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原广丰县)王兴和妻子黄兰晴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和相处融洽的岳父母及哥哥黄红强,但是由于一家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王兴和黄兰晴曾分别被非法判刑十年和两年。在豫章监狱,王兴拒绝“转化”,遭“严管”迫害,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他被家人接回家时,已经被监狱迫害致全身麻木僵硬。
夫妻修大法 家庭和睦 自觉做好人
王兴,男,生于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是一名企业员工。王兴向来对传统文化、武术、气功、中医等感兴趣,高中毕业后,便四处访师,欲习通文武,游历世间,济世救人。一九九六年七月的一个傍晚,在湖北省南漳县的一个体育场,经人介绍了解了法轮功。看完书后,王兴被书中的大法法理打动,仿佛一下子解决了他所有人生的疑惑;炼功时,各种神奇的体验接踵而来。
一九九七年九月下旬,王兴回到江西省广丰县居住,修炼法轮功,每天学法炼功修心性,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电光源公司上班时,脏事、累活,王兴都会抢着做,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修心向善,乐于助人,吃苦当成乐,和同事亲友相处融洽,不断地要求自己做的更好。他身心健康,道德回升,日子过得祥和踏实,找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所在。
王兴的妻子黄兰晴,生于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兰晴是一九九六年走进大法修炼的,当时黄兰晴的爸爸和姐姐都在修炼大法。得法后,黄兰晴身心变化很大,以前身体很不好,胃上的毛病特别多,年纪轻轻,就有关节炎、胃炎、心悸、头疼很多病。修炼大法以后,黄兰晴的身体变好了,这些毛病都不见了,皮肤变得白里透红,黄兰晴也真正体会到了没有病的滋味。
修炼以前,黄兰晴脾气不好,爱和人计较。修炼大法以后,黄兰晴按照师父讲的真、善、忍去做,整个人都变好了,遇事不再和人计较,会找自己的不足,做事兢兢业业。记得有一次,在一家食品加工厂上班,他们叫黄兰晴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有时候一天换好几样事,黄兰晴也照做,老板家里的人都夸黄兰晴,说她真的不错。
有一次,黄兰晴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了,自行车都变形了,黄兰晴被撞得飞起来,摔倒在地,旁边就是医院,黄兰晴从地上慢慢爬起来,叫了一辆黄包车,就走了。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好人好事很多都是大法修炼者所为的。
但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开始,王兴和黄兰晴经历了残酷迫害,王兴遭到至少超过十年的冤狱。其中,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王兴被非法判刑七年,黄兰晴被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王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不仅如此,王兴岳父一家人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岳父曾因此流离失所,王兴和黄兰晴、哥哥黄红强被非法关押,家里就剩下老岳母彭春凤和嫂子郑银娥,她们在家带两个小孩,艰难度日。
原本和乐小康之家,就此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以下是部份王兴、黄兰晴夫妇遭受迫害的事实。
一、王兴曾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七年和三年半 在江西省豫章监狱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王兴在南昌市八一广场被广丰县国保大队徐焕茂等人绑架,带回广丰县公安局。他们对王兴拳打脚踢,把他踹到地上,用钢管打,用脚踩。后来把他关押到看守所。号子里又是一套暴力整人。
