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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遭受的多种迫害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

长春法轮功学员杨丽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家被红旗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十二月二十八日被构陷到朝阳区检察院,律师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接到非法判决,杨丽被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一年并罚金五千。

杨丽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下面她诉述在看守所遭受的迫害情况: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号左右,在三零三监室,由于我不穿号服,不参加点名报数,代管狱警于天红指使在押人员强行将我拽到地中间罚站,我拒绝这种体罚,遭到在押人员梁倩倩、肖红、刘艳的殴打。我拒绝参加值班,有一天凌晨四点半,代管狱警让在押人员叫我起床,如我不起床,让监室所有人陪我一起不睡觉,一起站着。我起床后炼功,遭到在押人员的看管,把住我的胳膊,不让我炼功。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转到 一零三监室。一月二十五日,一零三监室的主管狱警崔悦将我提出监室,在办公室带领两名刚参加工作的实习狱警找我谈话,让我答应两个条件,穿上号服,不许炼功,按照看守所的日常生活制度跟其他人一样在监室生活,我拒绝。崔悦非常生气,给我看看守所迫害人的照片,关小黑屋,给人上约束带等,并告诉我,在看守所她说了算,她想办成的事情还没有办不成的,象我这样的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我告诉她,希望她不要这样做,对她不好,我是被非法抓到这里来的,我不是在押犯罪嫌疑人,所以我不能遵守看守所的任何管理。最后,她跟监室里的所有人喊话,说我是监室里所有人的敌人,并通知在押人员应该知道如何对待我。

回到监室,监室内主要管事的在押人员聂淼、田霞就按照崔悦的指示安排人对我进行包夹。

1、封卡封号

只允许我使用现有的日用品。不允许我再购买日用品及食品,将我之前在三监区购买的食品全部扔到室外。

2、包夹、体罚

不允许任何人与我说话,二十人包夹看着我,分成五组,每组四人,每一小时一轮换。每天早晨六点二十分起床到晚上九点二十分全天站着,不允许坐着。吃饭由两个人看着,不给凳子,让我站在地中间吃。我只能蹲着,把两个饭盆放到地上吃。刚开始罚站,我不站,监室内的在押人员,就将我架起来,轮流踢我膝盖。主要参与者:聂淼,田霞,打手:李丽娜、胡荣、郭爽、张婷婷、潘云峰、孙楠、邢伟、崔孟娜、杨佳琪、马艳丽。

晚上安排包夹人员用胳膊顶我,不让我睡觉。如我反抗,就拽我盖的单子,不让我睡觉,甚至强行拽我下地,不让我睡觉。有一次,一名刚来的在押人员实在看不下去,站出来帮我说话。第二天就遭到了排挤,约谈。

3、人格侮辱

一月末的一天,崔悦将我叫到窗口,突然后面有人将我抱住,把我衣服扒了下去。崔悦说:你不是不穿号服吗,让人帮你穿,让在押人员给我套上夏天的半截袖号服,一起上来八、九个人,跟我撕扯到一块。并安排在押人员李丽娜将我的衣服扔到卫生间的水桶里泡湿,然后扔到外面的放风场。 主要参与者:聂淼、田霞、打手:李丽娜、胡荣、郭爽、张婷婷、潘云峰、孙楠、邢伟、崔孟娜、杨佳琪、马艳丽。

过了两天,又将我叫到窗口,突然后面又上来人,配合崔悦将我反铐在窗口的栏杆上,崔悦说我不讲究卫生,让在押人员胡荣给我剪指甲,我在挣扎中,胡荣将我的手指剪出血。崔悦又安排在押犯人胡荣、郭爽,给我洗冷水澡,将水龙头一直放着冷水,安排潘云峰从头顶向下浇水,安排郭爽、胡荣给我搓澡。并扬言让我头脑好好清醒清醒。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由于不给我凳子,我只能把饭盆放在地上,蹲着吃饭 。经常遭到李丽娜、郑艳芝谩骂,推搡。

4、冷冻

将我的衣服都扔到室外,不允许任何人给我衣服穿。让聂淼只给我一件半截袖号服,一条单裤穿。晚间睡觉不给被子盖,只给一个床单。不给热水喝,只允许我喝冷水。洗澡只能用冷水。从一月二十五日一直到四月初崔悦被调离到三监区当监区长,一零三监室换了新狱警,才把我自己的衣服还给我。

