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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判十五年 吉林省榆树市谭秋成自述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我叫谭秋成,今年39岁,因炼法轮功被迫害十四年零一个月。

我是1997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法轮功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个为他人着想的好人,改掉了抽烟喝酒赌博的恶习,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更好的人。

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破坏了我们正常合法的修炼环境,为此,我多次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1999年10月我在上访时,被交到长春驻京办事处,遣送回榆树看守所迫害,当时我只有22岁。

被绑架期间我抵制迫害,不做操,不背号规,坚持学法炼功,并要求见市长,提出无条件释放。

起初,拘留所所长魏福成给我们开个会,软硬兼施,还说:“你们也清楚拘留所是什么地方,如果不服从这里的管制,那我们有的是办法。”

我没有被他的话吓倒,仍坚持学法炼功,拘留所找来一群如狼似虎的打手,叫嚣着冲进牢门,用“小白龙”(白色塑料管子)把王保工、韩玉珠(在苇子沟劳教所被灌浓盐水而虐杀)、吴小光、张立友先痛打一顿。事后警察们的双手都沾满了血。然后扣上手铐,连搡带踹地塞进车里,把我送进看守所,两个月之后我被非法送进九台劳教所非法关押十个月。

从黑窝回来之后,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为了维护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让世人明白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我印刷真相传单和制作小喇叭,被长春市局政保科非法抓捕,三个恶警,拳打脚踢,把我的脸部都打肿,眼睛充血,我的身体受到严重的迫害,视力看东西模糊。

在长春市局,恶警用啤酒瓶子的嘴敲打我的睾丸,还对我说:等喝酒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回来后把我强行押到长春市净月潭的地下室的审讯室刑讯逼供。


酷刑演示:老虎凳

恶警强迫我坐在老虎凳上,用电棍电击腋下等敏感部位,把我的双臂用力往后背, 背到都不能往下压的成度,把我的全身用水淋湿,用高压电棍电击,而且都是多次的往复的,刑讯逼供让我承认。

第二天上午恶警把我送到长春市铁北看守所继续迫害,在铁北看守所,为抵制迫害我被迫绝食十五天,在绝食期间警察把我送到长春市公安医院强行灌食。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被非法开庭,在开庭期间,法庭不允许我说话,更不允许我为自己辩护,而且在开庭之间法警威胁我:“如果你敢在法庭上随便乱说话,回来我就收拾你。”完全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正常辩护的权利,我被非法判刑十五年,被送到吉林二监迫害。

我被送到吉林二监之前,得知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吉林二监,全监上下如临大敌,政委刘长江多次组织教育科、狱政科、刑罚执行科及各监区主抓改造的监区长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决定入监的法轮功人员不分到入监队,而是直接分散到各监区,由各监区的“小严管队”管理。

各监区的“小严管队”按监狱法规定是不允许存在的,它是不合法的,它主要由各监区的牢头狱霸控制着,其实质就是专门为狱警、牢头狱霸勒索他人财物而设置的专项工具,是监狱警察勾结乖张暴戾具黑社会性质的“大哥”们殴打、体罚、勒索无辜者的场所。来到这里法轮功人员的命运便可想而知了。

狱警指使“严管队”的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的管理。法轮功学员进入“小严管”后就坐在木板铺上,双腿伸直与上身形成90度角,不允许有丝毫的晃动,否则就遭到看管人员的暴力毒打。

从早上五点三十分一直坐到晚上七点二十分,除了吃饭外,上厕所也是有时间严格限制的。这样几天下来,臀部上就会磨出血泡,连路都不能走,紧接着就是逼迫法轮功人员写“四书”。所谓的“四书”就是: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决心书。为了得到“四书”而获得奖励,全监十二个监区的“小严管队”的看管人员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大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末,吉林监狱在监狱管理局的纵容下,把原来用作“小号”的监室,都安装了残酷的刑具“固定床”,很多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拉去上“固定床”:即先是将人的四肢固定在床上,再将的人四肢捆绑后将人腾空,向四个方向用力抻,而后,再在人的身下放一卷被子后向四个方向用力抻,再往下压。谭秋成还遭受“三抻三放”的酷刑。被押入严管室上“固定床”,三天后再被“大抻”。

作为法轮功的一员,我未能幸免,我由于拒绝写“四书”,同时要求向监狱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监狱各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用刑迫害,主抓迫害法轮功的教育科恶警李永生和五监区的改造队长林志彬把我强行押入严管队,直接上抻床迫害,我被折磨得生命垂危。

我绝食抗议。刑事犯人徐志刚把我放下抻床之后强迫长期固定四肢。我被关押在严管室两个月,残酷的酷刑折磨,导致我身体严重伤残,放回监区时,身体极度虚弱,只能扶墙走,手腕被抻的伤口化脓,脚冻的青一块紫一块,由于在抻床上长期不动,后背已经瘀血,全身肌肉萎缩。

2004至2007四年间,我每年都有一次,被押入严管队迫害,迫害我的恶警有王元春、张建华、林志彬、李永生、张猛等。

2009年5月,因我平时用来听法的MP4被发现,我被强行押入严管队,恶警王元春追查MP4的来源,我拒绝说出并绝食15天以示抗议,在绝食期间,王元春指使医院犯人强行灌食,用一根结实的木棍撬开嘴,我的牙被撬得松动,导致后期我的门牙脱落。

2012年2月20日王元春为了进一步迫害法轮功,集中管理,强行转化,让各个监区恶警配合,把法轮功学员分别集中各个屋,由犯人看管,我们完全失去了自由。为了进一步迫害法轮功,监狱组织多名犹大轮番强行转化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让看管的犯人长期折磨,不让睡觉,以达到转化的目的,主要参与迫害的犯人有崔清林、柴颜春、闫克辉、王军、潘立军、吴志海等。

2014年11月23日我结束了十几年的狱中生涯,从吉林二监回家时,我已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变成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中年人,头发掉了很多,已明显的秃头,不到四十岁,上、下门牙已掉,现在我的手腕上还有明显的伤痕。

这场迫害不仅残害了我的身体,我的精神也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我一生中最好的年华在监狱中度过。这一切的迫害只因为我炼法轮功,做好人。而且我的家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的父母以前都炼法轮功,迫害使他们放弃了,不敢再炼了。

善良的人们,请伸出您的手,一起来支持法轮功,制止这场迫害,还法轮功一个公道。也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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