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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江县74岁柳明英被非法判刑并罚款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法轮功学员柳明英被开江县法院诬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据悉,柳明英已聘请律师,进行上诉。

法院诬判的所谓根据是开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抄家抢去的106个真相U盘和一些法轮功相关宣传资料、以及7个炼功播放器和拥有大法书籍。

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上午,柳明英被达州市开江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李翔和一女警从家中绑架。当天下午,家人得到通知:柳明英已被非法逮捕。

三月二十三日下午2:30分,柳明英(女,74岁)、万正平(68岁)被开江县法院开庭审理。

七月十九日上午10点钟,第二次非法庭审。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柳明英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判刑六年。

附:

开江县法院
院办电话:0818 -8222848
院长:王邦鑫 0818 -8237336
副院长:简红辉 13982832766 13982822688
本案审判长:陈昌晏 13981452223
刑庭庭长:唐云玲0818-8227831
开江县检察院
院办电话:0818-8222793
检察长:谢长江 0818-8232959 8211999
本案公诉人:朱良国 18381838999
开江县公安局
局办电话:0818-8222991
局长:熊安 0818-8222252、0818-8223801
分管副局长:胡昊 13908245653
国保大队长:谭天文 13508267977
国保副大队长:李翔 18780889099、13981482538

(原文: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7/四川开江县74岁柳明英被非法判刑并罚款-433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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