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赵淑宇,问监室里管事的聂淼,为什么不给我被子盖。聂淼说是狱警安排的,赵淑宇就按响了报教器,要求狱警给我被子盖,当晚正好是崔悦值班,崔悦到窗口,将赵淑宇骂了,并告诉赵淑宇,这件事是她安排的,让赵淑宇不要管闲事。赵淑宇当晚将自己的被子给了我,并告诉我,她今天的做法明天一定会被转监的。第二天,赵淑宇被告知转监,赵淑宇说我没做错什么,她们不能这样对待我,她也把号服脱了,要跟我一样。她被屋内的人围住,关到了监室的缓冲门,我俩一起喊法轮大法好,她向监室外喊话,揭露崔悦残酷对待我的罪行。之后,赵淑宇被转走,后来听说她到新监室被封卡封号。

当时一零三监室没有暖气,其他人穿羽绒服。室内非常冷但却开窗,以通风为名实质开窗户冻我。后来全屋人都感冒了,此后就不再开窗户了。

5、扣押看守所发放的食品,打餐设障碍

看守所每周发一个水果,每周二、四、六早晨发给每人一个鸡蛋。我的被扣押,我找在押犯人李丽娜问,李丽娜说狱警安排的。后来得知,她们将我的那份鸡蛋和水果领出后分吃了。

每天有专人给我打饭,有两次不给我打饭,以打饭给少了为由,人为的给我少打馒头。主要参与者:聂淼、李丽娜、张婷婷、孙楠。

法轮功学员崔影,因为给了我一碗菜汤和一袋咸菜,被包夹人员报告给狱警,崔悦对崔影实施了封卡,不允许购买食品,罚站一个月,写检讨等惩罚。并恐吓屋里所有人,如有人再给我帮忙或食物,也会受到这样的处罚,甚至更严重。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看守所突然通知我开庭,让我穿上防护服,不去法院在所内视频开庭。我被带到看守所一楼。那里已经有六、七名法轮功学员等在那里,我才知道,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今天上午对关押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开庭,这些人被安排在不同的小房间里视频开庭。 基本都是两、三分钟就草草收场。

在等待期间,我看到了曾经跟我在一个监室待过的法轮功学员于爱吉,我看到她胳膊上有伤,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是被上了约束带。也是崔悦主使的,上约束带十五天。上完约束带就给她转了监室。她也是因为不穿号服,在监室炼功被封卡封号。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晚八点多,我突然头晕、恶心,心脏难受。当晚值班狱警叫来值班医生看我的病情,并打了120急救车来,随后我被120送往长春市中心医院急救。我在120车上,要求立即通知我家属,遭到拒绝,并告知我,狱警没有这个权力通知家属。我告诉她们,我如果出现任何危险,她们得负责。在急救中心,我被强行抽血,测体温。最后给我做了一个CT。这期间,我一直跟身边的狱警说通知我家属,我要回家。她们说已经通知办案单位了,等我检查结果出来。大概半夜左右,她们将我送往长春市中心医院六楼——长春市监管支队病监大队。说我现在有病,不能回看守所了,得在这里治疗。一个医生给我做入院登记,我没同意,我要求回家。陪我一起到医院的看守所郭大夫跟医院的副所长商量,最终将我留在医院。我于二十五日凌晨两点半被强行抬进六楼六一零病房。所长要强行给我打针,遭到我拒绝后,他安排狱警将我四肢固定到床上。

长春市中心医院整个六楼是长春市监管支队病监大队,共十个房间,九个男病房,一个女病房。女病房共九张床。除了我,当时屋里还关押了五名法轮功学员,长春的赵善英、刘淑兰、黄靖茹、汤慧苹,还有榆树的一个法轮功学员。由于得知我与赵善英是婆媳关系,二十五日,狱警将我婆婆赵善英转押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继续迫害。我被留在了病监大队。二十五日晚,由于我拒绝病监大队夜晚给人戴脚镣的行为,女狱警找来男狱警,强行给我戴手铐、脚镣并将四肢固定到床上。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医院通知我要采血。由于我不配合,虽然我被固定在床上,仍无法采血。最后病监大队安排两名男狱警,一名女狱警,医生护士数人进入监舍,一名男狱警跪在我膝盖上,另一名男狱警按住我肩膀,女狱警按住我胳膊,三名护士强行采了几管血。我一直劝告他们不要这样做,他们只是说他们也没办法,就是走流程。我一直喊法轮大法好,当时同屋的法轮功学员都哭了。

