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湖北汉川市53岁的法轮功学员胡汉姣被劫入武汉女子监狱的第十三天,十一月九日,这天晚上八点左右,她丈夫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声称胡汉姣因病在医院死亡。
十日清早,胡汉姣的丈夫与几名亲戚一道赶往位于武汉市汉口宝丰路的武汉女子监狱,要求查看胡汉姣病历及死亡情况,并要求看遗体,遭到监狱方拒绝和推诿。当天晚上回家后,胡汉姣丈夫便联系律师,准备通过司法手段调查妻子死亡真相。
十一日,汉川市政法委介入,向胡汉姣丈夫施压,要求他不要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联系,由市政法委出面与武汉女子监狱协调处理胡汉姣案件。胡汉姣家属在市政法委压力下,放弃了通过律师介入调查的打算。
胡汉姣女士一九六八年生,汉川市城关法轮功学员,曾经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一年,胡汉姣被国安大队刘继祥非法送到沙洋劳教所迫害一年。二零零三年十月,胡汉姣又被汉川“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谢振星以及国安大队刘继祥,劫持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还勒索其家属六千元。二零零七年八月,胡汉姣又被刘继祥等人非法劳教,劫持到湖北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上午,胡汉姣与法轮功学员王四美到分水镇地区,告诉世人避疫良方,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分水派出所警察绑架,被上报到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日下午四时左右,胡汉姣与王四美被送至汉川医院体检。几天后,两人被非法刑事拘留。随后,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将胡汉姣与王四美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一点过后,胡汉姣被非法开庭,两点左右结束,法院没有宣布庭审结果,推说合议庭研究后再宣布。当天上午九点三十,被非法庭审的还有汉川法轮功学员肖艳芳、刘义波、王庆、王四美,十一点左右结束。
在六月十六日的一天两场庭审中,法轮功学员胡汉姣、肖艳芳、刘义波、王庆等都聘请了维权律师。维权律师从公民信仰自由、刑法三百条的构成要件、证据关联性等方面为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参与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都感受到正义的能量,强烈要求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孝昌县法院执法人员罔顾法律,违背良知,制造了又一桩冤案。六月下旬,胡汉姣、王四美遭诬判四年,肖艳芳遭诬判三年六个月,刘义波遭诬判三年九个月,王庆遭诬判三年。
胡汉姣,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七个多月时间里,一直绝食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胡汉姣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原文: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6/湖北汉川市胡汉姣入冤狱13天被迫害致死-433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