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
直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湖北省咸宁市至少仍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着,有的在监狱,有的在看守所。
初步不完全统计信息如下:
1、王会元,女,六十五岁,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王会元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目前仍在武汉市女子监狱遭迫害。
2、汪云霞,女,五十岁,通城县塘湖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被绑架。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目前仍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3、陈爽,男,二十五岁,咸宁温泉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被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目前仍在广东省韶关监狱遭迫害。
4、黄秋珍,女,六十五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八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秋珍不服,依法上诉被维持冤判,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迫害。
5、梅树清,男,三十多岁,赤壁市人。二零一八年四月在武汉蔡甸区被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蔡甸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诉被维持冤判,目前仍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迫害。
6、张日华,男,七十七岁,崇阳县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被崇阳县公安局绑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维持冤判,张日华仍然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7、刘社红,男,五十四岁,原籍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桥村人;赵秀娟,为刘社红的妻子。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刘社红和妻子赵秀娟双双在荆州市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获悉,刘社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妻子赵秀娟被非法判刑七年。刘社红仍然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赵秀娟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8、周国强,男,五十多岁,原赤壁市工商银行职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五点,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刑侦警察联合武昌区余家头和水果湖派出所、国保、特警,闯入洪山区中北路姚家岭站东湖熙园物业,绑架周国强等六人。随后,周国强等被劫持到余家头派出所,铐在铁椅上非法审问,遭到毒打,刑讯逼供,又强迫做身体详细检查,怀疑为活摘器官配血型做准备。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半,周国强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周国强被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周国强不服,依法上诉。但被非法维持冤判。目前仍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9、向德斌,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因被叛徒出卖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向德斌非法庭审,但没有结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四年多。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处罚金一万元,依法上诉被非法维持冤判,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10、张为卿,男,四十三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因在网络上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两年,在法庭上,精通法律的张为卿揭露过公检法黑内幕,咸安区公检法人员对他恨之入骨,伺机打击报复。二零二零年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其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
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
11、洪海华,男,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罚款一万元。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但被维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12、何国熬,男,七十多岁,通城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何国熬被绑架到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开庭日期及非法刑期不详,家人没有收到非法刑事判决书。
13、汪信清,男,六十多岁,通城县计生委妇产科退休医师。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通城县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张定二、杨伟明、张四平等人绑架、抄家,说是十多年前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九月十二日,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诬判三年,依法上诉但被维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14、刘海泉,男,四十多岁,温泉居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温泉岔路口搬运工刘海泉接到一个电话不久,就被不明身份的一伙人绑架。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刘海泉被非法秘密关押在咸安区猫耳山旧看守所。四月二十六日,得知了新唐人电视的锅是刘海全安装的,有六个警察到处非法搜查新唐人电视。此六人中,一人姓石,叫石凌,是国保的;一人姓施;一人姓周,说是市局的,另三人不知姓名。后转为非法刑事拘留,面临被非法起诉。目前刘海泉被异地非法关押在通山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