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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还养老金 四川会理市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会理市法院打电话给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蒋德媛,叫她下午三点到法院拿判决书。下午三点蒋德媛进到法院后,不一会儿,城南派出所的四、五个特警也开一辆面包车赶到法院,把蒋德媛从法院抬出来,硬塞进车里开走了。法院人员给了蒋德媛老伴一份判决书:非法判蒋德媛一年零三个月,勒索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六月,蒋德媛老伴张正友的养老金被扣,老俩口多次到相关单位要求退还被扣发的养老金,无果。二零二零年十月蒋德媛将老伴张正友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体变化及老俩口因修炼大法屡遭迫害的情况写下来,复印后,送到信访办,信访办人员拒看、拒收。蒋德媛又将材料交到广场路社区和城南派出所,却被城南派出所苏建和检察院两个检察员潘利平、黄正萍构陷到法院。

此后,蒋德媛先后向公安局寄出了投诉城南派出所所长苏建的法律文书,向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寄出了投诉、控告城南派出所所长苏建和检察院两名检察员潘利平、黄正萍的法律文书。而蒋德媛得到的回复不是篡改事情经过说他们办案依法依规、程序合法,就是推诿说这事不归他们管。

蒋德媛为老伴讨还养老金,起因就是她老伴二零一二年在家被会理县国保队劳教一年半(所外执行)当时没扣养老金。二零二零年三月,国保警察文达明给单位送去劳教通知书副本,要求把那一年半的养老金扣回。

但蒋德媛到各部门去上访、信访,过程中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却成了判决书上的证人;她的信访材料、她拥有法轮功的书籍等成了“罪证”。判决书上的所有证人证言,也只是说蒋德媛给他们的信访材料中说到了法轮功,或说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样。

蒋德媛的老伴张正友确实是修炼法轮功后,绝症好了,这点他们却全然不顾,只说蒋德媛触犯了《刑法》三百条,但她到底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却只字不提。

二零二零年十月,蒋德媛到城南派出所递交材料后,派出所警察滥用职权,对蒋德媛的合法信访行为打击报复;非法拘禁、虐待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承办人员,明知蒋德媛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不应该受法律追究,却依然包庇城南派出所警察,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

现在法院又无视检察院公诉人的违法行为,诬判蒋德媛并将她投入牢房。

当听到年近七旬的蒋德媛在这个天寒地冻的时节被投入牢房的消息,心里很痛。但更多的是为公检法人员感到悲哀,不知他们将来怎样面对自己制造的这个冤假错案。

关于蒋德媛与老伴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讨要养老金 四川会理市蒋德媛遭构陷开庭》等。

四川会理市法院:
曲木石布 法院院长 办:0834-5623511
罗 文 法院副院长 办:0834-5610177 移:18188368616
杨继兰 刑一庭庭长 移:13881583050
谢 晶 法官
何 军 法官
高雄伟 书记员

会理市检察院:
杨丽娜 检察院检察长 移 :13881546317
潘利平 副检察长 办 :0834-5625643 移:13908157733
黄正萍 公诉人

城南派出所 值班电话:0834-5622440
苏 建 所 长:移 18981552736
林 云 副所长
代顶伟 警察
胡 杰 警察
冉龙洲 警察
陈应东 警察

广场路社区
孙大文 社区工作人员
刘光英 社区工作人员
杨家佳 社区工作人员

信访局
周以发 副局长
杨文念 工作人员
魏宗书 工作人员

 

(原文:讨还养老金 四川会理市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入狱 【明慧网】 (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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