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61岁的长春人张亦洁女士原为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更名为中国商务部)办公厅正处长。她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的迫害。近日她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从1999年至2006年,张亦洁遭受了7次非法拘禁、抓捕、关押。
2001年6月我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因不转化又被加刑10个月。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里,由于张亦洁坚持信仰,拒绝洗脑转化,从头至尾遭受了非人的虐待、折磨、毒打,九死一生,腰、腿、手被打伤,双眼阶段性失明,思维迟钝、语言迟钝,白发苍苍,颜面全非。
以下是张亦洁在诉状中的自述节选:
我于一九九四年通过妹妹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多年、多种痼疾全消,从此再没有得病。我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法理修心向善,在理想、道德,行为、情操上发生的深刻变化:
第一,我首先改变家庭状态。待公婆如亲生父母,化解前嫌;待丈夫的兄弟姐妹情同手足;对他们和别人的子女视如己出。
第二,改变工作环境。工作上再不计较名利、个人得失。兢兢业业、宽容大度、善待同事下属;
第三,暗室独慎,在社会环境中行为做事也要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自己是个修炼人。
当我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这一切之后,我拥有了一切美好,我体会到了健康、幸福、宽容善待别人的安恬和快乐,我所有的环境都充满温馨和谐,内心充满阳光。辅以法轮功五套功法的演炼我不仅多年的多种慢性病全消,从此告别医院,再未生过病。
一、刑讯逼供罪
2001年3月15日,我和另一位同修走在广州的大街上,突然扑上一群便衣警察,不由分说的把我抓走。我被押进广州某拘留所,我在这里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一直到4月底。5月份,外经贸部、北京市公安局警方派人乘飞机把我劫持回京。我被北京市公安局继续非法关押在北京市炮局拘留所。
在炮局拘留所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警方和外经贸部协同谋划,软硬兼施。不断地对我施加各种压力,逼我转化。指使同监犯人折磨我、处处设难;使用卑鄙的谤师谤法的手段嫁祸与我,他们把师父的法像夹在报纸里面,放在我必经之路的地上,让我踩过,放在我坐的凳子上,让我坐上,阴谋使我精神崩溃;他们以我影响丈夫和孩子的前途要挟我转化;以判刑和劳教要挟我转化。
我不妥协,他们说:“你必须转化,不转化就劳教你。”我抗议他们目无国法,知法犯法,拒绝邪恶转化。一个月后,2001年6月我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因不转化又被加刑10个月。后证实是被李岚清点名劳教,并指令不惜一切手段转化,必须转化。
这段时间给我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期间,在押送劳教滚大板(按手掌印)时、我抵制拒绝配合,被一个叫张中凯的警察掰伤手指,造成手掌畸形。
二、各种肉体折磨
我遭受了以下折磨:
1、在北京公安局13处拘留所遭残暴灌食。
2、在北京13处拘留所因绝食被送进精神病院,被四肢捆在床上注射不明针剂。
3、无数次毒打逼迫转化。
4、开飞机:后背贴墙、头朝下,两臂上举贴墙。
5、在北京女子劳教所被昼夜罚站逼迫转化,整夜往嘴里塞不明药物。
6、长时间背铐。
7、长时间罚做蹲起。
8、笔直的长时间坐板。
9、寒冷的雪夜拉出监室,逼迫跑步。
10、惩罚不转化,常年饥渴、不许正常吃饭。每顿一个小窝头几片咸菜。
11、常常2、3天不给水喝,常年禁水禁食。
12、不允许大小便,长时间或几天憋人,不转化不许上厕所。
13、近三年的劳教期,两年多每天只许睡2至3个小时。
