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吉林市监狱警察王淑珍,已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给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家领导习近平主席、王岐山等处。
王淑珍、女、汉族、1962年出生、被迫害前系吉林省吉林市监狱一名警察,国家公务员。
王淑珍曾于2000年10月18日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关押迫害。她在控诉书中写道:江泽民集团长达十几年对我和家人的残酷迫害,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是无法补偿的,母亲承受不住迫害过早离开了人世,吉林监狱开除我公职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还剥夺我的生存权,我到社会打工,他们以六一零名义给用人单位领导打电话威胁你们还敢雇佣法轮功?两次辞退我的工作,国家执法机关,耍尽流氓无赖的手段迫害我们全家,不遗余力地贯彻江泽民命令,精神上控制,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残酷迫害,并没有使大法弟子屈服。
王淑珍要求追究江泽民及其帮凶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于法。还人间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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