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据吉林省蛟河市中共政府官方网站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四十分左右,蛟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在公安局六楼办公室擦玻璃时意外从窗台坠落,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郝壮尸体已于十一日火化。
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关注,网民提出疑问:公安局长需要亲自擦玻璃吗?况且,事发当日的吉林已经是冰天雪地。据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蛟河市气象局,得知十一月九日当天,当地天气为大雪转小雪,最低气温为零下3.4度,最高气温为零下1.6度。
对于郝壮的死因,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郝壮是蛟河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其结局是他对善良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报应。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郝壮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四年,蛟河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1人,劳教54人,拘留25人,送洗脑班66人。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因中共迫害被非法绑架、抄家、开除公职的成百上千。郝壮的名字被收入海外明慧网“恶人榜”。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蛟河市政法委“610”办公室指使各派出所警察把对江泽民控告的法轮功学员刘俊堂、陆润凤、何雨石、潘颖、王爱国、吴德修、周金娥、苏荣华和王克民夫妇等十人劫持到蛟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后劫持到舒兰洗脑班继续迫害。十月十三日上午,因诉江遭绑架、拘留和骚扰的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十多人。洛春燕、姜开英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民主派出所强行拘留十天,无任何手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四十分左右,郝壮坠楼,因伤势过重遭恶报死亡。
)
郝壮(遭恶报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