14、几人同时拳击头、脸,整个脸、头瞬间变形头肿胀、青紫,然后拉出去全大队展览、恐吓逼其新来的法轮功转化。
15、恶警医院拒绝体检遭恶警群殴。
16、左右两人踩住膝盖,后背一人抓住两肩、膝盖抵住后背折叠人,把人的上半身和下半身贴一起,这种酷刑的后果造成我腰椎拉伤、膝盖踩伤。
17、反拉双臂至后背,把双臂无限度的向头顶推拉,使人剧痛无比。
18、双腿跪地,按头抵地,塞进两膝之间,长时间折磨。
19、抱头蹲地,长时间蹲在太阳下暴晒
20、打嘴巴。
21、用苍蝇拍抽眼睛、抽脸。
22、用鞋底抽打脑袋。
23、专门踢打下身。
24、用健美操棒抽打人。
25、薅头发毒打。
26、深夜蒙上被子毒打,象踢沙袋一样浑身被疯狂踢打。
27、恶搞军训折磨人,烈日下曝晒拔军姿。
28、把人整个倒控立起来折磨。
29、让大胖子包夹坐在肚子上,歪着、扭着、摇晃着身体,笑叫着坐人肉椅。使五脏六腑错位、窒息。(恶人张翠芬)
30、寒冬日昼夜熬鹰,一打瞌睡,就往头上身上泼冷水、揪住衣领灌冷水。人晕倒后往身上泼冷水,浑身衣裤浸透,不许换衣服,浑身滴水,多天湿冷靠自己微弱的体温把衣裤溻干。
31、第一次连续18个昼夜坐小板凳不许睡觉,其中一天彻夜毒打。
32、第二次连续42个昼夜站立,不许睡觉、不许坐、不许蹲、不许靠墙、不许眨眼打瞌睡。连恶警在内共九个吸毒犯、妓女、犹大白天黑夜42天不间断的施以各种精神和肉体折磨、侮辱,使尽一切刑法迫使我就范,我宁死不屈,第43天被押出秘密囚室。
33、因不转化逼我一人做额外苦力:掏垃圾、刷厕所、挖树坑、刨地、搬重物、打扫卫生。此外还要参加织手套、毛衣、帽子、围巾、盘垫,包筷子、粘拖鞋、做手工的奴役劳动。
34、6个人实施暴力、把我按倒在地,控制我的手臂,强迫我写决裂书,我拼命抵制、反抗,腰和膝盖被扭打伤,右手虎口处被她们用笔尖扎伤,到处是血。
35、在饥、渴、无睡眠身体状态下强迫长跑。
36、在饥、渴、无睡眠身体状态下严寒冬日拉到室外冷冻。
37、被劳教期间,恶警指使4个人高马大的妓女毒打我逼迫转化,专门踢心窝和下身,我被一脚一脚的踢撞到几米开外的对面墙上摔倒,半天喘不上气来,待爬起来又踢翻,一边喝问:“写不写?转不转?……”我被打得浑身青紫、休克,被劳教所秘密囚禁养伤17天,活过来。
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里,由于我坚持信仰,拒绝洗脑转化,从头至尾遭受了非人的虐待、折磨、毒打,九死一生,腰、腿、手被打伤,双眼阶段性失明,思维迟钝、语言迟钝,白发苍苍,颜面全非。以上是我七年遭受迫害的各种折磨的真实记录。
虐待被监管人罪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一、各种精神、肉体折磨、虐待。
1、不许我与家人通信。2年零4个月劳教期只给发了3封信。
2、不许家人与我见面。两年多,在家人的一再要求下只见了几次面。不许我与家人和家人与我通电话。
3、精神折磨。多天强制我不许睡眠,后故意使我昏睡,然后强迫叫醒,在半昏迷状态中与我对话,强迫我回答问题,然后把我昏睡状态下说的话散布出去,说我被法轮功精神控制了,快精神病了,再炼就疯了。
4、监禁中,两年多不许我和任何人说话,也不许任何人和我说话。不许参加所有群体活动,包括出早操。一直都被单独关押,与外界隔绝。
5、没有读书写字的自由,只许读他们规定的洗脑书,写他们规定写的心得体会。
6、逼迫我丈夫与我离婚,离间夫妻关系、子女关系。
7、造谣我丈夫有外遇,离间、迫使我精神崩溃而转化。
8、以我会影响丈夫和孩子的前途和事业要挟我转化决裂法轮功。
9、以送大西北恐吓转化。
10、24小时昼夜洗脑、车轮战“熬鹰”。
11、130人群体罚站、整夜陪绑、制造群体仇恨,胁迫我转化放弃修炼。
12、往我脸上身上写脏话、挂纸条骂大法。
13、逼迫我在小板凳上“端坐”打“附体”。
14、常年不许洗澡、洗衣、洗头。
15、常年不许采购任何食品。
16、常年上厕所不许拿手纸。
17、我在有监视器和监听器设备的监号里被常年关禁闭,由
4个犯人常年24小时寸步不离监控。
18、因不放弃信仰,被劳教所加刑10个月。
19、株连家人遭受迫害:兄长、丈夫等亲人。
20、找妓女辱骂、骂师骂法。
21、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脱光衣裤搜查;撕毁裤子、被子搜查,掠走500圆人民币。搜掠走所有衣物。
22、在调遣处群体被逼迫跪着打饭、走路低头抱手、跺脚走路。
23、在调遣处每天早晨洗漱、上厕所一声高吼,计时两分钟,时间一到关水、抢盆、摔盆、吼叫、咒骂、驱赶简直是人间地狱,有时想洗洗下身或洗洗粘腻的头发,可是做一件事都做不完,只上厕所都来不及,根本无法洗漱。
