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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朴春杰的罪恶簿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共延边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朴春杰,曾任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长、汪清县公安局副政委、副局长、延边州委政法委副书记,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推动迫害政策,在其任延边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以来,经常陪同延边州政法委书记康芳去延边州各县、市部署落实省级政法委对延边州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指令,胁迫延边地区公、检、法、司相关人员迫害法轮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的中朝边境,是中国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面积4300多平方公里,人口210多万。全部人口当中,汉族占超过半数以上,大约59%,朝鲜族约占39%。延边州首府为延吉市,此外还包括龙井市、和龙市、敦化市、安图县、汪清县、珲春市、图们市辖区。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一年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延边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抄家、经济迫害、非法关押至少1432人次:其中被强制洗脑至少801人次;被非法劳教学员至少146人次,劳教期1年至3年;被非法判刑的学员已知姓名的有89人次,刑期为6个月至13年;被迫害离世、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明慧网已经核实的有50人。

朴春杰在延边州委政法委和汪清县公安局任职十三年间(至2020年),延边地区发生的迫害法轮功的案件中:法轮功学员遭骚扰,绑架,抄家,经济迫害,非法关押至少171人次,遭精神摧残强制洗脑学员至少237人次,被非法劳教的学员7人,非法批捕3人,被非法判刑的学员已知姓名的有24人,刑期为6个月至7年,非法判刑罚金合计16000元。被迫害离世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核实的有2人。由于中共对迫害事实的掩盖和消息的封锁,实际遭受迫害的人数远不止这些。

一、迫害离世案例

案例一:汪清县东新乡转角楼村法轮功学员崔光泳被迫害离世

崔光泳,男,38岁,汪清县东新乡转角楼村人。1996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乐于助人。但是,1999年7.20后当地公安部门施加压力,不让炼功,在个别村领导的参与下,邪恶之徒经常到崔光泳家找借口进行精神及肉体上的迫害,使他离开会计岗位,二次被非法关押,而且被勒索了几千元的钱财。以至崔光泳家中老人一听到敲门声都会发抖,担心儿子被非法抓去劳教。在崔光泳家里,他是唯一的全劳力,2007年10月份,农村正值收割季节,县公安带人来,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崔光泳抓去进行劳教迫害,使他被迫害期间身体出现病状,回家后于2008年5月29日晚含冤离世。

案例二:汪清县法轮功学员吴英子被迫害离世

吴英子,女,68岁,朝鲜族,汪清县人。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十多年来一直遭受中共邪党的严重迫害,被绑架十几次,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警察到家中抄家骚扰更是不计其数,以管清友为首的汪清县公安局、“六一零”、政法委等人还扣发了老人几年的工资。

吴英子在汪清洗脑班被迫害成严重心脏病,血压达到220.当时警察说:老太太岁数也大了,上边也不要,以后就呆在本地洗脑班吧,先回家,等病好了我们再去抓你回来。

老人被逼得有家不能回,又一次开始了艰难的流离失所生活,最终于2010年7月17日含冤离世。

二、精神肉体摧残 强化洗脑

“洗脑”是中共邪党几十年毒害中国人的惯用伎俩,而“洗脑班”作为其迫害法轮功后的产物,邪恶程度不次于监狱、劳教所等黑窝。洗脑班的主要作用,是一定的肉体折磨配合严酷的精神摧残,以强制手段迫使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背离自己的信仰,放弃对道德回升和身体健康的追寻。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延边地区各县市“610”每年都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跟踪、监视、骚扰后将其绑架入洗脑班,在那里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一切人身自由,包括家属探视权等。每位学员被单独关在房间内,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物品一律被搜走,二十四小时被监视,禁止与包括家人在内的一切外界联系。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受到长期监管控制,虽然是强制关押,却还要求个人和单位缴费,关押在洗脑班的费用甚至不比住宾馆少,都是相关人员向家属勒索或命令单位从工资中扣取的。

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式极其邪恶:它们利用高压洗脑的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操控犹大污蔑师父、歪曲大法、挑拨学员;除了吃饭和睡觉时间,整天向学员灌输抹黑大法的碟片、别的法门的咒语、邪悟者编的所谓歌曲等;强迫学员上所谓的“转化课”,而且上课必须抄笔记;逼迫学员写所谓的“心得体会”,体会必须符合洗脑班要求,否则继续重复每天的精神折磨;邪党人员还用不“转化”就判刑等方式威胁恐吓,甚至直接用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屈服。