之后,县政法委书记戴水春、公安局局长刘祥富等、国保大队动员各种人力,采用各种办法威逼利诱,亲友在他们文革式的气氛恐吓及压力下,都感受到了当时的高压环境,十五天的非法关押,给王兴的家庭及亲友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及阴影。
◇一年非法劳教 新婚却流离失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左右,王兴正在广丰县电光源公司上班,被当时广丰县芦林派出所的管所长以欺骗的方式,夹持到广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徐焕茂等对王兴又是一阵暴力审讯。后来,又把王兴关押进看守所,原因就是王兴给了潘晓燕(原广丰县一法轮功学员)二百元钱去北京,这次王兴被非法劳教一年。因为王兴在看守所里面坚持炼功,被一吴姓所长戴上脚镣惩罚。
二零零零年初,王兴被送往江西省第一劳教所。在江西省进贤县永桥劳教所三大队,王兴全身毒疮流脓、一天下来,从几分钟一次,到十几分钟不等,连续不断拉肚子,还被强迫参加劳动。在六大队,包夹人员从早上到晚上形影不离,不许炼功、不许和其他任何人员有任何形式上的接触。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日出劳教所后,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王兴定时要向他们报告一次,出门要向他们汇报,把包夹王兴的责任落实到居委会,工作、生活不得正常。
二零零一年下半年起,因王兴不在广丰家里,当地政府部门便让人到处找他,王兴担心他们又会把自己莫名关押,无奈之下,王兴和刚结婚不久的妻子被迫流离失所。迫害人员就到湖北、广东等王兴有亲戚的地方找他,搞得亲友不得安宁。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个深夜,当时王兴和妻子住在贵溪市岳父家里,突然一声警报后,家里就闯进了多名贵溪六一零国保大队的警察,抄家、找人,一个晚上不得消停,把家里的大法书籍抄走,还把王兴的岳父、岳母连夜带到公安局审问。当时王兴和妻子及时走脱,又到处躲藏,每天都在担心害怕中度过,家人和亲友也都被搅得不得安宁,担心他们再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底,浙江省国安厅让人把王兴放在杭州表弟刘永福处维修的别克车(车牌号:京H.W1895)以涉案的名义劫走,还几次绑架、恐吓、威胁王兴的表弟,后来让律师去问,没有答案,一直到二零一五年仍不了了之。
◇遭受非法刑讯逼供、吊挂等酷刑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凌晨,王兴和艾国祥、黄兰晴等人正在广丰县河北官兴杰(原法轮功学员)家休息,突然闯进了好多警察(手机跟踪定位,早就盯上他们了),他们强行把王兴按压在地,戴上手铐和黑色头套,押上车,连夜带到上饶市国安局。
第二天,王兴又被戴上头罩直接押到南昌,关在一秘密之处,前面是宾馆后面是小看守所。一开始,一个据说是省国安厅一处长的人恐吓王兴说“你的小命现在在我的手里……”之类的话,之后就对王兴进行七天七夜几乎不间断的刑讯逼供。
上饶国安部门的潘健和饶运峰(音),宜春国安部门的王江和涂江(音)估计是南昌国安的人员,对王兴采用了各种手段,一班四、五个人,几班人轮番审王兴,他们把他的手用手铐吊挂在高处(让脚跟离地脚尖轻触地面),逼王兴半蹲着身子不得起身、起身就打,把双手反铐在背后再提起,用木条抽打下身,把塑料瓶装芥末挤到喉咙管逼吞下去、体内如火燃烧焦热无比,令人发狂发躁,不让睡觉、恐吓、用各种侮辱攻击等手段消磨精神、摧毁意志,折磨身体。以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对王兴刑讯逼供。当时王兴被迫害得生不如死。
期间有浙江省国安厅也派人来审讯,没有结果,江西这边又用刑讯手段逼王兴按他们的意图供述,并一直威胁王兴要好好回忆,随时面对他们的逼供,当时王兴的身心几乎被折磨到崩溃。
最后因证据不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王兴被转到鹰潭市看守所。期间,有河北、江苏等地的国保也相继来鹰潭市看守所审讯王兴,甚至还恐吓王兴,要把他带回他们当地,“好好对待”他。在看守所,因几天没吃饭,王兴被时任副所长的孙晨曦带人架到室外,按压在地,用撬嘴铁钳张开嘴,强硬灌食、见有食物从嘴角流出,就掌嘴,还想让号子里的人迫害王兴。
◇遭七年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贵溪市法院开庭审判(注:检察员:邓迎春,审判长:杨永健,代理审判员:汪金新、叶建华,书记员:陈祥)。庭审前,王兴以书面形式向法官递交了抗议书。庭审时,王兴对法庭指出公安、检察院收集的证据都是脱离基本事实,不分是非、颠倒黑白的构陷,并要求法庭对证据的内容进行认证,看看真相资料所描述的内容是如何被依法定义算是犯罪证据,当律师追问这一事实时,法庭不答,整个开庭像走形式过了一遍。
