,他说这是上面要求的。李兵问他有什么文件可依据,他说有文件,但是因为涉密不能出示。

也许刘书廷觉得理亏,过段时间,刘书廷又召集基层班站长和数名基层职工,通过了一个《绩效考核规定》,内容大意是,不能给管理区创造效益的就没有绩效工资,并把这个考核规定向李兵出示,作为对李兵扣发绩效工资的依据,让李兵签字。李兵对他说,对这份绩效考核规定没有异议,但是,并不是我不能给管理区创造效益,而是管理区无故停了我原来的工作岗位,并且不给我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才导致不能给管理区创造效益的结果,责任不在自己。因此,李兵拒绝签字。

从二零二一年四月起,管理二区开始扣发李兵的绩效工资,每月大约二千五百元,预兑现工资每月大概五百元,李兵每月工资仅三千多元。

东营市目前每月最低生活保障二千一百元,随着疫情的影响,各种物价高涨,他家里有老人、孩子需要负担,单位扣发绩效工资,导致了李兵经济上的困难,给他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为此,李兵多次向书记刘书廷反映,奉劝他不要不顾生产经营重任,助恶为虐,但单位并没有因此有丝毫改变。

依法维权,又被绑架至洗脑班

为了寻求公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兵向厂工会及领导反映情况,请求工会帮助。求助无果后,李兵到东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投诉单位违反《劳动法》、违反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当李兵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递交完申诉材料后,劳动监察部门接收了他的申诉材料,与此同时,工作人员接到了一个疑似政法部门的干预电话,不准许工作人员给李兵立案。

在五个工作日内,李兵等待回复是否立案期间,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七日,孤岛采油厂工会和信访办专门找来油田“610”人员温曙明,对李兵洗脑迫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全世界的工会都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厂工会反而要压制职工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此事网上曝光之后,为了制止迫害,海外的真相电话给温曙明打来,希望他能收敛不法行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温曙明找到李兵,表示非常恼怒,以警察要找李兵谈话来威胁。第二天,朝阳派出所警察马玉强找到李兵,要求他写“检查书”。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海滨分局国保警察任安远和朝阳派出所马玉强再次到单位找到李兵,追问李兵明慧网上的曝光。李兵虽然认为自己不存在违法行为,而且警察找自己明显违法,但他还是不失态度地告诉警察:明慧是境外网站,警察应该依法去境外查。这次谈话,李兵感受到了某种威胁的暗示。

随后没过几天,时间是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李兵被绑架进了臭名昭著的东营集输洗脑班(中共侵犯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权利的私设监狱,位于菏泽路南),正值年关,李兵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家人非常焦虑。与此同时,管理区还抽调了四个职工轮流看管李兵,因为无理迫害的行为见不得光,这四名职工也长时间不让回家和家人团聚。

参与迫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李兵被东营集输洗脑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近一个月了,作为企业生产单位,私设监狱、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是严重违法违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三十九条和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已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在未来昌明的法治社会,这些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


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职工培训学校大门。右边是集输洗脑班的楼房


集输洗脑班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诲炼功人以真、善、忍为准则,提升道德,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无论在家庭、在单位、在社会都要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最后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思想境界。

正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兵的所有人员,俗话说:“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人生如戏,转瞬即逝,一生名利带不走,欠债却是要还的,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们自己。

中国人传统的节日过大年就要到了,呼吁、要求释放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李兵。

参与迫害部份人员:
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综合管理室(党政办)“610”人员 温曙明 13854642759
现油气集输洗脑班”610”人员 聂鑫 13954672209
海滨分局国保警察 任安远 18205461991
朝阳派出所警察 马玉强 18654600910 18505461987
孤岛采油厂工会主席 冯勇成 0546-8899566
孤岛采油厂管理二区书记 刘书廷 15954622865

 

(原文:胜利油田好青年李兵被绑架至洗脑班近一个月 【明慧网】 (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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