24、被双井派出所关进铁笼里迫害。
25、劳教所期间双眼因毒打致伤后又被喷进“好的快”药,造成视物不清、眼中飞黑斑。常年食少量粗糙食品、长时间超负荷昼夜用眼劳动、微光下逼迫读书写心得等,造成长期双目视物不清,几次阶段性失明。
26、2001年1月3日早,我在机关大院遭北京市安全局暴力绑架到国家机关党工委洗脑班,到驻地后,全体学员被强迫送往女子劳教所洗脑,我抵制这种人身侮辱侵犯,遭四条大汉绑架,象麻袋一样被塞进汽车,遭窒息,险些出事。
27、(北京公安局13处拘留所)夜晚恶警故意打开监室天窗放进无数蚊虫整夜叮咬吸血,惨不忍睹,连我共八人,身体所有裸露之处被咬出凸起的一层密密麻麻的红血点。白墙上落了满满一层吸满血的黑蚊成了黑墙。
28、让正在发病期的乙肝、丙肝传染病妓女当我的包夹(看守)。
29、拘留所惩罚性立板睡,一颠一倒人贴人,密密麻麻,紧到两人中间插不进一根小棍,根本无法睡眠。
30、一次逼迫洗上百件衣服,包括患疥疮病人的衣裤
31、双脚被划圈内罚站,圈外写满诽谤法轮功和师父的话,脚一出圈,就踩到那些话上,使双脚不能挪位,精神和体力极度消耗,精神极其痛苦。
32、用擦地布塞嘴,不许说话。
我受迫害的事实陈述如下:
三次和平上访遭逮捕。1999年7月21日我第一次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军警强行抓捕关押在北京体育场,之后转入郊区某拘留所,最后又转入家居所在地的派出所关押,被非法关押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时被单位接出。证人:刘嶄
2000年5月我再一次只身上访,内容依旧是,上述媒体对法轮功和对李洪志先生的指控是不实的;请求政府允许我们炼功学法;释放被无辜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等。但是,在国务院信访办的大门外,我就遭到守在那里的各省便衣警察的疯狂围打。走进信访办的大厅,我只对窗口里面的工作人员说:“我是法轮功学员,来上访。”就这一句话,我便遭到了警察的逮捕。随后他们把我非法关押进北京朝阳区拘留所,一个月。证人:经贸部办公厅
2000年6月22日,我第三次上访,被天安门军警暴力抓捕,当天被送进北京市公安局13处非法关押。我被逼迫照相,按手印。我抗议非法逮捕、非法关押,拒绝照相等遭到警察毒打,几个人把我打倒在地,强行把我固定在铁架子上,揪住头发拍照。证人:刘嶄、金曼
2000年7月18日,我被双井派出所警察骗到派出所,遂被关在派出所的铁笼子里,晚上被押送到一所学校由二十几人昼夜看管不许出房门,非法关押3、4天。
绑架进洗脑班。2000年1月3日,北京市安全局的便衣,在机关大院光天化日之下突然将我抓捕,强行塞进汽车拉到郊外的洗脑驻地,我严词拒绝进拘留所的洗脑班,但是,马上就有四条大汉粗暴的将我抓抬起塞进院子里的汽车,一路上,我被衣服勒得窒息,险些被害命。恶人:党工委张路。半个月的洗脑班结束,我回到长春老家,但邪恶追踪而至,向我的家人索要4000元监控费,我又一次被迫出走,流落山东、广东一带。
在广州流离失所中被无辜抓捕关押。2001年3月15日,我和另一位同修走在大街上,突然拥上一群便衣警察,不由分说的把我们抓走。我被押进广州大概是天平架拘留所,我在这里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证人:韩月娟
4月底,广州警方强行把我抓送进“广州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他们派了两个女警,在广州法制教育学校寸步不离的看守我。证人:梁子惠丈夫
5月中,外经贸部、北京市公安局警方派人乘飞机把我劫持回京。到北京后警方说,跟他们到警局去问问话,其实是骗局。我被北京市公安局再次非法关押在炮局拘留所。
不转化就判劳教。在炮局拘留所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警方(和外经贸部协同谋划),不断的对我施加各种压力,逼我转化。使用卑鄙的谤师谤法的手段嫁祸与我,阴谋使我精神崩溃。他们最终以捏造的“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劳教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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