恶名昭著的洗脑班部黑窝有:延吉大成洗脑班、依兰镇洗脑班及和龙亚东水库洗脑班

汪清满天星洗脑班

汪清县洗脑班位于汪清县东光镇三道沟村,原为县公安局警察训练基地。在三道沟往南八公里一个非常隐蔽之处,前后没有住家,是一幢二层楼的建筑,前身是建筑满天星水库的指挥部,此地四面环山,前面往南几百米处就是水库大坝,因此很难被人发现。在这里限制法轮功学员的言行、活动、包括上厕所等,一举一动都有警察跟着。邪恶之徒还播放诽谤大法的光盘,逼学员看诽谤大法的书籍。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金东文在2007年上任以来,伙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平和分管“610”综合科、维稳科的县副书记金明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管清友等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非法组织办了四次洗脑班,绑架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给学员及家人的精神、肉体和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2007年10月12 日,他们又在汪清县百草沟镇附近的满天星办了洗脑班,多名学员都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那里,警察扬言邪党十七大之前不放人。2008年7月11日下午,汪清县公安局、“610”、国保大队伙同各派出所以奥运火炬传递为由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绑架是有预谋的统一行动,7月11日当晚,邪恶之徒用一辆大客车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送到位于汪清县三道沟附近的满天星水库进行洗脑迫害。2008年7月24日至08年9月末,北京“奥运”期间又在此地办了一次洗脑班。

2009年8月初,汪清县又在满天星水库警察训练基地办起了洗脑班,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吉林省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之一邹军亲自带领一些背叛法轮功的犹大,于2009年10月前后,流窜到汪清县,伙同汪清地方恶徒作恶,迫害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每次他们都强制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被他们绑架强制洗脑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将近三十人,这些人许多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有的手脚行动不便,有的身体有伤,有的家中有十几岁的孩子无人照料,被绑架的学员家属到相关机构去要人,甚至都被警察谩骂、恐吓和威胁,有些家属还险些被打。

三、非法庭审、判刑部份案例

案例一: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金国良被非法判刑三年

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金国良,2010年9月1日在汪清县春阳镇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汪清县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在汪清县仲安看守所。2010年12月10日,金国良被非法判刑3年,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不允许家人接见。

案例二: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郑立军被非法判刑十年

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郑立军,2011年3月4日在图们市石岘镇法轮功学员刘晓华的家里被警察绑架。据悉,图们市国保大队长周宏等警察对郑立军、刘晓华施以酷刑,郑立军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酷刑导致的身体外伤基本康复,才被汪清县国保大队警察监视着会见了家人。后来汪清县法院以所谓的“妨碍法律实施罪”,对郑立军非法判十年,并上报州法院批复。

案例三:延边州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范明兰被冤判七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左右,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范明兰被延边州龙井市警察绑架。七月末,家人获悉,范明兰被非法判刑七年。

案例四:延边州珲春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淑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多,李淑梅老人在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跟踪警察绑架,被绑架到公安局,当时身上带有的真相资料都被警察没收,当天晚上放回家了。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李淑梅被第三派出所找去,说是移交到第三派出所管,一小时后又被放回家。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李淑梅又被突然上门的珲春市610人员绑架。当时家里没有其他人,十点钟她儿子回家找不到她,不知道去了哪里,到处找不到人。七月二十九日,珲春市610人才通知她儿子,是公安局把李淑梅带走了,说已经把李淑梅送到延吉看守所。

八月十三日,延边州龙井法院对李淑梅非法庭审。二次开庭没有通知家人。家人去找,才告知家人,李淑梅被判三年六个月。

案例五:通化市闫淑芳在安图县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在被非法关押近一年零八个月后,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刑期四年。法院判决及何时入狱皆没通知家属,只是事后看守所方面告知家属,监狱方面通知家属接见时间。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早,吉林省公安厅、延边州公安局警察与通化市公安局警察,以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到延边州安图县发放真相资料为由,绑架了闫淑芳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当天早七点半左右,闫淑芳在自家小区楼门口,被老站派出所毛元臣、尹广宇等三个着便装的警察绑架。当时警察不容分说把闫淑芳摁倒在地,拖行一百多米,裤子、鞋、袜子都被拖掉,肚皮都露出来了,他们强行给闫淑芳戴上手铐带上车,拉到老站派出所。

