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安徽合肥市王敦龙、胡文业被非法判刑 补充责任人信息
王敦龙,男,64岁,于2021年12月6日,被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四个月,并勒索罚金4000元。
胡文业,女,65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2000元。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邮编:230088
审判长吴小水,18956030807
审判员孙钰,18956039772
书记员张玮,18956030729
公诉人李卫华,1895518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