庭审后,因对整个公检法的过程背离法律原则不解,王兴想用生命唤醒世人理解法轮功学员对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信仰自由的坚持是合法合理的,信仰真善忍没错。在法院用车把王兴送到看守所门口时,王兴用全身之力头向看守所门口的大水泥圆柱撞去(编者注:这是在中共残酷迫害下,承受不住的极端行为,不是法轮大法的原则“真、善、忍”所倡导的),当时整个人就昏迷过去。后来,他们把王兴送到医院体检确认没事后,看守所才把王兴戴上手铐脚镣,由多人把王兴抬进监号,通宵达旦让多人看守。
二审没开庭,鹰潭中院维持原判,判处王兴七年有期徒刑。审判长:赵登波,审判员:丘志荣,代理审判员:黄景洪,书记员:李凌俊。
二零零八年八月,王兴被送到江西省南昌监狱。一到那里,负责管理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洪惠民和万建雷就安排谈话,后来又连续安排不同的人来洗脑、转化连续一个月左右,见无效,他们就示意二大队的警察让王兴面壁(每天从早上一直面壁站到晚上十二点以后),还让警察和服刑人员以不同的形式恐吓王兴,逼其转化。在南昌监狱服刑期间,一直被安排看诽谤、诋毁法轮功的书籍录像等,几年如一日地进行洗脑“转化”,还要完成劳动任务。
◇遭非法通缉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全国法轮功学员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的大潮中,王兴于二零一五年六、七月份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发出“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丰区国保大队长涂江,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四日期间,绑架了多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在网上发出非法“通缉令”,在全国通缉抓捕王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兴在广州市火车站东站被绑架,十月十二日上午,被广丰区国保大队长涂江等人从广州劫持回广丰,关押在广丰区看守所,警察还到王兴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王兴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遭广丰区法院非法庭审,后遭诬判三年半,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被劫持到豫章监狱迫害。王兴在监狱拒绝所谓“转化”,遭狱方“严管”迫害,并剥夺他家人的会见权。
◇被监狱迫害致全身麻木僵硬
结束三年冤狱,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王兴被家人从豫章监狱接回家。但是王兴已经被监狱迫害致全身麻木僵硬。当时家属打电话给豫章监狱所谓领导徐国梁(包夹责任人,直接迫害者),对方一概否定,还扬言“要证据,走程序”之类的话。家人直接将王兴送到医院检查。
二、王兴妻子黄兰晴所遭遇的迫害
◇遭绑架、酷刑、勒索钱财
一九九九年的七月份,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发起对大法的迫害,对大法师父的污蔑和诽谤,对所有法轮功修炼者的铺天盖地的迫害,黄兰晴到了北京,来了几日,北京到处戒严,看见炼功人就抓,最后黄兰晴和其他大法弟子回到了当地。回去后当地公安局六一零传唤黄兰晴,他们要黄兰晴说出炼功点上有多少人在炼,叫什么名字。黄兰晴没有说,就被带进了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黄兰晴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再一次来到北京,一下火车,在出站口停留了一下,就被北京火车站派出所的人带了进去。期间根本问都没问什么,就直接把黄兰晴和其他大法弟子关进一个铁笼子里,没有水,没有食物,直到天黑。
到了晚上,黄兰晴被关进了一间狭小的屋子,除了一条板凳里面什么都没有,屋子里还有人的大便,他们给黄兰晴及其他大法弟子每个人丢了一个硬邦邦的馒头,就再没人来理他们。
