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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法轮大法好” 浙江六旬李彩萍被诬判两年半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浙江省余姚市法轮功学员李彩萍女士,在墙上书写“法轮大法好”,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被宁波余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余姚市梨洲派出所和梨洲街道办事处抄家、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初,李彩萍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李彩萍已上诉。

李彩萍,六十四岁,家住浙江省宁波余姚市,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李彩萍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曾经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十一年。如今,已经六旬的李彩萍再遭非法判刑两年半。

李彩萍累遭中共冤狱十一年

二零零零年二月,李彩萍在公园炼功,被余姚市公安局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她进京和平请愿,再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三年八月,余姚市东南街道不法人员上门,威胁李彩萍,不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就将她强制送洗脑班,李彩萍被迫离家一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李彩萍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被绑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李彩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后被劫入浙江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在狱中,李彩萍遭七、八个犯人殴打,头撞墙,踢下身十天十夜等酷刑折磨;她还被关在“小号”里,任蚊虫叮咬,吃喝拉撒也都在里面。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李彩萍在住宅小区讲真相,被绑架、抄家,后被劫持到余姚市看守所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李彩萍被余姚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在乡下,李彩萍正抱着十个月大的孙女,被绑架、搜身。之前,余姚市政法委、六一零、国保派三个夜巡人员分别对她跟踪、拍照后,实施的绑架。他们谎说,李彩萍在发真相资料,其实她身上一张资料也没有。警察非法抄家,也没有找到真相资料。李彩萍还是被非法关押进看守所。

李彩萍被构陷到检察院和法院,家属为她聘请了维权律师。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李彩萍被非法庭审。在庭上,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律师说:三人分别跟踪一人,是不符合正常逻辑。跟踪、搜身、绑架是违法行为。信仰自由,修法轮功合法。律师讲,监控及照片中,一张也没有她发资料的记录,这只能说明李彩萍的行为轨迹,也不能是证明她在发资料的依据等。律师说:李彩萍无罪。当日休庭。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李彩萍被第二次非法开庭,法官只读了李彩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的刑事判决书。

家属再次聘请律师上诉,没有开庭,李彩萍被非法维持三年半冤刑。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她被送去浙江女子监狱(十五监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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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书写“法轮大法好” 浙江六旬李彩萍被诬判两年半 【明慧网】 (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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