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扶余县教师姜永胜一九九八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在单位里不争不斗,工作上兢兢业业。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十多年中,他经历了数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过程中还遭酷刑迫害。现在姜永胜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对他本人、家人及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
姜永胜在控告书中说:
由于江泽民推行的对法轮功信仰群体的灭绝性迫害政策和其淫威下,许多中下层执法人员听信谎言的宣传,他们为了政绩、升迁、奖金、自保,被动或主动地参与了这场历时十六年的迫害,导致我遭受了如下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为了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长春和松原地区部分有线电视台,成功插播了“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真相片,令江泽民集团惊恐万分,因此下达了“杀无赦”的密令,对长春和松原的大法弟子开始大搜捕。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所居地(三井子镇)派出所的警察李凤臣、宗彦良协同扶余县国保大队警察把我绑架到扶余县拘留所,对我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二百四十元。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扶余县国保警察对我家进行非法搜查,以一封写有“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的写给时任省委书记王云坤的公开信为借口,再次把我绑架到扶余县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我被关押到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劳教一年。
在苇子沟劳教所第五大队,我每天被强制坐板十四小时以上,由有多次服刑或劳教的犯人任班长,强迫我们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要求写思想汇报、被长期包夹、限时上厕所,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相互说话,甚至赠送生活用品。
当时的苇子沟劳教所,是为了迫害法轮功新建的劳教所,长春市司法局为了节省工程款,所内基础设施,地下管道,大都由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人力操作,劳教所的领导今天一个施工方案,明天又换另一种方案,强迫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把土和地砖从一个地方背到另一处,明天又把土和几十斤的地砖再搬回到原处,重复数次,还要求身背几十斤土或地砖的法轮功学员奔跑。折磨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七月下旬,为了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苇子沟劳教所,开始实施所谓“攻坚战”,利用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减刑三天的欺骗手段,鼓励那些盗窃犯,流氓犯、吸毒犯、诈骗犯等违法人员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此期间,我曾被罚站、“开飞机”体罚、用床板抽屁股、暴力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开飞机”
一次一人把牙刷放入我的指缝,用力转动,另一个人用力紧握我的五指,当放开手指时,我的手已血肉模糊。
酷刑演示:牙刷钻指缝
一天有三个人把我鞋袜脱下,把我放到一根立着的三角铁上,我整个身体的重量全落在双脚上,脚下踩的是竖直的角铁,然后每只脚上又蹲上一个大胖子,疼得我几乎昏死过去,为了让我放弃信仰,他们曾让我连续七天坐在塑料凳子上,每天坐二十小时,只让睡两个小时的觉。
二零零二年八月,关押在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被转押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当我走出劳教所时,我的双脚几年几乎无法恢复知觉,我的视力急速下降,五米以外,我看不清任何人。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井子派出所所长徐清森,警察张伟到我家骚扰。
二零零四年九月,扶余县国安局局长刘云英带领五名警察到我家非法搜查,当时我家没有人,他们就用锤子砸开我家的门锁和仓库门锁。
二零零四年十月下旬,扶余县610主任张世波,带领两辆警车到我单位,要我去松原市洗脑班,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扶余县国保大队四名警察,在家中绑架了我,一个戴眼镜的警察拿走了价值一百八十元的Mp4,第二天早十点,罗洪剑等三名警察把我羁押到扶余县拘留所。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610主任张世波带来五名警察,把我绑架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由扶余县国保大队长罗洪剑,和两名警察带我去松原市中心医院,对我身体复查,企图勒索三千元钱并绑架我,我再次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井子职业高中校长张义辉,伙同扶余县610主任张世波,国保大队长罗洪剑等人将我骗回单位上班。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罗洪剑、张世波等七名警察把我绑架到九台市劳教所,没有任何合法程序,我被羁押到九台市劳教所开放大队隔离室。九月二十五日,警号为2200205的警察高磊。九月二十六日,警号为2200555的管理科长史春光,九月二十七日,警号为2200567的警察王万森,分别到隔离室看望我,他们都说,没有见到我的劳教通知书和相关资料,直到九月三十日,干事张云鹏说,劳教所接到一个电话,说扶余县国保大队会尽快补办一个劳教通知书。
我被关押到九台劳教所“开放大队”的“严管舍”,由专人看管,不许和其他大法弟子交流,连上厕所都有人监视,每天十个小时以上坐板,由于长期恶劣的环境和精神迫害,我患上肺结核。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我又被关进隔离室。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九台劳教所为推卸责任,给我办了所外就医,自己承担费用。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零一二年十月,二零一三年二月,二零一四年九月,二零一五年三月,扶余县教育局长李忠福,三井子派出所警察张伟,贾警官,三井子镇政府司法主任刘凤才,三井子职业高中校长刘延涛,张洪军,韩信,主任吴文科,扶余县国保大队胡政委等人,先后八次,以维稳为名到我岳母家,对我进行暗访监视。
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二年十年间,三井子职业高中校长张义辉,以执行扶余县教育局文件为由,扣发我工资三万八千余元,包括利息在内近五万余元。
十几年以来,我的家属,亲朋好友每天为我提心吊胆,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为了减少对我的迫害,我的连襟曲臣先生,曾辗转于松原和长春之间,被执法部门警察变相敲诈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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