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邢桂玲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下午通过EMS将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寄往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邢桂玲女士,今年五十七岁,因坚持信仰法轮功,遭受数十次非法抓捕、酷刑折磨,很多次都是九死一生。其中的一次,在著名律师高智晟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致胡、温的公开信中曾提及,但邢桂玲女士还遭受过比高律师记述的更加残酷的迫害。
以下是邢桂玲刑事控告的事实与理由:
1998年,我和丈夫戢景昌身体有严重疾病,为了祛病健身,开始炼法轮功。炼功后,我们的身体都好了,然而从1999年7月开始,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迫害法轮功,于是我们家巨大的磨难就开始了。
我和丈夫戢景昌都多次被抓捕、关押。丈夫戢景昌被北京站前联防队、北京小红门派出所、北京东铁营子派出所、长春驻北京办(2次)、延吉驻京办、丰台体育馆、北京天安门分局(2次)共关押9次。长春八里堡拘留所2次,长春戒毒所、自强派出所、长春大广拘留所、长春南关分局、长春二四分局共关押7次,造成戢景昌被迫害得卧床不起、不能自理。就在这种情况下,我又被绑架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关押。我回家后,警察和街道办事处还三番五次到家骚扰,逼迫放弃信仰,多次将家里门砸坏,警察甚至用枪威胁我的儿子,我被迫流离失所。警察们就强行呆在我们家中企图抓捕我,这样造成了戢景昌身体急剧恶化,于2002年8月26日含冤离开人世。
我从1999年7月到2004年,被抓太多次了。十多年过去了,很多已经回忆不全了,只记得其中的几次,记得经历过刑讯逼供、劳教、野蛮灌食、老虎凳、毒打等酷刑折磨迫害,每次都是九死一生,在生命垂危时被放回家。现仅将记住的叙述如下:
1、1999年7月23日,我们夫妇去北京天安门,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被前门派出所警察抓。
2、1999年10月,我去北京时,在廊坊被抓,关在廊坊看守所,后驻京办事处遣送到长春八里堡拘留所,遭逼供、折磨。通过绝食9天抗议,生命垂危,被放回家。
3、又一次,我去北京被抓,关在北京崇文区看守所,绝食1个月抗议,遭野蛮灌食。
4、2001年4月被抓,拘留15天后,被劳教1年,关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每天只能睡2-3个小时的觉,其余的时间被逼迫放弃信仰、被轮番洗脑,自己坚决抵制,身体、精神受到摧残。
5、2002年3月6日,被抓,关押在铁北洗脑班,被逼迫放弃信仰、被轮番洗脑,自己坚决抵制。曾经被强行打了破坏神经系统的针剂,一针打完后即出现了双腿软弱无力,不能行走,脑袋麻木、舌头僵直、不能说话的症状,造成身体瘫痪、痴呆。第二天被架出洗脑班,扔在洗脑班跟前的大道上。
6、2002年10月24日被绿园公安分局抓捕,关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一直绝食抗议,后来心脏病严重,11月1日晚上10点被开车送走,将生命垂危的我扔在我家附近的门洞里。
7、2003年初的一个半夜,在我家里我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孙淑香又被抓到绿园区公安分局,遭到绑老虎凳、用皮带勒脖子、拳打脚踢的酷刑折磨,折磨了三天后送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这次迫害在著名律师高智晟2005年12月12日致胡、温公开信中提到的长春案例中有记述。孙淑香,女,53岁,2009年9月22日最后一次被长春市国保支队“610”强行绑架,在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和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经历了酷刑逼供和非法关押与残酷迫害,身体骨瘦如柴、饮水、进食、呼吸均困难,并伴有大量腹部积水,生命垂危,2010年6月劳教所将孙淑香释放回家,在2010年10月10日含冤离世。