七月二十七日,我被告知,采血有一项凝血指标不合格,还要继续采血。我又拒绝,最后还是强行采了一管血。接下来几天,窗口一直有医生询问我,是否能配合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带心脏二十四小时监控盒子等,让我立即吃药接受治疗,我说我没病,医生说,你还没病,你要是哪天心梗、脑梗过去了,你就不犟了。

我要求医生告诉我身体到底是什么问题,我要通知家属,通知我的律师,我有知情权。医生都是闭口不答。七月三十日,我见到了我的律师,我将在这里的情况告诉了他,并让他转告我的家属,我现在要求回家。

八月十一日,我被戴脚镣、手铐固定床上十七天后,被第四看守所的狱警接回。在这十七天里,病监大队没人再过问过我的病情,只是护士在窗口走个形式,喊我名字说有我的药。这十七天里,我吃饭,上厕所都在床上。屋里的法轮功学员刘淑兰阿姨一直照顾我。有两次我要求狱警让我下地上厕所,我不想让阿姨照顾。但下地后,我走路已很吃力了,心脏疼,只能挪步了。

八月十一日,我不配合回看守所,一路喊法轮大法好,被强行抬回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三零二隔离监室。过程中,我突然心脏疼痛,四肢僵硬,上不来气。看守所的曲大夫强行给我十指放血,说是物理治疗,减轻心脏压力。我四肢无力动不了,他们安排了四个包夹照顾我。在三百零二监室待到九月十三日,期间我一直躺在铺上,上厕所需要人扶,稍微一动,就脸色苍白,嘴唇没有血色。

九月十三日,我被转回到一零三监室,一切都需要有人照顾,基本是天天躺着。十月二十五日,我又心脏突然难受,医生到窗口诊治,测量血压150,心跳94,给我一片阿司匹林缓解病情。我向医生询问了我的身体状况,才得知长春市中心医院病监大队给出的诊断是心膜积液二级,非常严重,做不了手术,只能是靠养,让积液自己吸收。我提出看守所将我当日突发心脏病的病历给我一份,后来被告知看守所没有,让回家以后自己去医院调取。等我回家后,我才知道,我家属八月份就到病监大队索要我的病历,但病监大队一直不给。

十二月十六日,是我回家的日子。当我走到看守所门岗的时候。看到的不是我的家人,而是红旗街派出所非法抓我的警察,我说我没见着我家人,我不走了。红旗街派出所四个警察强行将我抬出看守所,抬上警车,我说我释放了,你们没权力带我走,警察说,“你说释放就释放了,得跟我们走。” 警车开到大门口,我看到我丈夫在大门口站着,我就在车里喊我丈夫的名字。警察将车开到一个路口,我看到我丈夫追到警车前,将车拦住,我弟妹上来开警车的车门,要拽我下车。这时,我坐的车又上来一个社区的女人坐我身边,司机怕我从车下去,将车门锁落下,我看到我丈夫被他们拖在地上踢,我弟妹被拽到路边打,马路上围了很多人,警察马上开车走,并打电话支援。路上,他们一直谩骂,我告诉他们不要这样,他们根本不听,越说越难听,我告诉他们,看守所迫害我,我心脏难受,呼吸困难,要吐,他们竟然说:“看守所咋没迫害死你呢,吐自己衣服里,要是吐我车上,我整死你。”

由于我身体弱,他们将我抬下车,扔在了派出所的地上,之后,给我抬到一个笼子里,扔在地上。我又出现呼吸困难,十指僵硬。过了一会儿,来个警察让我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个字,我说签不了。最后说他们就是履行个程序,返还扣押我的物品,让我签个字,签字把东西还给我。我让家属当场做了录像,在列出非法扣押我的物品单子上签了字。中午十一点三十分,家属将我扶出派出所。

 

(原文:杨丽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遭受的多种迫害 【明慧网】 (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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