第二天,黄兰晴们被关进了鹰潭驻京办事处,在那里黄兰晴们都被铐在一张椅子上,除了上厕所,其余时间都被铐着,直到贵溪六一零国保大队的人来把黄兰晴带走。到了当地,黄兰晴被带到看守所,他们还向黄兰晴家里强行要了六千元钱,说是找黄兰晴用的钱。
◇三年非法劳教 遭强行灌食殴打
到了看守所,那里的女警察听说黄兰晴没有背监规,就要黄兰晴跪下,黄兰晴不同意,她就给黄兰晴戴上了脚镣,脚镣戴了整整一个礼拜,衣服不能换,来了例假也不能换,脚上被磨破了皮。由于黄兰晴一直没有写“保证书”,什么程序也没有,直接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进了江西省女子戒毒所。
在劳教所里,黄兰晴被强行灌食,他们故意把管子插在胃里不拔,管子随着呼吸摩擦上鼻子里面的肉,非常痛苦,他们为了达到“转化”目的,对黄兰晴用刑,用警棍打,挂铐,把黄兰晴铐在床上,不让上厕所,并且用语言侮辱。有一个胖胖的女警察对黄兰晴说:打死你们,就像打死一条死狗一样。
有的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手臂被活活折断,身上打得都是黑色的,还有的被逼跳楼、挂飞机铐,及被吸毒人员包夹。
◇夫妻被迫流离失所 亲友心灵受伤害
二零零一年,黄兰晴和王兴结婚,到了二零零一年的下半年,由于王兴经常在黄兰晴这里,不在当地,当地政府一直找他,王兴怕被再度绑架,两人就离开了家,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而当地政府不断骚扰他们的亲友,使他们心灵上受到了伤害。
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的一天夜里,贵溪的国保大队六一零办突然闯到黄兰晴母亲家,知道黄兰晴及王兴在家的消息来抓黄兰晴和王兴。黄兰晴及王兴当时走脱了,他们就把黄兰晴年迈的父母抓进了看守所,家里被抄家,大法书籍也都被抄走。黄兰晴和丈夫又被迫再度流离失所。
◇父、兄遭国安人员绑架 母亲被骚扰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的凌晨,黄兰晴和丈夫还有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广丰一个人家休息,突然来了很多警察,后来知道是国安局的,丈夫他们都被带走,黄兰晴也被带走,当天晚上黄兰晴在贵溪的哥哥也被绑架,爸爸当时走脱。一时之间,黄兰晴家里的人绑架的绑架,流离失所的流离失所,只剩下黄兰晴的母亲和不修炼的嫂子在家。
当时,黄兰晴才四岁的儿子和黄兰晴哥哥三岁的儿子只有黄兰晴母亲一人看,黄兰晴儿子和侄子小小年龄就被迫和亲人分离,在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一道阴影。黄兰晴母亲一面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一面要承担生活的压力,一面还要时时面对国安时不时的骚扰。在精神上,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黄兰晴被连夜带到了上饶国安局,被非法关了一夜。第二天,黄兰晴被戴黑头套和手铐带到鹰潭龙虎山的一个宾馆里,被二十四小时监控和审讯,上厕所也被监视。黄兰晴的哥哥被关到黄兰晴楼上的一个房间,黄兰晴听到他们在对他刑讯逼供,他的嘴被蒙上,发不出声音。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黄兰晴和王兴在贵溪法院被非法开庭审判,整个过程就是走了一个形式。回去后不久,黄兰晴就接到了判决书,黄兰晴被判了两年缓刑(王兴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兴在广州市火车站东站被绑架,被广丰区国保大队长涂江等人从广州劫持回广丰,关押在广丰区看守所,警察还到王兴家非法抄家。
同日上午,黄兰晴和兄黄红强(法轮功学员)前去广丰区国保大队要求释放王兴,谁知广丰区国保不仅没有释放王兴,反而将黄兰晴非法扣留、审讯,黄红强也随即被迫流离失所。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长达二十二年,然而,中共对无辜善良人的虐杀仍在继续。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家庭,经常是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被同时迫害,他们遭非法判刑、劳教、关押洗脑班,迫害导致家庭中老人无人赡养,加上精神创伤致病或病情加重以致离世;孩子成了孤儿,或辍学、或被开除失去读书的机会。幼小的孩子离开了父母的呵护关心,身体和学业蒙受难以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