8、2003年11月30日,中午被长春市公安局抓捕,傍晚被拉到长春净月山上的一个大空房子里,冰天雪地,异常寒冷,我被戴着手铐脚镣,铐在铁制的老虎凳上,进行逼供。开始时是警察对我拳打脚踢,后来上来一帮专门的打手,他们揪住我的头发,使我的头后仰、脸朝天,开始拿方木头楞狠狠的抽我的脸,立刻,我的头、脸肿胀起来。他们打了一阵子,看到我几乎昏厥、休克,才住手。然后又把双手背铐、使劲向后翘,开飞机酷刑,他们一直折磨我到半夜。我始终坚决抵制他们的兽性。
半夜时,警察又搬来许多瓶冰冷的纯净水,脱下我的外衣,只剩衬衣衬裤,开始从脖子里、腰里给我浇冰水,一瓶瓶,持续的浇。冰冷的内衣贴在我的身上,折磨了一宿。东北冬天的深夜,非常的寒冷,虽然那些警察都穿着棉大衣、戴着棉帽子、厚大头鞋,但是他们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寒冷。开始时他们四人一班,半小时一换班,后来是20分钟,再后来是10分钟一换,轮番折磨我。他们休息时,就钻到一个有火炕的小屋里。直到快天亮,我的身体冻得浑身僵硬。这时他们把僵硬的我抬到他们休息的屋里,因为我继续抵制他们的逼供。警察就说:“拉下去,继续重来(酷刑)”。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酷刑,继续浇冰水。
折磨迫害持续了整整2个夜晚1个白天,到了12月2日早晨,人几乎不行了,才把我从老虎凳放下。拉我到医院检查,心脏等脏器都不行了,硬把我往农安看守所送,结果看守所看我极度虚弱,拒收。折腾到半夜,又把我强行送到铁北公安医院,不敢给医生看我白天检查时的病例,怕医院不敢留我。几天后,我又被送到兴隆山洗脑班软禁,继续逼供,70多个警察轮番来审问,不让我睡觉,用各种方式折腾、折磨我,比如用大铁钥匙使劲捅我的身体、肉,很痛。每天对我的事情就是逼供、洗脑、转化,一天24小时,不让我睡觉,我几乎不吃不喝。直到41天,我出现了严重的心脏病、尿毒症症状,我没有呼吸,剧烈抽搐、脸部肌肉僵硬,又被拉到医院,已经没有血压、脉搏,大夫都已经不能管了。在我生命垂危时,又把我拉到派出所,派出所把我扔到家里。当时我家里空空的,无人居住,十几岁的小儿子也被警察拘留了,水房里的水都冻上了,房门也被警察撬坏了,大敞四开着,他们把我往家里一扔,就走了。
9、2004年,我又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抓捕,市局又是一番刑讯逼供,后来想把我往看守所送。但是刑讯逼供后,我的心脏、肾脏都不行了,送医院检查,大夫出了体征危险的报告,于是他们没送我去看守所,而把我送到了大光拘留所。
一次次,我九死一生,逃过了一劫又一劫,每一次回家后,生命垂危的我都是凭着对法轮大法的坚信,炼功,身体得以恢复。但是每一次回家后,又不断地遭警察上门骚扰,无奈又被迫流离失所,无法照顾孩子,居无定所。失去了父亲的孩子,又无法得到母亲的照顾,孩子和我都承受着身心上的煎熬。
当我回顾这些迫害时,对于那些酷刑折磨我的警察,我有的只是怜悯。在江泽民一意孤行,违背民意的命令下,警察充当了打手、工具。他们违背了良心、道义、人性, 对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者大打出手,掩盖了他们善的一面而尽显恶的一面,做坏事,成为邪恶的帮凶。但“善恶有报”,谁做了什么都要偿还的,所以他们也是受害者,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恶令的受害者。其实也有很多折磨过我的警察,私下里给我留他们的电话号码,让我回家后找他们,说要结交象我这样有良心、讲信义、重义气的好人。我们都在江泽民的淫威下受害。
所以,为了结束江泽民的违法乱纪,结束中国人民的苦难,实现宪法规定的信仰、宗教、言论自由,让人民安居乐业,让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无政治压力,凭良心工作,现在我正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这份刑事控告书,我要求最高检察院对被告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及其它相关责任。希望将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押到审判台,让他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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