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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81岁李顺华被非法庭审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非法对81岁的法轮功李顺华老太太开庭,两位维权律师依法为老人作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警察在开庭的当天早上七点半,从李顺华家,把她劫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李顺华的儿子和女儿,由于受到茂名610等人员的威胁恐吓不敢去法庭旁听。

李顺华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八点四十分来到茂南区法院大门。两位律师在法院安检时,法院故意刁难他们,安检花了一个多小时。律师一进入安检时,搜身、放手机。一个女工作人员说:“不许带电脑进入法庭。”律师说:“你是谁啊?”赶忙走来一个法院男工作人员说:“不关她的事。”女工作人员马上退去。谭卫和阮志强副院长问:“不用你的电脑,你用法院的电脑行吗?”律师说:“不行。我的电脑有我的资料,使用方便。你们有什么依据不让我带电脑辩护?”谭卫和阮志强副院长说:“怕你们录音录像。律师不能带电子设备进入开庭。”

法院连一根充电线都认为是电子设备,都要求放在外面。律师很生气地说:“你们要不要开庭?上次你们不让卢廷阁律师带电脑,没有开庭。”最后,谭卫和阮志强副院长让工作人员把律师的电脑用胶布式的胶纸封住电脑的摄像头和喇叭。

直到十点多才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进礼和一个年轻的检察员的公诉没有法律依据,发言时语无伦次。律师把公诉人构陷李顺华的所谓“罪状”全部推翻。

维权律师在无罪辩护中说:

一、没有法律依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
二、公诉人未能举证证明李顺华如何破坏法律实施?被破坏了哪部法律哪部行政上法规及被破坏的程度?
三、明显是先抓捕,后取证。
四、关键的两个证人:茂南区站前街高凉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郭伟青、郑彩琴是维稳李顺华的,他们二人和李顺华有利害关系。二位证人没有出庭作证,因此,二位证人证言无效。
五、我的当事人无罪。

在整个开庭的过程中,两位律师配合得很好。主审法官谭卫开始有些凶,后来听到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后,基本上没有打断律师的发言。

整个庭审不到两个小时,在中午十二点钟结束。主审法官:谭卫,陪审员:柯学军,周晋锋,书记员:刘丹。

李顺华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一九五五年在困难时期得了发冷病。这个病很厉害,它会摧残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引起类风湿,关节变形、弯曲、手指完全变形等。随后,不到三十岁她就得了肾炎,一直没有好断根;后来又得了肺结核病七年左右。随着年龄的增长,李顺华又得了心脏病、心肌梗死、美尼尔氏综合症、坐骨神经、肩周炎等等多种疾病,肾炎几乎严重到接近尿毒症。李顺华周身缠病,痛苦不堪,没有一个星期不去看病,没有一天不吃药的。每天经受病痛的折磨,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气又变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人成了个黄面婆,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真的是没有活路了。一九九五年九月修炼法轮大法后,李顺华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心性,与人为善,不到半年,身体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从修炼法轮大法的那一天起,到现在的二十六年里,李顺华没有吃过一粒药,没有上过一次医院,身体都很健康,给儿女们减少了很多负担。她从内心里无限地感恩法轮大法,无限的感恩李洪志师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李顺华被站前路派出所警察带进茂南区法院时,法院工作人员来看她,都说她“好年轻”,不像81岁的人。女工作人员说:“81岁,不像。60岁还差不多。”在李顺华身边的警察说:“她都82岁了。”

明目张胆的构陷、庭审一个无辜善良的80多岁的老太太,有辱人类文明、可悲可耻。

 

(原文:广东茂名市81岁李顺华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 (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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