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贵州安顺市平坝县法轮功学员张廷祥先生,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贵州省贵安新区警察入室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张廷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张廷祥先生,52岁,安顺市平坝县新艺厂(一七零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廷祥坚持修炼,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一、在贵州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张廷祥的母亲彭远林在儿子和平请愿后,受到抄家、非法拘留、洗脑等迫害,此后恶警和居委会不断上门骚扰;二零零一年三月,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彭远林含冤离世。张廷祥还未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于二零零一年五月被劫入贵州中八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从二零零二年八月开始,张廷祥等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八劳教所的部份损招毒刑如下:
(一)八、九月份,天气炎热,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穿上棉大衣、棉裤,再浇上水,强迫穿上暗藏铁钉的棉鞋,由两个吸毒犯在前面拖着跑,后面一个边推边打,轮番换人折磨。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由“攻坚小组”实施迫害,每小组由四个警察、四个劳教人员(主要是吸毒犯)组成,有时会集中几十人对一名法轮功学员实施“攻坚”。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利用吸毒人犯包夹、毒打。
(二)熬鹰折磨:先毒打,然后拖着跑(有的法轮功学员此时被打兴奋剂)接着用强光灯照烤双眼,而且不准闭眼睛,不停地摇晃学员的身体,时而制造尖锐刺耳的声响。过后拖在地上跑,有的法轮功学员双腿、双脚皮开肉破,血迹满地,连续不让睡觉一周以上。
中共酷刑示意图:拖刑
(三)每天被奴役达十六、七个小时,有时甚至达二十四小时;体罚站军姿,烈日下暴晒。
示意图:烈日下暴晒折磨
(四)用布(或衣服)包裹砖头(或石块)猛击法轮功学员背部、酸筋、腰肋,致内伤严重而外不见伤处;拔阴毛、用烟头烫、不断搔挠触痒、对绝食抗议的学员实施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烟头烫
(五)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警棍(胶木包裹的铁棒)打,绳索捆绑,呈大字形绑在铁床上几天,封口胶封嘴,破布堵嘴,手铐铐着悬空吊,关小号(冬天只准穿单衣或裤头、没有被盖)等。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又被枉判十年
二零一九四月二十一日,张廷祥被贵州省贵安新区三十个警察入室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手机等几箱子私人物品,还劫走了张廷祥个人现金八万元。张廷祥被非法关押在平坝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安顺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张廷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罚金五万元。同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薇被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庞萍被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
参与迫害人员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99号
电话:0851-5754583
法官:伊莉0851-85519085
赵曦、聂榕、高湛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中路298号
公诉人:唐亲 0851-33508203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安局国保支队
警察:杨达、杨成、梁霄0851-88904875
(原文:曾遭三年劳教迫害 贵州张廷祥又被枉判十年 【明慧网】 (minghu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