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
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九日的二十三天时间里,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刘长杰、副大队长李蕾为首的警察,在下属派出所的协同下,有预谋地非法抓捕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十七人,骚扰四人。现仍有十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其中已知一人被构陷的案卷移交到检察院,多人遭非法批捕。
过程中,刘长杰、李蕾等人采用了蹲坑、跟踪、诱骗等非法手段抓人,他们大多不穿警服,不出示身份证件和搜查证,强行入室,抢夺私人物品和现金,不出具物品清单。甚至不分青红皂白,连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都不放过。而且在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非法羁押在看守所的情况下,仍提外审,且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律的特点,使用欺骗的手段套取虚假的“证词”,收集所谓的“证据”。
1、一天之内绑架九名七、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在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主导下,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热电厂附近的一位康姓法轮功学员,由于其户籍是锦州市太和区辖区的,被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抄家、绑架。而就在康姓学员被抄家过程中,八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淑媛到康家串门,随即也被扣押绑架。然后太和警察索性就在康家蹲坑了。
到二十七日晚五点,警察在康家共绑架了九名法轮功学员。除了康姓法轮功学员外,来她家的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有的是来康家串门的;有的则是由于家人发现她们一天都没回家,着急上火,就找到别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康家寻找亲人,结果到康家后全部都被扣押绑架。而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最大的84岁。她们是:康姓学员、张淑媛(81岁)、陈文学(79岁)、刘香莲(81岁)、胖王 (80岁)、张素琴(73岁)、刘玉荣、金晓梅、李淑芳(75岁)。现陈文学、刘玉荣、金晓梅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其余全部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到家中。
其中法轮功学员刘玉荣,是到康家去请帮忙找工作的,刘长杰等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以其曾被判过刑为由,将她非法刑拘。目前刘玉荣已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2、张英铃被从家中绑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锦州法轮功学员张英铃在家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3、宋德春在家被绑架 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晚,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宋德春在家中被太和分局国保绑架至看守所。宋德春于十二月十五日回到家中。
4、郭淑芬观看真相粘贴被绑架 被构陷案已移交到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晚九点左右,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郭淑芬,在锦州市北郊营盘药房路过时,看见电线杆上贴着法轮功真相传单,就停下来观看,此时,一个不明真相的女人,看到之后就说真相传单是郭淑芬贴的。并打了北郊派出所电话,恶意举报,该派出所伙同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十多人、出动两辆警车,领头的是国保大队刘长杰、李蕾。
当晚十点多,警察暴力将郭淑芬女儿家的门锁用脚踹坏,砸门闯入郭淑芬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一万二千多元现金,还有家属生活所用的打印机和电脑等物品。尽管家人一再解释电脑和打印机是家人生意所用,与郭淑芬没有关系,郭不会上网,也不会打印,但警察还是把这些物品抄走,并当作构陷郭淑芬的“物证”。非法抄家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一点多,警察强迫家属配合做笔录。然后将郭淑芬家属带去锦州市北郊派出所做笔录到凌晨三点。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郭淑芬被凌海市检察院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批捕。
目前,构陷郭淑芬的案卷已经移交到凌海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是检察官詹卓。
5、古稀老人许清芳及亲属三人被绑架 遭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早上,许清芳老人在锦州市葛王早市发明慧台历时,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蹲坑(预谋构陷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便衣警察绑架到锦州市大薛派出所,之后,许清芳的女儿孟涛听说后,赶到派出所。许清芳的侄子许池听到消息后,也来到派出所与警察交涉,未果,他便赶到许清芳的住处。随即,许池被跟踪而来的警察扣押。孟涛也被扣押。
十二月二十日,孟涛和许池被以“销毁证据罪”非法批捕。而许清芳也被批捕。目前,许清芳、孟涛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许池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6、一唐姓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左右,在锦州林西路附近做牵裤脚零活的唐姓女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当天九点钟回到家中。
7、锦州市太和区四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抄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午,在锦州市太和分局的纵使下,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兴隆社区李姓、冷姓法轮功学员被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大薛派出所四个警察骚扰。下午两点左右,王姓法轮功学员被抄家,师父法像、书被抄走。陈姓法轮功学员家师父法像被抄走。
8、锦州法轮功学员贾精文在家中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贾精文在自己家中被太和分局国保副大队长李蕾等人绑架,现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上述陈列的事实,还不包括二零二一年十月末、十一月初他们绑架未果的八十二岁的孙姓法轮功学员和七十多岁因用手机讲真相被绑架的宋姓女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事实上,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刘长杰、李蕾等人有预谋地非法抓捕了辖区(包括波及到其它区域)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52人,其中遭非法判刑17人;一年以上刑期(含一年)14人,最高刑期达七年;其中,法轮功学员李艳秋在监狱被迫害致死;非法行政拘留八人次;骚扰至少13次人。在这过程中,还连续发生多起有预谋的群体绑架事件,而以刘长杰、李蕾为首的国保大队积极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政策,主动充当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为所欲为,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甚至不惜老百姓的血汗钱,布置警力在早市、集市等处蹲坑,图谋抓捕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恃无恐地采用手机拍照,甚至公开扛着摄像机录像。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乃天赋人权,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各国民众的爱戴,可是在中共治下,这写在宪法中的权利却被堂而皇之的剥夺,中共不仅要管人的行为,还要限制人的思想。它害怕人民有善念良知,不敢给人信仰自由,不敢让人说真相。
愿更多的世人能看清中共的邪恶,坚守正义与良知,在善与恶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也希望刘长杰、李蕾等人,认清中共的邪恶,认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性,不要再继续追随中共迫害善良。同时人间的法律也是以惩恶扬善为目的的,违法办案,也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善恶有报,天理公正。历史已经给人留下了无数的警示:紧跟政治风向如同盲人骑瞎马,盲从的结果最终只能是害了自己。悬崖勒马、亡羊补牢尚有一线生机,愿锦州各级官员抓住这稍纵即逝的历史机缘,给自己留出路,否则失去的不仅仅是功名、利禄,而是失去生命的永远!
相关责任人信息:
1、辽宁省锦州市市委书记:靳国卫
锦州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心宇
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猛
2、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
邮编:121000
局长:吴亚凡
副局长:王超
国保大队长:刘长杰
副大队长:李蕾(男)0416—5165688办、1394069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