闫淑芳一度被非法关押在安图顺时针时尚宾馆的一个房间里,被铐在凳子上五天五夜不许睡觉,国保警察王刚用塑料条抽打闫淑芳的脸。闫淑芳要求安图国保大队通知家人给请律师,被非法拒绝。五月十二日,通化市看守所向闫淑芳的家属索要一千元营养费。

五月十三日,家属从通化市看守所处得知闫淑芳已被劫持到延边州安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遂于五月二十日到安图县公安局查问,一自称是国保人员的便衣警察给家属一份拘留通知单,日期却是五月二十日。面对家属的询问,该便衣说:闫淑芳现在身体很好。

五月二十日,闫淑芳被安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劫持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六月三日被安图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到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构陷闫淑芳的黑材料曾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安图县国保大队。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闫淑芳家属曾两次收到开庭通知。家属为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法院的刑事庭长洪书颖强行退函,并对家属谎称是律师自己退出的。家属当着她的面和律师通电话,揭穿了她的谎言。

六月十三日,安图县法院对闫淑芳、蒋凯、张云英、周秀莲与女儿杨阳等五名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上午九点钟,法院门前停了一辆特警的装甲车,车上坐满了全副武装的特警。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拒绝进入法庭辩护,五名法轮功学员均没有律师辩护。学员家属被强制搜身后进入法庭旁听。整个过程不到两个小时,闫淑芳向法官控告安图县国保大队遭到刑讯逼供。闫淑芳、张云英、蒋凯等均以拒绝回答的方式抗议非法庭审。

十二月中旬,闫淑芳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刑期四年,判决及何时入狱皆没通知家属。

四、抄家、洗劫财物、敲诈勒索部份案例

案例一:和龙市松下坪法轮功学员杨玉树,男,60多岁,现仍被非法关押和龙市看守所。退休工资被取消。看守所拒绝一切接见。妻子崔某,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龙井市看守所。

案例二: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下午,董立红、刘素梅、张佩英、程延平等四名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在大润发超市讲真相时遭恶人恶告,被延吉车站派出所绑架后移交延吉市国保大队。当晚四名法轮功学员家被抄,刘素梅、张佩英家里没人的情况下,用抢来的钥匙将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资掠走。四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七月二十三日,董立红、刘素梅、张佩英、程延平回到家中,而刘素梅、张佩英被转刑拘迫害。

案例三: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个外地警察和便衣闯到吉林省汪清县春阳镇法轮功学员范燕清家,把范燕清的丈夫王连臣堵在屋内,因没有看见范燕清本人,就追问其妻子的下落,当时范燕清就在她家院里的其它房子里,发现丈夫这边有情况,随即就躲了起来,警察没有发现她。那些警察抄家时,抢走一部台式电脑、一个笔记本电脑和多部手机,一套大法书和保存三整年的《明慧周刊》。家里的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以及各类银行卡等。 都被他们洗劫一空。

还在她家院子及房上安装了三个摄像头,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用来非法抓捕范燕清而设置的。这些警察的流氓行径真是有恃无恐、无法无天啊!还把范燕清的丈夫带走至今没有回家的消息;范燕清伺机走脱后,一直在外面流离失所。

朴春杰个人信息:

姓名:朴春杰(Piao Chun Jie)
性别:男,朝鲜族
出生年月1968年5月生
工作单位名称:吉林省延边州委政法委
家庭住址(省、市、县):吉林省延边州 朴春杰18686330234
现任职务:吉林省延边州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朴春杰简历:据明慧网和互联网信息朴春杰2019年3月22日至今(2021年)任延边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7年8月23日至2019年3月21日任延边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副主任
2009年2月19日至2015年1月17日任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派出所工作
2005年6月18日 至2007年10月27日任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副政委
2005年之前至2005年2月28日之后任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长
工作单位地址:
监督电话 0433—2513381、2516466、2536466
延边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延边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中共邪党是真正的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康芳13843333399、0433—2751850
延边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金秀山0433—2519522 13704435816
延边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朴春杰0433-2536867 18686330234
副书记赵洪刚0433-2551 829 1380448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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